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院团、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事业单位,对于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起着重要作用。近年来,代表新型文化消费方式的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快速发展,也已成为满足人民群众文化消费需求、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敏锐观察到这一文化现象。他认为,在数字化时代,文化事业单位和文艺从业人员需深度利用直播、短视频等数字化媒介,培育“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文化消费新业态,助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今年全国两会,张颐武带来《关于以直播等方式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的提案》。他在提案中剖析,一些地方的文化事业单位尚未充分释放潜力。
一是传播和影响有限,吸引公众参与度不够。一些基层文化馆、博物馆等利用率较低,很多地方的文化配套设施都得不到充分利用。设施利用不足,加之传播渠道单一,使社会效益难以实现,在地点偏僻、人口较少的地方,情况更为严重。二是发展困难。文化事业单位主要依赖财政资金投入,财政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其发展。三是人才发挥受限。部分单位由于财政紧张,编制缩减,在职人员薪资水平下调,同时演出活动等较少,很多人得不到展示机会,致使单位更加缺乏对人才——尤其是年轻人才的吸引力。人才发展路径和“天花板”都较固定,对人才的激励、培养程度均不足,面临着人才流失、队伍老化等问题。四是基础设施亟待提升。以艺术院团为代表的部分文化事业单位,缺乏排练、演出所必需的演出场地、排练用房等基础设施;各省市艺术院团基础设施配备不均衡,越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不足问题越突出。
为此,张颐武提出3点建议:
一是文化事业单位探索多元化直播形式,更好服务社会。他建议支持和鼓励文化事业单位、文艺工作者积极开展个人、团体直播和直播PK,通过短视频传播等扩大社会影响,并获得直播打赏收入;文化事业单位结合现有资源,开发特色鲜明的文创产品,并通过直播拓宽销售渠道;文化事业单位积极与有成功直播经验的同类机构和互联网平台结对合作、跨界合作,进一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让直播、短视频等更好地服务于文化事业单位的运作。
二是文化事业单位将直播实践纳入人才培养与考核体系。他建议引导文化事业单位加大对直播的支持,重视对人才直播技能的培养和激励,可与高校、研究机构、直播平台等建立合作关系,建设直播实践场地,引入直播导师、直播资源,通过考核筛选出一批直播人才组建传播矩阵,运用线下演出、讲解活动等吸引线上“粉丝”进行线下文化消费,单位合理分配直播打赏所得,持续将部分收入用于激励优秀直播人才。
三是文化事业单位、政府、互联网平台等各方共同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直播品牌。他建议引导文化事业单位与当地政府、旅游企业、直播平台等其他单位建立常态化沟通合作机制,形成合力,深入有地域特色的实景地开展“直播走进古镇”“在线体验非遗”等系列文化直播活动,打造地方文化直播品牌;各方充分利用直播平台的本地生活服务功能,联合在直播间推广地方文旅产品、特色餐饮、休闲娱乐服务等,促进文化事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