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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多为“傍名牌”

本刊记者 王纯 《 人民周刊 》(

    今年4月24日,最高法院公布了2016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以及2016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在10大知识产权案件中,关于商标的有4件,占比40%。在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中,关于商标的案件共有21件,占比42%。从所占比重不难发现,商标侵权案件几乎占据半壁江山。

    “擦边球”使商标纠纷高发

    “近年来商标侵权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案件的复杂程度也从最初简单的复制模仿,演变为如今侵权手法的愈发‘高明’,常常使利益被侵害者防不胜防,维权困难。”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的徐静律师说,她平时接手的商标案主要以诉讼为主,近年的商标纠纷多数源于‘傍名牌’。此外,诉讼案件中也出现了一些如“角色商品化权”保护的新型案例,比如像公众熟悉的“功夫熊猫”,针对其注册商标的行为,法院即从商品化权角度予以制止。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文化市场的繁荣,会频繁遇到类似的商标权益保护问题。

    “其实现在从业态来看,单纯的、简单直接的商标侵权比较少见,更多出现的是和反不正当竞争、商号等掺杂在一起的复杂、综合的侵权行为,尤其对驰名商标的侵害往往表现为打‘擦边球’,侵权者以一种较为隐蔽的行为试图钻法律空子,对司法实践提出更高的法律适用要求。”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的林久初律师以商标非诉讼业务为主,据他介绍,在非诉阶段也有大量的商标纠纷,主要体现为商标恶意抢注。国家为了给企业减负及激励竞争创新,将商标注册申请官费一再降低,如今申请一个商标只需要300元官费,如果能成功抢注他人已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能会带来巨大的利润。低廉的申请费与高额的利润回报之间的巨大反差,使得一些别有用心的投机者大批量恶意抢注商标。

    商标申请用的商品和服务分为45个类别,企业通常不会在所有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都进行商标注册,而某些居心不良者就会钻这个空子,在企业商标未涉及到的那些类别上抢先注册,然后再将商标权转手出售牟取暴利。“先恶意抢注,再待价而沽,这是目前商标领域常见的怪象。”徐静和林久初两位律师分别从诉讼和非诉领域进行分析,在这一点上两人达成共识。

    “傍名牌”使商标侵权多样化

    北京德恒律治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高级合伙人李伟,回顾自己的20年执业经历后认为,如今的商标侵权已经不单是假冒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这种单一的法律关系了,更多的是商标权与其他民事权利交织冲突,如商标权与姓名权、商标权与商号权、企业名称权的冲突,案件双方当事人往往涉及多起关联诉讼和争议,法律关系比较复杂。

    商标法明确列出了6种商标侵权的行为,如: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使用他人商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等。但是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和法律本身的滞后性,现实生活中的商标侵权情况远比法律列举出来的要复杂。

    李伟称,最常见的商标侵权表现形式,首先是直接抄袭他人知名品牌,比如在“三一(重工)”驰名商标保护案中,国内一地方企业未经许可,直接将三一重工在先注册的驰名商标“三一”用在其企业名称中,并在实际商业活动中突出使用“三一”标志。该企业最后被法院认定为侵权,并被责令赔偿三一重工经济损失。

    商标侵权的第二种表现是,将国外知名品牌对应的中文在中国抢先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比如“乔丹”对中国公众而言,早已与NBA传奇球星Michael Jordan的中文姓名迈克尔·乔丹直接相连。国内一家体育用品品牌抢先将该中文姓名作为商标在体育相关产品上注册并使用,使得这位体育飞人在我国展开了长达四年的商标维权之路。

    同样的案例还有“LAFITE”商标案。“LAFITE”是法国的著名葡萄酒品牌,该商标所有人拉菲酒庄未对该商标对应的中文标识在中国进行商标注册申请,但经拉菲酒庄多年经营,中国公众早已将中文音译“拉菲”与该商标直接相连。在此情形下,国内一家企业仍将“LAFITE”商标对应的中文“拉菲”加上“庄园”二字后在葡萄酒相关产品上进行商标注册申请,企图借“LAFITE”商标的知名度和拉菲庄园对该商标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漏洞来谋取不当利益。虽然“Lafite”商标注册人拉菲罗斯柴尔德家族得以笑到最后,但也为这场官司付出了高昂的成本。

    第三种商标侵权表现为将知名品牌再“创造”。此类情形往往是一些国内个人和企业利用侥幸心理打‘擦边球’,设计出一个很容易使公众联想到的知名品牌却又不完全相同的商标进行注册申请。如康帅傅、特仑特、瓢柔等山寨品牌。消费者在施以一般注意力的情况下,往往就会基于对康师傅、特仑苏、飘柔这些知名品牌的信赖而误购山寨品牌,频频上当。

    商标侵权呼唤诚信回归

    李伟说,通常商标权利人的维权方式有以下几种:向侵权人发送警告函,要求停止侵权、移除侵权商品、赔偿损失;与侵权人达成谅解协议;如果涉及网络侵权,可向淘宝、京东等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投诉平台投诉;向工商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工商查处;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商标的侵权诉讼,一般采取两种策略:反不正当竞争之诉和商标侵权之诉。两种诉讼策略适用不同的法律体系,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因此在具体案件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达到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效果。

    虽说诉讼是最彻底的解决方式,但是,商标权利人通过诉讼维权也有一定的难度,因为根据民事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管辖法院一般在侵权人所在地,权利人除了要付出时间、人力、交通成本,还可能会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权利人往往要经过一审、二审、再审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另外企业还可能承受因诉讼带来产品滞销、商誉受损等不良后果。

    接受采访的几位专业人士一致呼吁,市场主体在商标注册、使用及其经营活动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乔丹”商标侵权案的审理中,最高法院的判决就体现出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

    李伟提示,商标维权要求企业必须要强化商标先行意识,正确、及时、全面地注册商标。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与南京金色希望酒业有限公司(抢注了“拉菲庄园”商标)的商标再审案中,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将金色希望公司的“拉菲庄园”撤销,但是该案历经异议、异议复审、争议撤销、一审、二审、再审,跨度将近十年之久,再审申请人为此付出大量的精力及财力。退一步讲,若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1996年在申请“LAFITE”商标时,如果也能同时申请与“LAFITE”相对应的中文商标的话,相信其在打击模仿恶意注册商标时,就会“利剑在手非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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