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战线》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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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奖评选若干问题的理性释诉

——兼论中国新闻奖改革的方位

● 钱莲生 《 新闻战线 》(

    “以新闻观新闻”,站在新闻的立场上检视新闻,才能形成对新闻的准确认知;好新闻是新闻人超乎寻常的发现力、表现力的综合体现;能否成为好新闻还取决于新闻作品的传播力。中国新闻奖要想获得新闻界发自内心的尊重,获得与其地位相称的权威性、影响力,真正为中国新闻界立起标杆,需要持续进行改革,尊重新闻评价规律,优化改进新闻评奖机制。

    2017年8月27日,在北京怀柔的一座教学楼里,90位评委无一人请假,就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的奖项、等级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最终有287件作品脱颖而出。此前经过了5天的分组审看(审听)、讨论、评议,其中还专门利用一天时间听取各个小组的评选情况报告,并就广播、电视一等奖候选作品进行了集体审听(审看)。评选过程井井有条,表决程序民主、公正。笔者有幸作为新闻研究机构的评委参与其间,经历了评选的全过程,此前还于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年参加了中国新闻奖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工作,深深感受到了评好中国新闻奖实属不易,感受到了主办者把好事办好的良苦用心和艰辛付出。

    中国新闻奖作为中国新闻最高奖,其评选备受全国新闻界关注。评选出来的获奖作品,“从新闻角度讲,应该是精品;从写作角度讲,应该是范文”。①然而,直到今天,中国新闻奖仍然处于有“高原”、无“高峰”的状态,“还未达到与其地位相称的那种示范性、权威性,还没有在人们心目中树立起山峰般高耸的形象”。②检视历年有关中国新闻奖评选的理论成果,我们发现,中国新闻奖评了27年,也反思了27年。近年来,学界、业界不断有人呼吁改革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中国新闻奖改革势在必行”,“用新闻专业主义精神改革新闻评奖”,“中国新闻奖也须‘走转改’”。③实事求是地说,中国新闻奖的评选一直在改革中前行。笔者有幸参加过两次座谈会,中国记协主席专门听取新闻界和学术界对《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的意见、建议,每次参会的各路高人都能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有时还争论得面红耳赤。

    大家讨论、关注的焦点可以归结为这样几个方面:究竟什么样的新闻是“中国好新闻”?评选程序合法是否一定表明评选结果公正?中国新闻奖评选是否还有改进的空间?笔者不揣浅陋,试就其中若干问题进行理性辨析,以就教于新闻业界、学界同人。

    一、好新闻评选中的“变”与“不变”

    追根溯源,1990年创设的中国新闻奖是在1980~1989年全国好新闻评选的基础上一路走来的。全国好新闻评选10届、中国新闻奖评选27届,一共37届了。对好新闻的认知,每届表述各异,但37届好新闻评选的核心价值观基本一致。有学者检视了1980~2013年全国好新闻评选和中国新闻奖评选活动,认为这两个奖项的评选“始终扮演一种国家支配模式在运行,即由扮演党和国家的代理者的专业组织实施新闻奖的生产”。④

    时代在变,环境在变,问题在变,“何谓中国好新闻”的答案似乎“处变守常”。

    (一)探索期的“四个条件”

    1980年,首次全国好新闻评选依据以下四个条件:“题材新颖,新闻性强;用事实说话,实事求是;文字精湛,语言朴实生动;主题好,有明显社会效果。其中特别强调了实事求是和社会效果。”戴邦总结第一届全国好新闻评选时认为,当年评出的31篇好新闻“各有所长,有的时效性强,题材新颖,以新赢得赞赏;有的文字简短明了,语言精练,以短获得好评;有的叩响了时代的强音,抓住了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人民群众说了真心话,以主题好受到重视;有的语言生动,情节感人,以文采出众得到肯定”。⑤

    1981年,第二届全国好新闻评选组委会明确表示,“评选有种种条件,种种标准,但最主要的是要掌握新闻价值,注意它的社会意义、社会影响”。⑥

    (二)发展期的“五字标准”

    1982年,第三届全国好新闻评选组委会表示,“好新闻评选是对一年来全国新闻改革成效的检阅。在评选中以习仲勋同志在新华社五十周年庆祝会上提出的‘真、短、快、活、强’五条要求为依据,并在此基础上特别强调了思想性、指导性”。⑦

    此后,历届好新闻评选标准都在上年的基础上略加修改。到了第10届,五条要求“真、短、快、活、强”改为“真、短、新、活、深”。把“快”字改为“新”字,是因为“新”比“快”更能完整地概括新闻的时效性,“新”体现了时效性的全部因素。把“强”字换成“深”字,是因为只有“深”才能更具有指导性。⑧

    (三)成熟期的“七字标准”

    1990年正式开评的中国新闻奖基本也是沿袭全国好新闻评选的标准。1992年,当过多年新闻奖评委的梁衡对好新闻的评判标准做了很好的总结:“一般是用七个字来衡量,大、新、深、快、短、活、强。就是说,取材要大、达意要新、挖掘要深、抢发要快、文字要短、写法要活、效果要强。”这七个字较好地涵盖了新时期评审好新闻的标准。他认为,“七个字加起来是100分,也许七字均摊,也许一字就占80分”。⑨

    (四)新时期学界新探“七维度”

    何谓好新闻,学人们也有自己的看法。

    对好新闻的科学认知是拔擢出优秀新闻作品的前提。在本届新闻奖评选之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唐绪军研究员应主办单位中国记协的邀请,就“怎样评判优秀新闻作品”做了专题报告。唐绪军连续担任四届中国新闻奖审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他认为,评判“中国好新闻”要遵从“中国特色”和“新闻职业”两个前提,前者包括“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宣传与报道的统一、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后者包括“敏感发现与独特呈现、客观事实与真实表达、知识增进与现实影响”。他从“选题、方法、导向、表达、呈现、效果、责任”等七个维度,结合大量实践案例,对好新闻优劣的评判进行了系统的学理阐释,得到与会评委的高度肯定。

    统合业界、学界评价好新闻的标准,大体可概括为“导向正确、客观真实、时效性强、题材重大、选题新颖、视角独到、挖掘深刻、短小精悍、写作精良、社会影响大”等10个方面。

    然而,这些标准看似清晰却也模糊。题材何谓大?选题何谓新?挖掘何谓深?抢发快、文字短就一定好吗?社会影响力或曰社会关注度如何衡量?新闻评价是一个复杂的精神活动,同一件作品,让不同的人评判,恐怕见仁见智,主观随意性强,所谓一千个受众心中就有一千个“好新闻”的标准。

    二、用“三力”托起“中国好新闻”

    一直以来,新闻界评价好新闻看似有文本上的标准,实际操作中多为“跟着感觉走”“大体则有,定体则无”。新闻作品的评判标准,表面上是一个技术问题,实质上,它触及的是对新闻性质、功能、作用的认识,这些都关乎新闻的常识。

    换个视角,我们会有新的发现。新闻是对现实世界的建构。记者建构世界的能力取决于其新闻发现的能力和符号呈现的能力。决定一篇作品是否是好新闻的因素很多,但能体现作者主观能动性的无外乎发现力和表现力两个方面。而一篇作品最终成为好新闻的决定性因素还在于其传播力。

    (一)“发现力”是判定好新闻的首要因子

    “空气中充满了新闻,到处都在等候新闻采访的人。家家屋里藏着新闻,处处交易的地方也是如此。新闻必等人去寻觅。新闻是不会飞来的,而是取来的,是要搜寻、掘取的。”戈公振形象地描述了“发现”对于新闻报道的重要性。所谓发现力,是指记者把新闻本源所蕴含的新闻价值转化成新闻报道并传播出来的能力。在业界有“新闻发现力是第一生产力”之说。

    1.新闻界习惯于从重大题材中发现新闻

    有哪些重大题材呢?从国家主席每年发表的新年贺词中,我们可以看出过去一年国家最高领导人的重大关切、在中国大地上发生的重大事件。以2016年为例,这一年的重大题材如此之多:

    践行新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打虎拍蝇”;“中国天眼”落成启用、“悟空”号在轨运行一年、“墨子号”飞向太空、神舟十一号和天宫二号发射成功;奥运会、中国女排夺冠;贫困地区儿童入学条件改善、异地办理身份证、户口登记、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家庭医生、“河长”制;G20杭州峰会、“一带一路”建设快速推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正式开张、捍卫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维和部队英烈牺牲;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1000多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在刚刚揭晓的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中,我们看到了中国新闻界从这些题材中发现值得传播的好故事的艰辛努力。囿于篇幅,这里不一一列举。

    以上题材我们往往视其为新闻报道中的常规题材。常规题材写出超常规的作品,靠的就是记者的发现力。可以说,每一个题材背后都有许许多多令人心潮澎湃的好故事,这些故事甚至会成为我们未来的“集体记忆”,它们等待着好记者去发现。发现什么?发现那些能带给受众新闻文化“获得感”的故事,让受众获得情感共鸣、心灵慰藉、人文关怀、知识增量,等等。

    2.新闻发现的两个价值追求

    有学者认为,“在中国,新闻生产过程的社会控制模式主要是宣传模式,因此新闻价值的判断、选题和新闻框架的选择,受到强大的行政力量和意识形态的控制”。也有学者发现,“西方主流媒体在意识形态上,除了自然界的新闻和一些无关紧要的、琐碎新闻以外,在其他新闻上的表现几乎无处不在,有的含而不露,有的赤裸裸的,有的曲曲弯弯地表现出它的意识形态。”“西方主流新闻媒体和政党、政府关系密切,常在‘操纵’新闻中表现出它的强烈意识形态”。其实,新闻本就是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没有一个国家的记者不为自己国家的利益鼓与呼。“新闻无国界,记者有祖国。”外交部原部长李肇星的话深中肯綮。

    如果说新闻发现有最高价值的话,那一定是国家层面的关切。通过对所发现新闻事实的阐释告诉受众它对这个国家意味着什么。正如媒体人李鸿谷所说,我们要善于“发现中国”,“其实中国对我们而言是非常陌生的”,“作为媒体有责任,有义务去发现,发现我们这个可能都共同经历却未必知道的中国”。

    如果说新闻发现有普遍价值的话,那一定是人文关怀。“新闻是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而事实总是与人相关联的。最能打动人的新闻莫不与新闻中的人有关,与生命有关。每一个重大新闻事件背后,都有“这一个人”或“这一些人”。“记者的职业尊严来自记者采写的具有普遍人性价值的永恒故事”,“永恒的故事不是关注名人和高官,而是挖掘普通人、底层社会的感人故事。”好新闻对我们生存的世界进行解释,能清晰地告诉受众如何分辨人性中的真假、善恶和美丑。

    3.“正面报道”的新闻不等于“好”新闻

    这里有一个正面报道与负面报道的问题。长期以来,我们对新闻报道有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似乎正面报道便是“好”新闻。事实上,任何一个社会都有真的善的美的一面,也存在假的恶的丑的一面,以正面报道为主、弘扬真善美、唱响主旋律是中国新闻报道的核心价值观,我们也从许多正面报道中读出了人性中的大美,让生命充满正能量,但是,我们也不能忘了抨击假恶丑、监测环境也是新闻的另一个基本职能。

    “就人类的任何精神产品而言,批判现实主义是其历史价值和审美价值的关键所在。”“作为我们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的唯物辩证法,则更是批判的、革命的。”我很欣赏普利策的名言:“倘若一个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报。”负面报道,关键看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什么,是否“铁肩担道义”,是否胸怀社会责任、济世情怀和历史使命。如果不是为了负面报道而去“揭丑”“扒粪”,而是希冀通过报道促进问题的解决、改善生存环境,那么这样的报道就值得赞赏。创办于1994年的《焦点访谈》一度以深度报道为主,以舆论监督见长,成为中央电视台收视率最高的栏目之一,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各界观众的广泛关注和重视……面对悲剧,面对社会不公,“一个普通民众可以选择麻木与失语,但一个媒体人可能就得追问,不断地推翻成见,去寻找更加有效的观察角度与解释工具”。我们注意到,有许多调查性报道发挥了“瞭望哨”的功能,推动了国家政策的完善、促进了弱势群体生存环境的改善,并没有给国家添乱,而是帮了国家的忙。这些所谓“报忧”的负面报道和“报喜”的正面报道在新闻评奖中应该享有同等重要的地位。这既是对新闻价值规律的尊重,也是对记者职业精神的肯定。

    4.要重视新闻人的创造性劳动

    新闻传播是一种劳动,虽然新闻人的付出与作品的社会效果有时并不一定成正相关,但是,记者创造性劳动强度的大小、新闻挖掘深入的程度、新闻伦理的把握都应该成为好新闻评定的一个重要度量。

    我们看到那些为了追寻新闻理想、拷问事件真相、守望社会良知而冒着生命危险走进新闻现场深入采访的职业新闻人的报道,常常禁不住热泪盈眶。那些从会议上听到新闻线索后稍加采访、整理便能成文的报道与那些历经周折、逼近真相并最终推动制度变革的新闻报道相比,孰轻孰重,不言而喻。

    创造性的采访是“代表背后的受众,双方以对话的形式来交换信息,以达到任何一方都无法独自达到的知晓程度”。同样是典型人物的采访,张严平面对不善言谈的马班邮路邮递员王顺友,留下来和他一起走过崎岖的山路,终于走进人物的内心世界,写出了《索玛花儿为什么这样红》这样感人至深的名篇。

    从新闻人的专业化要求看,从信息接受者日益变成信息发布者的媒介环境看,通过新闻评价的导向作用,体现新闻人的创造性劳动显得尤其重要。

    5.新闻发现的最高境界是“无中生有”

    在一些看似“没有新闻的角落”、在一些“新闻沙漠”地带,记者发现了新闻的“绿洲”,这是值得赞赏的。中国新闻奖应该鼓励这种高难度的“发现”。

    当然,发现的前提是要基于对新闻事实的准确把握、全面了解,否则就容易犯常识性错误。在本届中国新闻奖评选中,某报的参评作品《儿童健身设施太少啦》就遭到评委的质疑,事实上,有的地区“儿童设施不是太少而是太多”;参评作品《十多年前被关停的煤窑为何又开了?》,有评委指出仅仅把原因归结为农民生活太苦不得已而为之,有失肤浅、偏颇。

    发现问题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前提,这是常识。

    (二)“表现力”是判定好新闻的重要因子

    “编筐编篓,全在收口。”新闻作品最终是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呈现在广大受众面前的。表现力是指新闻作品表达的完美程度。表现力是判定好新闻的必要因子,是由“新闻用事实说话”的基本特征决定的。好的新闻是“让经过精心选择的事实,运用事实的逻辑说服力,充分而含蓄地表现作者的倾向与观点”的。即便新闻评论也是基于新闻事实基础上的评论。过去,全国好新闻的评选强调好新闻作品要实现“新闻价值、宣传价值、审美价值的和谐统一”,是把审美价值也看做好新闻的基本价值之一的。

    表现力主要由以下四个要件组成:

    1.作品的细节展示能力

    好记者善于“在真实的世界里寻找、发现新闻主题,发现戏剧性的故事、有人性的细节”。从获奖作品看,如果说中国新闻报道最缺什么的话,我觉得最缺“讲故事的艺术”。实事求是地说,有不少参评作品不忍卒读。看看一则美联社关于国家领导人参加20国首脑峰会活动的报道,会给我们以启迪:

    美联社华盛顿2008年11月15日电 在白宫为参加20国集团峰会的领导人举行的晚宴上,布什总统热情地跟墨西哥总统费利佩·卡尔德龙打招呼:“嘿,朋友,最近在忙什么?”

    布什跟英国的戈登·布朗握了握手,对他笑了一笑,又在他的背后拍了三下。布什吻了吻沙特阿拉伯国王阿卜杜拉的面颊。

    各国领导人在蒙蒙细雨中乘轿车逐个抵达北门廊用了75分钟。他们按照相反的礼仪到场,执政时间最短的领导人先到,这样就可让执政时间最长的领导人在晚宴前等待的时间最短。

    意大利总理西尔维奥·贝卢斯科尼是最健谈的一个,当他走下轿车时,布什不得不使劲让他转过身来面对等待的摄影记者。日本首相麻生太郎则太专注于与助手谈话,没有注意到布什在离他汽车六步远的红地毯上迎接他。

    2.作品的表达效率

    表达效率是新闻作品与其他文字作品的最大区别,它直接影响新闻作品的传播效率。一般认为,好新闻要短小精悍。但是,题材不同,稿件的长短也不应“一刀切”,该长则长,该短则短,关键在于是否摒弃符号中与主题无关的冗余信息。“美国对伊拉克开战”堪为史上最短的获奖消息,就因为题材重大,且新华社领先其他国际通讯社在全世界最先发布这一消息。《“三西”扶贫记》全文近万字,有谁能否认它不是扶贫题材报道中的优秀之作呢?! 

    3.作品的文风与文体

    对于什么是好的文风,新闻界有共识,但是知易行难。比如,科技报道既要准确也要通俗,实际情况却不乐观。2015年,某报的参评消息稿《暗物质探测获里程碑式发现》一般读者无法读懂,被审核委员会撤销参评资格。有评委认为本届一等奖获奖消息《1445种全新病毒科被发现》在可读性上还有值得改进的地方。

    学理上的贫困导致实践中的尴尬。传统的教科书将新闻文体分为消息、通讯、调查报告等若干类别,而有的教科书去“通讯”化,或曰“特稿”,或曰“深度报道”。“通讯”“深度报道”“连续报道和系列报道”之间的关系互有交叉,错综复杂。中国新闻奖按文体类别设“通讯和深度报道”“连续和系列报道”看来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评选中,常常有参评人投错“家门”的现象。

    4.作品的语言文字水平

    这里有三个层面:其一,文字准确;其二,语言简练;其三,表达生动。在业界有重选题价值轻文字表达之虞,一位名记者毫不讳言自己的认知:“曾经被新闻采写技巧方面的情况所迷惑,比如,新闻写作的叙事逻辑、语言节奏以及文字上的美。”“新闻远远不是技术上的问题,新闻是用来服务社会,或者说守望社会的。”应该说好新闻的“事实之真”与“文字之美”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缺少哪一个都不完美。

    新闻界应该重视作品的美好呈现。“说什么固然重要,怎么说尤其重要。”老舍先生说得好。

    (三)“传播力”是判定好新闻的决定性因素

    所谓传播力是指新闻作品经由新闻媒体刊播后引发社会反响的程度。发现力和表现力体现的是新闻人的主观能动性,而新闻作品的传播力往往是新闻人无法左右的。当然,强化新闻人的发现力和表现力是提高新闻作品传播力的前提。新闻写作常常主题先行,而判断一篇好新闻作品应该是传播效果先行。

    这是由新闻作品的社会功能决定的。

    新闻作品是易碎品,它的价值就是“活在当下”,或可成为“历史的草稿”。作者通过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把新闻事实转化为新闻产品,往往只能依据自己和传播机构主观的价值判断、采集到的新闻素材、虚拟的受众需求,至于这一新闻作品能否成为好新闻作品,还要看其传播效果。一篇作品的主题再重大,采访再深入,角度再新,开掘再深,文字再精巧,如果没有传播效果,那么就很难有生命力,没有生命力的作品很难说得上是好新闻作品。既“叫好”又“叫座”的新闻作品才是好新闻作品。刘建明认为,好的新闻作品的评价标准有三条:好新闻具有丰富的获悉量;好新闻意蕴深刻、引起社会轰动;好新闻具有强烈的感染力。他认为“评价好新闻的首要标准是由社会影响来判断的”。

    我们强调好新闻的社会影响不是哗众取宠、迎合受众,不是传播“名人的丑闻、秘闻、绯闻和传闻”或唯阅读率、收视(听)率、点击率至上,而是在遵从法律法规和新闻职业伦理、坚守职业道德的前提下,在润物无声中完成对受众的引导。

    如果说新闻写作完成了“对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那么新闻作品的传播效果则主要看对受众不确定性消除的程度。

    评委仅通过阅读新闻作品是无法评估其传播力的,需要借助外部信息。目前,《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中有一栏是“社会效果”,不少作者笼而统之地称自己的作品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何谓“强烈的社会反响”?有人把领导批示表扬作为一种社会反响。这确是社会反响之一,可以作为好新闻作品评定的参考。但是,“事实上,有些被有关部门表扬的报道,群众有的并不关心或者并不喜欢,所以这样的表扬其实成为一种形式上的东西”。“宣传报道是要领导和有关部门满意,但也要让群众和读者喜欢,所以要建立客观公正的新闻评价体系,报道的好与不好不能由某个人、某个部门说了算,而是由科学客观的评价体系来决定,保证那些党和政府满意,群众又喜欢的报道脱颖而出。”

    一般来说,传播引发的社会效果有三个层面:其一,打动受众是对作品的最低要求,这里指的是作品的可读(看、听)性和必读(看、听)性。其二,触动情感是对作品的中级要求,一篇好的作品是能引发受众强烈共鸣的,这指的是好新闻作品要有感染力,比如穆青笔下的焦裕禄、张严平笔下的王顺友、朱玉笔下的郑培民、江胜信笔下的方永刚都曾引发受众的情感共鸣,令人“泪奔”。其三,推动问题的解决是好新闻作品的最高境界,其中包括两个层面:第一,好新闻影响今天乃至改变历史;第二,好新闻是对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守护,大则有通过新闻报道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推动国家层面政策的出台,小则有通过报道改变普通百姓的命运。

    在新媒体时代,可以借助大数据分析工具对作品的传播力进行测评,比如媒体转载情况、受众评论情况等等。无效传播无异于制造信息垃圾。有效传播,善莫大焉。

    三、新闻奖评选改革依然在路上

    “中国必须要培养跟自己的实力和国际地位相称的大型媒体。”如何通过新闻评价引导我国新闻作品国内、国际影响力的提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时代课题。诚然,新闻评奖作为一种评价制度,其主观性很强,没有对错之分,只有高下之别。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中国新闻奖当“取法乎上”。笔者认为,需要从尊重评价规律和优化评选机制入手,对中国新闻奖做些切切实实的改革。在改革中需要注意处理好如下五个方面的关系。

    (一)关于奖项类别的形式与内容统一的问题

    在多年的新闻评奖中,“消息类作品短腿”的事实有目共睹。今年入围的消息类作品数量少,普遍认为好消息不多。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笔者曾经将其归结为“新闻实践的快速进步与新闻评奖‘固守田园’的矛盾所致”。中国新闻奖按媒体类别、体裁设奖,是传统媒体时代的产物,重形式,轻内容。

    有评委建议,鉴于近年来我国新闻界在媒体融合方面涌现出较多的优秀作品,应该增设融合报道奖;也有评委认为奖项设置随意更改,会影响国家级新闻奖项的权威性。笔者认为,随着传媒竞争的愈加激烈,传播手段的日益进步,新闻理念的不断更新,未来,新闻作品的形态会更加多样。我们可以设置“新闻专业贡献奖”,解决新闻实践快速发展与奖项设置滞后的矛盾,鼓励创新传统新闻报道形式。

    可以考虑从内容出发,从实际出发,从新闻生产规律和评价规律出发改进奖项设置。 

    可以打破传统的文体界限,除了评论、版面、专栏、漫画、论文等特殊样式的作品可单独设奖外,文字类奖项可考虑设立以下项目:

    现场短新闻奖:鼓励记者深入第一现场“抓活鱼”;

    宣传报道奖:凸显中国媒体新闻宣传的特色;

    人物报道奖:体现新闻报道的人文情怀;

    舆论监督奖:发挥新闻监测环境的基本功能;

    深度报道奖:鼓励记者“走基层”“潜深海”“揭真相”;

    新闻写作奖:展示非时效性新闻写作中文字的魅力;

    地方新闻报道奖:解决中央新闻媒体和地方新闻媒体争夺奖项的矛盾;

    评委会特别奖:评委会“找米下锅”,弥补好新闻不能入围中国新闻年度大奖的遗憾;

    ……

    还可根据年度新闻热点或某领域报道的成就,设立科技报道奖、文化报道奖等奖项。

    (二)关于评委评定与受众评价关系的问题

    “评好中国新闻奖,评委是关键。”评奖的主体直接关系着评定结果的公平公正。有学者认为,“官方新闻奖一直有着稳定的评委来源,评委们的荣誉把关实践微妙而复杂”。

    2013年,唐绪军在参加中国新闻奖评选时发现,“评选过程似乎程序严密,公平正义。但是,没有对候选作品进行认真讨论和评议,只凭印象和标题投票表决出来获奖作品”。笔者今年参加新闻奖评选,情况大体如是。是否获奖以及获奖等级如何看上去是民主协商、全体评委投票表决的结果,实则体现的是“少数人”的意志。评委会共设9个小组,每个小组有2位召集人,下设7~9位委员。小组淘汰与否、排序先后已然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定意义上,小组的专业化水准、职业道德水准影响着参评作品的命运。目前小组成员由评委会领导、省级记协负责人、中央新闻媒体负责人、地方新闻媒体代表、新闻一线采编人员代表、新闻教研机构代表组成,应该说结构十分合理,但是小组成员不少是带着“任务”来的……人非圣贤,孰能无“私”呢? 

    1.实行评委回避制

    在评审中,绝大多数评委都能出以公心,评出自己心目中的优秀新闻作品,特别是一等奖作品。但评委也是普通人,难免有普通人的情感与偏倚。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不少评委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即便评委“举贤不避亲”,我们也不应该忽视“孩子是自己的好”的情感偏向。理想的办法是,实行评委回避制——谁家有作品参评,谁家就不得出席评委会。退而求其次,可以采取交叉评定的办法,地方新闻单位的作品由中央新闻单位和新闻教研机构的评委评定,中央新闻单位的作品由地方新闻单位和新闻教研机构的评委评定。

    2.实行评委评分制

    好新闻作品评定,由民主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本是一个好办法,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因为各种因素的制约,评价标准模糊,民主也容易异化成“专制”。我们可以学习体育比赛中体操、跳水等艺术类项目的打分法来评定新闻作品。对每一篇作品,每个评委根据评价标准逐项打分。当然,前提是制定出科学的评价体系,使评委有据可依。

    3.公开评委评价结果

    公开评委投票结果不失为一种理想的办法。新闻奖评委评判别人的作品,同时也是对评委自身学术品格和专业水准的考验。中国新闻奖每年公开评委名单的做法值得赞赏,但还可再透明些。现在初评、定评都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看似保护了评委的匿名权,实则不利于结果的公平公正。每年可向新闻界乃至全社会公开评委初评、复评的投票结果,至少应该公开某一类别奖项评委会的人员组成,以展示评委的立场、观点和识见,倒逼评委更加严于律己,更加珍视人生履历中“中国新闻奖评委”身份的荣耀,以专业精神、学术良知评判新闻作品,减少新闻评价中因非专业因素而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遗憾。

    4.让受众参与进来

    作为专业评奖,好新闻评选当然是参与评定的专业评委拥有最终表决权。但是我们也不要忽视受众的反应。从新闻的产制过程看,“以前的新闻是由专业新闻工作者决定的;而如今在新闻生产的过程中,民众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而专业新闻不能只是向受众讲授,而是将这一专业变成一种内容丰富的关于新闻的对话”。在未来,探索让受众参与好新闻评价也是新闻界践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走群众路线的题中应有之意。浙江卫视“中国新歌声”虽然是一档文化娱乐类节目,但是其年度总冠军评选的办法可圈可点。它由专业评审和大众评审(观众)联合投票表决,权重各占一半,两项成绩加总,得出最终成绩。专业评审投票结果表达的是对歌手的专业认知,观众投票结果表达的是对歌手的听觉感受、是民意;两相结合可以互相纠“偏”,确保结果公平。 

    在上世纪80年代全国好新闻评选中,“不可能也不适宜于在全国范围内举行投票,因为它数量太大,一般读者难以全面掌握”,但是,在网络传播手段高度发达、大数据分析十分便利的今天,请受众(包括新闻界同行、普通读者)参与评选是有条件做到的。受众投票结果可供评委会参考。

    (三)关于作品瑕疵与新闻价值关系的问题

    好新闻作品作为精品,让人们对它多了一分期待,也多了一分“挑剔”与“苛刻”。与此同时,也带来了是评选“中国新闻奖”还是评选“中国语文奖”的质疑。

    1.现状不容乐观

    新闻奖评选暴露出的作品问题不可谓不严重。且不说新闻事实的真实、准确与否,一些常识性问题乃至低级错误频频出现就足以让人“震撼”。

    在本届新闻奖评选中,某中央级大报送选的一版版面内容新颖、编排合理、中心突出、长短搭配适当、图文并茂,是新时期不可多得的清新脱俗的优质版面,该版甚至得到了中央有关领导的批示,但却因版面出现了两处常识性“硬伤”而被“拿下”。

    在参评的新闻作品中,不乏主题重大、采访深入、角度新颖的上乘之作,因为犯了一些“低级错误”而被降等,甚至被排斥在中国新闻奖评选的竞技场之外,这是非常令人惋惜的。

    2.审核引领风气

    2013年,评委唐绪军在看稿时发现,进入到终评环节的作品仍然有不少常识性差错。他大声疾呼“新闻界也须‘走转改’”。对此,中央领导高度重视,中国记协从善如流,于2014年成立了中国新闻奖审核委员会。4年来,审核委员会的全体委员披星戴月、废寝忘食地审读、审看、审听作品,工作“卓有成效”,发现了大量各种类型的差错。然而审核委员会取得的“成果”越丰硕越让人高兴不起来。

    审核工作不是为了纠错而纠错。中国记协连续3年以文件的形式把审核委员会工作报告下发给全国记协和新闻单位,希望新闻界进一步提高采编质量。 

    两任记协主席都对审核工作的效果给予高度评价。田聪明认为,审核工作“不断为定评委员会的评选工作做到‘好中选优’提供保证,而‘一般中选好’的情况在逐步改变;促使各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在组织评选的过程中,越来越重视评委会投票前的审核工作;更重要的影响,通过剖析各级审核出来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新闻报道的采编质量和新闻工作者自律的自觉性”。张研农表示,审核委员会工作3年来,取得了很大成绩,中央领导有肯定、新闻界有好评,有力地提高了终评新闻作品的质量,有力引导了新闻从业者弘扬职业精神,有力推动了新闻界形成严格把关的风气。

    3.理性看待两种不同意见

    对新闻作品中出现的差错,主办单位的处罚力度不可谓不大:轻则降等,重则“一篇否决”,取消参评资格。语言文字不出现差错本是对新闻作品的最低要求,但是这一最低要求却成了包括中央级媒体在内的许多新闻作品入选好新闻的最大障碍。新闻界对此举意见不一,拥护者有之,持不同意见者亦有之。

    一种意见认为,新闻作品因为传播范围广,理应成为正确并规范使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表率、典范。“正确地使用祖国的语言,新闻工作者承担着特殊的使命”。2014年,一篇公示一等奖的文字评论作品因读者举报文中一处错别字,被降为二等奖。对此,该文作者表示:“过去很多人不理解中国新闻奖评选时为何那么重视文字,苛刻到对文字差错一票否决。现在想来,一片浮躁之中,这种文字洁癖上的坚守是多么可贵。”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在好新闻评选中,作品的新闻价值及其传播价值是第一位的,语言文字表现是第二位的。特别是对新闻价值高、社会影响力大的作品,因为其中出现不影响文义的小瑕疵,“拿下”一定要谨慎。

    有评委甚至大胆放言:“如果带着放大镜看作品,任何一篇作品都能挑出毛病。”在他看来,“中国的语言文字实在博大精深”。

    两种意见,立场不同,各有可取之处。我们既不能为“好新闻”护短,也不应该为了挑错而“鸡蛋里挑骨头”。

    4.科学合理处置“问题”作品

    “凡新闻作品都可挑出差错”的说法太过绝对,似有“抬杠”之嫌,对于追求时效性的新闻作品来说,可有适度的宽容。

    笔者认为,中国新闻奖需要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处罚标准。

    第一,准确理解并遵循新版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严格区分“对与错”与“好与坏”,前者关涉是否“硬伤”,后者关涉是否规范。比如,《标点符号用法》中对“顿号”新用法的表述是:“相邻或相近两数字连用表示概数通常不用顿号。”“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这里的表述是“通常不用”,用了也不应该算错,至多是不规范而已。

    2016年,笔者作为审核委员,有幸见证了《一位财政部长的两份遗嘱》一文“复活”的过程。在初审阶段,有审读者对该文提出十多处文字、逻辑方面的问题,审核委员会没有认定那些“问题”,最终这篇作品没有被“误杀”而获得副刊一等奖。

    第二,可参考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出版物质量认定标准《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新出联[1992]4号)、《关于印发〈报纸质量管理标准(试行)〉的通知》(新出报(1995)252号)等,由新闻奖评选主办单位制定“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差错认定细则”,让新闻界有章可循。《〈报纸质量管理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报纸文字校对要求严格准确,无明显差错。每期报纸文字差错率不得高于万分之三。”“万分之三”可以作为容错的临界点。

    第三,每年公布好新闻评定结果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作品中存在的问题。2010年,通讯《甘肃14婴儿同患肾病疑因喝“三鹿”奶粉所致》,因为“在当时的国内报道中首次点名揭露了‘三鹿’奶粉问题,引发了中国乳品行业地震,间接推动了中国相关的司法介入进程”而获得中国新闻奖一等奖,有学者指出作品中出现“同一个事实,出现两次重复叙述”“关于患儿数字的叙述,逻辑混乱”等差错。如果因此瑕疵该作品就被排除在中国新闻奖大门外,那恐怕也是中国新闻奖的遗憾。

    第四,倒逼责任编辑负起责任。一篇新闻作品的出炉是由记者、编辑等共同打造的。目前,获奖作品除了给作者颁发证书,还同时给责任编辑颁发证书。如果发现获奖作品中有“硬伤”,则可酌情考虑取消该作品责任编辑获奖的资格。

    中国新闻奖审核结果表明:在新闻加工车间,没有免检的新闻作品。这就要求新闻作品创作者具有“符号表达与新闻价值同等重要”的职业意识,要求编校人员具有“怀疑一切”的职业素养,有辨别是非的火眼金睛,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四)关于获奖数量与质量关系的问题

    “物以稀为贵。”毋庸讳言,在一个顶级优秀新闻作品的遴选活动中,数量与质量成反相关关系。

    在本届评选会的表决现场,有评委认为“让那么多一等奖空缺,太可惜了”,主持人期望“别浪费奖项资源”,结果不少评委在第三轮投票时放弃了自己的坚守,倾向于“简单多数”,最终让一等奖个个名花有主,287件作品个个有着落。这一善举体现了主办者宽厚的胸襟,强化了中国新闻奖的表彰色彩,但弱化了中国新闻奖“树标杆”的作用。笔者建议:

    1.取消获奖等级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从实际评选情况看,一二三等奖有时高下难判。笔者斗胆设想,如果换一拨评委来对同一批作品进行评定,结果不可能完全一致,甚至大相径庭。以今年获三等奖的通讯《(脱贫攻坚)记者手记:羊小平砸缸》为例,该作品以其立意新、角度新、表达新赢得了许多评委的好评,因为有点小瑕疵被审核委员会提示“不得获一等奖”,但有谁能说它的新闻传播力就比高级别奖项的同类题材作品差呢?

    中国新闻奖可考虑只设中国新闻奖和中国新闻奖提名奖。中国新闻奖的前身全国好新闻评选曾只设“受奖作品”和“受表扬作品”两类。

    2.大大压缩受奖作品数量 

    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有人撰文称,“第26届中国新闻奖获奖作品数量创十年新低,一等奖出现大面积空缺”,是“中国新闻奖评选标准提高的结果,是一种令人欣慰的进步”。 “获奖数量要下来,获奖质量要上去。”不少有识之士从爱护中国新闻奖、敬畏中国新闻奖的立场出发,发自内心地如此建议。

    从国际层面的评奖情况看,诺贝尔奖、普利策新闻奖之所以影响力大,是因为它们评选专业性强(“和平奖”除外),奖项设置“少而精”,目前前者只设6个奖项;后者只设14个类别,每个类别一般只设1个奖项。

    从国内层面看,中宣部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高奖“五个一工程”奖今年把获奖名额压缩了70%以上,旨在“把真正经得起检验的精品选出来”。

    作为年度最高奖,每个类别考虑设1个奖项为佳,可再设2~3个提名奖。

    (五)关于接受推荐与主动寻找相结合的问题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评委眼光再锐利、立场再公正,没有好的入围作品,自然拔擢不出好的作品,最终,只能“矬子里拔将军”。

    这里有报送资格问题,也有作者不愿意参评的问题。前一个问题,主办单位已经解决,中国记协拓宽了申报渠道。自2014年起,中国新闻奖接受作者个人自荐、他荐作品参评,中国记协还指定部分新闻教研机构推荐作品参评。这一举措,赢得了广大新闻工作者的好评。其实,上世纪80年代的全国好新闻奖评选就曾“采取各新闻单位集体选拔和读者个人推荐的办法”。

    申报渠道拓宽,成效明显。笔者根据中国记协公布的中国新闻奖历年获奖作品情况进行了统计,2014~2016年,自荐、他荐以及新闻教研机构推荐的作品有80件获得了中国新闻奖,其中一等奖(含特别奖)11件。

    假如主办者不给作者自荐、他荐的机会,不给新闻教研机构推荐的机会,那么,中国新闻奖的光荣榜就得改写。因此,可进一步拓宽报送渠道,在尽可能的条件下,让每个省份都有一所新闻院校(系)报送参评作品的机会。

    中国新闻奖的价值导向也影响着新闻人的参评积极性。新闻评价必须遵循新闻价值规律,过多的人为干预或不适当的评选规则容易导致新闻人对新闻评奖“敬而远之”。二十多年前,有新闻人曾发出这样的无奈之慨:“我对这类评选历来毫无兴趣。这类评选大体上是中国新闻界自珍自爱的一种炒作。本来新闻业的同行评议是很重要的,这是一个社会共同体不断强化内部规则的重要途径,如获得美国普利策新闻奖的那些新闻报道,你一看,就知道它的分量。可惜在中国这样的官办新闻体制下,新闻评奖竟然也是官本位的。官阶最高的媒介有权获奖的篇数就比其他媒介要高出一倍。也就是说,无论你的杰出新闻有多少篇,如果你的级别不够,那你至多只能推荐一篇,甚至可能连参加评选的权利都没有。最后的评选结果,通常是‘大锅饭’,中央主要媒介基本都会评上,省级以下媒介‘依级递减’。”时移世易,今天,当年作者指出的一些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路上。

    为了减少遗珠之憾,还可采取各方推荐和评委会主动遴选相结合的办法。第27届中国新闻奖评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记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胡孝汉并不讳言自己对某件网络作品社会反响很好但并未入围本届候选作品名录的遗憾。为此,主办者可不可以按图索骥,主动寻找“中国好新闻”呢?

    “砥砺奋进,改革前行”是新时代的号角。“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倘若通过改革新闻评奖,进一步起到“立标杆、出精品、出人才”的作用,能让无愧于时代、无愧于民族、无愧于人民的优秀新闻作品不断脱颖而出,就可一试。相信中国新闻奖主办者有智慧、有热情、有信心把中国新闻人心中的最高奖办得更有权威性、更有感召力、更有影响力。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编辑室主任,《中国新闻年鉴》主编,《新闻与传播研究》执行主编、编审,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评委)

    责任编辑:武艳珍

    注释: 

    ①田聪明:《中国新闻奖作品选(2014年度·第二十五届)》序,新华出版社2015年版。

    ②包临轩:《中国新闻奖改革势在必行——兼谈普利策新闻奖的启示》,《新闻传播》2000年第1期。

    ③钱莲生、刘玉杰:《用新闻专业主义精神改革新闻评奖》,《新闻传播》2004年第7期;唐绪军:《中国新闻奖也须“走转改”》,《新闻战线》2013年第11期。

    ④黄顺铭:《制造职业荣誉的象征:中国官方新闻奖的制度实践(1980—2013)》,《国际新闻界》2014年第6期。

    ⑤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编:《中国新闻年鉴》(1984年卷),人民日报出版社1984年版,第321、328页。

    ⑥同上,第333页。

    ⑦同上,第341页。

    ⑧参见何光先:《十年新闻写作变革》,中国新闻出版社1989年版。

    ⑨参见梁衡:《七字标准》,《传媒新论》,学习出版社1998年版。

    这里指的主要是文字类新闻作品。

    参见潘堂林:《怎样发现新闻》,湖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摘自《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2017年新年贺词》,人民日报2017年1月1日。

    陆晔、潘忠党:《成名的想象: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新闻从业者的专业主义话语建构》,《新闻学研究》(台湾)2002年第7期。

    参见徐人仲等著:《新闻的界限》,中国文联出版社2006年版。

    《三联副主编李鸿谷主题演讲:发现现在》,http://news.QQ.com,2008年11月14日。

    李希光:《人类不仅需要匆匆的丑闻,更需要永恒的故事》,出自(美)杰克·鲁勒:《每日新闻 永恒故事》,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时统宇:《深度报道研究》,出自《深度报道范文评析》,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

    傅剑锋:《“潜伏富士康”报道出台始末》,出自杨兴锋、江艺平:《南方报业是如何讲故事的》,南方日报出版社2012年版。

    参见(美)肯·梅茨勒:《创造性的采访》,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童兵:《理论新闻传播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9页。

    李希光:《前言:学在路上》,出自李希光等著:《找故事的艺术》,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参考消息2008年11月16日。

    《融入历史的梦想——与范长江新闻奖获得者、〈中国青年报〉记者刘畅对话》,黎勇编著:《真相再报告》,南方日报出版社2008年版,第5页。

    参见刘建明:《当代新闻学原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祝晓虎:《如何提升党报的影响力和引导效果》,《新闻战线》2007年第2期。

    覃爱玲:《专访柳斌杰:新闻出版改革下一步》,南方周末2008年12月4日。

    钱莲生、刘玉杰:《用新闻专业主义精神改革新闻评奖》,《新闻传播》2004年第7期。

    田聪明:《评好中国新闻奖,评委是关键》,《中国记者》2013年第9期。

    黄顺铭:《制造职业荣誉的象征:中国官方新闻奖的制度实践(1980—2013)》,《国际新闻界》2014年第6期。

    唐绪军:《中国新闻奖也须“走转改”》,《新闻战线》2013年第11期。

    陈力丹:《树立全民“新闻素养”理念》,出自(美)比尔·科瓦奇等著:《真相》,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5页。

    田聪明:《中国新闻奖作品选(2014年度·第二十五届)》序,新华出版社2015年版。

    张研农:《更好地做好中国新闻奖评选审核工作》,《新闻战线》2017年8月(上)。

    曹林:《连环奇葩错误见证媒体的失败者情绪》,《书摘》2016年第6期。

    陈力丹、赵卓伦:《大胆履行职责 谨慎点名揭露——评通讯〈甘肃14婴儿同患肾病疑因喝“三鹿”奶粉所致〉》,《新闻战线》2010年第2期。

    弥建立等:《宁缺毋滥求精品 好中选优“树标杆”——第26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大面积空缺的启示》,《兰州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

    参见包临轩:《中国新闻奖改革势在必行——兼谈普利策新闻奖的启示》,《新闻传播》2000年第1期;唐绪军:《中国新闻奖也须“走转改”》,《新闻战线》2013年第11期。

    李大同:《冰点故事》,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59~160页。

中国新闻奖评选若干问题的理性释诉
厚重独特:中国新闻奖的底色和基因
用“小切口”讲好“大故事”
文字的力量来源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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