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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 中国经济周刊 》(

  改革从农村开始,农村改革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粮食总产量从1978年的6095亿斤,增至1984年的8146亿斤。农村发展迎来了一个黄金时期,为此后乡镇企业崛起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同时也为此后的城市改革赢得了新的空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伟大的创造,至今仍是农村经济的基石。

  口述者:王郁昭

  1926年生,山东文登人。安徽省原省长,现任中国扶贫基金会名誉会长。1975年至1982年在安徽滁县地委主持工作,期间亲历了所辖小岗村“大包干”事件。

  我为“包产到户”做好了被撤职的准备

  一份省委文件的诞生

  1975年,我来到了滁县任职,历任滁县地区革委会主任、副书记、书记。

  1977年上半年,我们组织了300多名干部,深入到400多个生产队进行调查,并向省委上交了报告——《关于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的调查情况和今后意见》。

  当年6月份,刚刚上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革委会主任的万里同志看到这份报告后,立即批转给各地、市委,指出滁县地区进行调查研究,这是个好的开端。“报告所提的意见,可供各地参考。”这是万里到安徽后批转的第一个报告。

  同时,省委第二书记顾卓新,让我从100多篇调查报告中选择几十篇印成书发给各地参考。此后省委负责同志又亲自到农村调查,在滁县地委报告的基础上,形成了省委《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几个问题的决定》(简称省委六条),经全省农村工作会议讨论修改后,于11月下旬公布,在全省贯彻执行。

  其主要内容有:允许生产队根据农活情况建立不同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只需个人干的活可以责任到人;允许和鼓励社员自主经营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等。这些规定现在看来没有什么了不起,但在当时尚属“禁区”,具有较大的冲击力,反响强烈,深受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欢迎。

  1978年2月3日,人民日报专门发表文章《一份省委文件的诞生》。

  小岗村的“生死文书”

  1978年滁县地区遭受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旱灾。9月初,我们地委召开了四级干部会议,布置生产自救和秋耕秋种。此时,“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已经进行了几个月,“两个凡是”的观点正受到质疑。

  会上,许多公社干部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农业长期上不去,原因究竟在哪里?一个公社上不去,两个公社上不去,为什么全区242多个公社都上不去?难道我们都是笨蛋吗?

  他们强烈要求地委解放思想,放手让下面干,干上去了不求表扬,干不上去自动下台。

  更令人奇怪的是,来安和天长两个县的几个公社,在普遍减产的情况下,他们却全面增产。于是我鼓励大家畅所欲言,这几位公社书记才公开了三个“秘密武器”:来安县烟陈公社魏郢生产队实行了包产到组;天长县新街公社实行棉花包产到户;来安县广大公社实行了干部岗位责任制,年终时按各项生产指标实行奖罚。

  会后,我立即赶到省会合肥,向万里书记做了详细的汇报。万里同志立即指示:“对这三个典型社队要进行详细调查,并向省委写出报告。”

  看到调查报告后,万里随即通知地委进行试点。我们立即组织试点。结果,各县纷纷要求扩大试点范围,许多社队争当试点,不是试点的社队也自发加入。

  随着包产到组的发展,一部分生产队暗中开始了“包产到户”,其中就有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也就是现在家喻户晓的小岗村。

  1978年秋天,安徽省凤阳县小岗生产队副队长严宏昌联合18户人家搞了大包干;年底,18位社员偷偷摸摸签订了一份“生死文书”, 在那张大纸上摁上了自己的手印。

  坦率地说,当时对其中的细节,我并不是很清楚。但到了第二年,小岗生产队创造了奇迹。18户农民有12户超过万斤粮,油料产量超过合作化以来20年的总和,社员收入比上年增长了6倍。自1957年起,23年来,第一次向国家交了公粮和油料任务,分别超额6倍和80倍。

  农民群众对“大包干”赞不绝口:“鞋合脚,政策好。人出力,地献宝!”“大包干,真正好,干部社员都想搞。只要干上三五年,吃陈粮烧陈草。”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在京召开。会议决定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确定了改革开放的发展路线。

  “如果错了完全由地委负责”

  尽管如此,地处滁县地区,我还是感到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息。

  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刊发了一封读者来信,题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当稳定”。“编者按”明确指出,“已经出现‘分田到组’、‘包田到组’的地方”,应当“坚决纠正”。

  这对滁县农民来说,无疑浇了一盆冷水。一时间,人心惶惶。怎么办?如果听之任之,局面将会发生逆转,后果不堪设想。于是,我当机立断,以地委名义向各县发出了电话通知,“当前正值春耕春播大忙季节,各种形式责任制一律稳定下来,不要变来变去,延误农时。”而且,我旗帜鲜明地表态,“各种形式责任制是地委同意试验的,如果错了完全由地委负责。”地委能负这个责吗?其实,我就看重了一条,农民群众不能再受穷了。

  就在第二天,3月16日,万里同志突然来到了滁县地区。他说:“作为报纸,发表各种不同意见都是可以的,别人写读者来信,你们也可以写读者来信。”他还风趣地说:“产量上不去,秋后农民饿肚子,是找你们县委还是找报社?报社是不会管饭的。”

  他对地委给予了肯定。“你们地委做得对,即时发出通知,已经实行了各种责任制一律不动,只要今年大丰收,增了产,社会财富多了,群众生活改善了,你们的办法明年可以干,后年还可以干,可以一直干下去。”作为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同志的肯定无疑至关重要。

  1980年春节前,万里同志来到了小岗生产队,挨门挨户看了一遍,非常高兴。有人指责小岗队是开倒车,他当即表态,“地委同意你们先干三年,我批准你们先干五年。只要多打粮食,对国家多贡献,集体多提留,社员生活能改善,干一辈子也不是开倒车。”

  包产到户有了“地方户口”

  1980年初,省委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我发言题为《顺应民心,积极引导》,要求给“大包干”报个户口,承认它也是社会主义的一种生产责任形式。我认为劳动者的积极性高与低,是检验生产关系是否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根本标志,实践证明大包干到户责任制,就是让农民穿上了“合脚鞋”,因而中国的农业才能跨大步。

  后来,在会议总结时,万里同志指出:“包产到户不是我们提出来的,问题是已经有了,孩子已经生下来了,他妈妈挺高兴,你不给他报户口,行吗?那天王郁昭同志说了,孩子挺好的,给报个户口吧,承认它也是责任制的一种形式……那根本不是资本主义,包产到户不等于单干,单干不等于资本主义,没有什么可怕的。”

  由此,大包干责任制终于在安徽省报上了户口,但这是地方户口,只能在省内通行。虽然“大包干”得到安徽省委的承认,但并没有完全达到共识。

  遗憾的是,1980年春,万里离开了安徽调至中央工作。其后,大包干的争论在全省乃至全国展开。

  “小平同志谈话”带来艳阳天

  1980年上半年,省委连续召开了蚌埠、芜湖、巢湖会议。在这些会议上,大包干遭到了猛烈批评。

  于是,形势急转直下,有的县下令不许搞包产到户,搞了的要限期收回。滁县该何去何从?难道大包干真的是一种倒退?就在此时,我从省委那意外看到了邓小平同志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一份内部谈话。

  邓小平同志说:“‘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面貌。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总的说来,现在农村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还是思想不够解放。”这个谈话让我振奋不已,更坚定了我的信心。当时这个谈话尚未公开发表,但我迅速向所属各县县委书记作了传达。

  但在1980年8月的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除了滁县、六安地区外,其他地区基本是“一边倒”,对“大包干”形成围攻之势。在这种形势下,我在会上首先强调包产到户可以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劳动者积极性的高与低,是检验生产关系是否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根本标志;同时,列举了实地调查数据表明,增产最多的是包产到户,次之是包产到组,而“大呼隆”的生产队只能是平产或减产。结论是“队不如组,组不如户”。

  最后,我说:“如果上级不同意,那就请上级正式发个文件,进行纠正,我作为共产党员、作为下级,服从就是了。不要像现在这样,今天这里批,明天那里批,施加压力,搞得人心惶惶,整天提心吊胆。我已准备被撤职,但问心无愧,对得起党,对得起老百姓。”

  当时全场气氛紧张,鸦雀无声。由于分歧很大,省委第二书记顾卓新建议把邓小平那篇谈话念了一遍,作为会议总结。从那以后,包产到户就迎来了艳阳天。1993年3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正式载入宪法。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胡雪琴采访整理)

新中国60年的经济奇迹
1949年 土地改革
1949年 没收官僚资本
1951年 西藏和平解放
1951年 “三反”、“五反”运动
1951年 发展农业合作社
1953年 集中力量搞工业
1953年 民族工商业改造
1954年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
1958年 户籍制度建立
1958年 全民大炼钢
1958年 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
1958年 人民公社化运动
1960年 大庆石油会战
1964年 农业学大寨
1964年 “三线”建设
1968年 上山下乡
1970年 “东方红一号”成功发射
1976年 杂交水稻成功推广
1977年 恢复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