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最大短板仍在乡村。那么,振兴乡村的抓手何在?最直接、最有效的就是数字乡村建设。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的振兴,农民的全面发展,都需要数字‘赋能’。”当问及为何将提案的关注点放在数字乡村建设时,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韩保江坚定地表示。
数字乡村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乡村生产生活全面深度融合,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到2026年底,试点地区数字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涉农数据资源共享互通,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作用凸显,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数字乡村建设规划提出后,各地积极落实,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各地发展水平不同,财力状况差异巨大,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呈现为‘东强西弱’‘南强北弱’的态势,建起来‘用不起、不会用’的矛盾突出。”韩保江说。根据调查,村务办理电子化普及率,长江以南大部地区超过50%,长江以北大部地区不足50%,尤其是边疆地一些“抵边村”数字化建设水平更低。
为此,韩保江表示,进一步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不能再“大水漫灌”、平均发力,而应该提高政策的“精准性”,根据当地政府的财政状况、农村集体经济和财力的发达程度,以及边疆安全、粮食安全、民族稳定的重要程度,把我国乡村地区划为“发达且重要”“发达且不重要”“不发达且重要”“不发达且不重要”四类地区,分别给予差异化政策支持。他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优先大力支持“不发达且重要”地区的数字乡村建设。这类乡村大多分布在我国西北、东北、西南、中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关乎边疆安全、粮食安全,但由于经济不发达、种粮收入低、集体经济基础薄弱,自身无力推动数字乡村建设。这些地区可考虑借鉴精准扶贫的办法,通过国家投入和对口援建加快推进此类地区的数字乡村建设。
第二,大力提升“发达且重要”和“发达且不重要”地区的数字乡村建设质量。这类乡村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由于经济发达、地方财政支出能力强,加上对数字乡村建设重视,数字乡村建设已经达到较高程度,但也存在“建起来不会用”的问题。对这类地区的支持重点是对乡村干部和群众进行数字化知识和能力培训,提高数字化素质。
第三,支持“不发达且不重要”地区的数字乡村建设。这类乡村主要是指坐落在我国中部地区、且为非粮食主产区的乡村。由于经济不够发达、财力水平低,这些地区的数字乡村建设既存在“建不起”的问题,更存在“用不起”的问题。虽然这些乡村不像边疆和粮食主产区的乡村涉及领土安全和粮食安全,但为了共同富裕,也要对该类地区给予有效的政策支持,不仅要在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资金支持,而且要在提高农民数字化素养和技能方面予以支持。
韩保江表示,总体上,我国数字乡村建设仍是初步的,应用场景还不够多,老百姓的获得感也不是很多,数字乡村建设还需要“上层次”。希望向抓精准脱贫那样,抓数字乡村建设,按照轻重缓急,分类分层次推进,做到“每一个乡村都不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