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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风波还有疑点

专家认为,此次事件影响恶劣,无论是系统问题还是人为操纵,国家都应予以重罚

本刊记者 白菊梅 《 环球人物 》(

    2013年8月16日,这个日子在中国A股市场上将留下特殊的一笔。当天上午11点后,上证指数出现了快速冲高,瞬间摸高至2198.85点,与前日收盘点数相比,涨幅达到5.96%。很多死气沉沉的大盘权重股,像被忽然注入了高浓度的兴奋剂,迅速冲到涨停。然而短暂的亢奋过后,当天下午3点,有消息传来:这波行情是由光大证券自身系统问题造成的失误,并非股市真实反应。舆论顿时一片哗然,失望的、调侃的、探究真相的言论遍布网络。人们把这次突发事件称为“光大证券乌龙事件”。

    “这是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的首例、极端个别事件,但暴露出的问题足以引起整个证券期货行业的高度警觉。”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如此定性。8月18日,中国证监会称已决定对光大证券正式立案调查,并将根据结果依法做出严肃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人们想知道: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2秒之内铸成大错

    “上午第一波上涨,以工行为代表的71只个股触及涨停,但几乎没有机构想要趁机抛售,都在观察是否会有大行情到来。”银河证券策略分析师孙健波回忆说。没想到眨眼间,招行、民生等金融股和中石油、中石化等能源股直接涨到停板。投资经理们一下子蒙了,过了几分钟才反应过来,开始互相打听大盘异动的原因。

    “有些人猜要出政策利好,大行情要来了;少数人觉得‘国家队’要进场,有先知先觉的资金跟风买入。”当时大家都确信利好行情即将来临,很多投资经理准备着手入市买卖。

    “直到下午两点,才从光大证券的朋友那里打听到,光大证券高层被通知原地待命,交易所要检查。”从重大政策利好到证实为乌龙事件,投资经理们感觉像“被泼了一大盆冷水”。

    经过一个周末,8月1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公布了“8·16事件”的初步核查结果,称事件并非传闻中的“乌龙指(误操作)”等原因,而是光大证券策略交易系统本身的缺陷和内控不力导致。光大证券也召开新闻发布会,从专业技术角度公告了事件原因。简单来说,由于光大证券订单生成等系统存在缺陷,导致当天11时05分08秒之后的2秒内,瞬间生成了2.6万笔额外订单,并被直接发送至交易所,导致累计申报买入234亿元,实际成交72.7亿元。11时07分,交易员通过系统监控模块发现成交金额异常,同时,接到上交所问询电话,迅速批量撤单,并终止该订单生成系统的运行。

    事件发生后,光大证券曾向证监会申请相关交易无效。但证监会表示,依据有关法规,8月16日全天股市交易成交有效。光大证券公告称,按照8月16日的收盘价,上述交易的当日损失约为1.94亿元。光大证券复牌后,连续跌停。专家认为,除市值缩水风险外,光大证券有极大可能要承受巨额罚款,并面临股民集体诉讼、诉赔的风险。

    “乌龙指”令人啼笑皆非

    “乌龙指”一般都是无意的,指在股市中,交易员、操盘手、股民等在交易时,出现不小心敲错价格、数量、买卖方向等失误,引起股价瞬间的急剧波动。尽管光大证券事件被定性为系统问题,并非“乌龙指”造成,但实际后果同样造成了事与愿违的市场波动。历史上曾出现过多起“乌龙指”交易,这些意外的“插曲”使有些人赚了大钱,另一些人赔得底朝天。

    2005年12月8日,日本瑞穗证券公司的一名经纪人接到一位客户的委托,要求以61万日元(当时约合4.19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卖出1股某公司的股票。然而这名交易员犯了个致命错误,把指令输成了以每股1 日元的价格卖出61万股。错误指令在9时30分发出后,该公司的股票价格骤跌。等到公司发现这一错误时,55万股的交易手续已经完成。为挽回损失,瑞穗发出了大规模买入的指令,又带动该股票瞬间暴涨。结果,这一错误使瑞穗蒙受了至少270亿日元的损失。之后由日本证券业协会出面,成立了一个旨在保护市场安定的基金,可让不当得利的公司返还利益。 

    2010年,美国东部时间5月6日下午2时47分左右,一名交易员在卖出股票时敲错了一个字母,将100万误打成10亿(英文中的100万为million,10亿为billion),导致道琼斯指数突然出现千点暴跌,造成道琼斯指数历史上第二大单日波幅。随后,美国证交会出台措施防止股市暴跌,规定如果股票价格在5分钟内改变了10%以上,交易所必须停止交易。

    类似光大证券的事件是可以防范的。这需要监管层、交易所和券商的共同努力,尽力完善资本市场的监管体系和券商内部风险控制体系,让报价信息逐步公开化和透明化。

    真正原因仍有待查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6年,是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2009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募集资金109.62亿元。

    目前舆论普遍关注由此事件引发的几个问题:

    一是到底如何定性?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操纵市场”的认定取决于两方面:一是主观犯意,二是动机或目的。此次光大证券巨额交易背后的真正原因仍有待查证。仅从动机方面分析,相关人员存在利用巨量蓝筹股交易拉升股价,再砸盘打杀股价而获利的可能性。而且从上午事发到下午对外公布,这中间的几小时,光大证券将18.5亿元股票进行了对冲操作,涉嫌“转嫁风险”,有充分的“主观犯意及动机、目的”。如查处后存在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行为,光大证券有可能被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制裁,包括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或判刑,之后方可民事赔偿。

    二是作为上市券商的光大证券,对巨额资金操作似乎没有丝毫的风险监控,这是为什么?在西方国家,证券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也经历了逐步完善的发展历程。目前国外证券业将风险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针对具体案例,业内不断调整风险控制理念、方法和模式,建立了兼顾静态指标和动态监测的风控体系。我国证券业亟须完善相关制度、体系。 

    三是中小股民的权益怎样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通过这次事件,人们发现操纵A股市场的成本似乎非常低,以16日的情况看,仅需20亿元。果真如此,操纵A股市场可谓易如反掌,众多散户的安全感将从此丧失。那么无论专家、政府如何托市,都不能让散户放心入市,中国股市要想重新回到牛市,则不可期待。所以我们迫切需要规范管理,切实保护中小股民权益。

    针对此次事件暴露出的对券商监管的漏洞,有专家建议,必须实行金融市场间的立体监控,实现监管信息的共享和监管机构间的协作。券商内部也应当建立垂直的全面风险控制体系,权力权限逐步下放。

    正如媒体评论所说,无论是有意为之还是纯粹的系统问题,光大事件已经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毁灭性地增加了投资者对A股的不信任,让信心本就低迷的A股更加孱弱。如此,就必须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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