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视角把握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有关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特殊背景值得特别关注。这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是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先提出,继而2024年3月的全国两会再次重申,再到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系统部署。也就是说,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全国两会再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经过近七个月的时间完成了系统部署。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年度工作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有两条:总结上一年的经济工作,部署下一年的经济工作。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改革,涉及的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包括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虽不能说财税体制改革只是为了解决经济问题,但从其不同于以往的行动路线可以看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提出、酝酿、谋划以及具体部署,首先是和经济问题相关,首当其冲是解决经济领域的问题。
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有两个重要论断:其一是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其二是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这明确无误地表明,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巩固和增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概括起来讲,就是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首次把预期特别是预期转弱问题引入宏观经济决策的视野,让我们从过去的需求管理、供给管理扩展到了预期管理。在那之后,特别是2024年以来,预期问题一直成为宏观经济决策中的重要线索。
从2023年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2024年3月举行的全国两会,围绕2024年经济工作所做出的一个不同于以往的重要要求是,“多出有利于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政策”。对比此前“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的表述,可以发现两个突出变化:其一是稳预期替代稳物价;其二是稳预期超越稳就业、稳增长,跃居三稳之首。两个方面的突出变化告诉我们:今天的中国,宏观经济治理的重心或者经济工作的重心之一是稳预期。
2024年9月26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推出了一揽子增量政策。我们发现,增量政策相对于过去的存量政策虽都属于扩张性政策、刺激性政策,但增量政策的刺激和存量政策的刺激相比,有一个非常鲜明的变化,那就是增量政策在注重扩需求的同时也注重稳预期。也可以说,增量政策是从稳预期和扩需求的双重维度加以部署的。
考虑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部署,围绕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蓝图,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健全预期管理体制。
当前中国经济工作和中国宏观经济治理工作面临最严峻、最复杂的挑战,也是学术界应当研究的问题,就是要集中体现一个“兼”字——目标要兼容。不管出台什么样的政策,采取什么样的举措,都要兼容扩需求和稳预期,不能只顾扩需求,不管稳预期。功效上要标本兼治,不能只治标不治本。这就需要改革与政策双引擎同向发力,助力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与改革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应该也必须是互补关系。刺激政策不论属于逆周期还是跨周期调节政策,都少不了“周期”二字。一说到周期,就都是短期的,长期的问题靠什么解决?唯有改革。
经济运行中同时存在三个方面的矛盾,需求层面的矛盾、供给层面的矛盾、预期层面的矛盾,单纯的刺激政策所解决的更多的是需求层面的矛盾,预期层面的矛盾靠什么办法解决?历史经验反复提醒我们,扩张性财政政策是正向作用和负向作用兼而有之,不能在注重正向作用的同时忘掉负向作用,而负向作用是需要改革加以抵消的。政策如果缺少改革的支持,不仅难以真正落地,也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就当前情况而言,主要有几个方面应该尽早进入我们的研究视野:
一方面,史上最大规模的化债。这对当前的中国经济无疑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但常识告诉我们,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运行规律告诉我们,如果在化债的同时不辅之以央地财政关系的改革,完全有可能重复历史上曾反复出现的轨迹。
另一方面,围绕财政出台更多、更大规模的扩张政策以促进消费、扩大消费的呼声颇高,这无疑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在调节收入分配和调节财富积累方面发挥作用,需要我们在税收制度建设上补足短板。不仅个人所得税制度需要调整,而且财富积累环节的税收也要补足。这是建立现代税收制度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之一,我们也不能不去研究。
除此之外,一系列围绕财政如何支持投资扩大的政策建议,特别是支持民营经济投资的建议,当然也是应当考虑的。但如果同时不辅之以财税体制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这样的建议也难以真正落到实处,难以从根本上扭转局面。
总之,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主要着力点应当也必须是,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助力财政政策调整,从而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本文为作者在第八届财经发展论坛上的主旨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