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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8年08月20日 星期一

多字不如少字(杂谈·文字功)

《 中国能源报 》( 2018年08月20日   第 24 版)

  开栏语

  星辰副刊自创刊以来,受到能源行业广大文字工作者的支持和肯定,读者与编辑在语言文字方面的沟通互动渐成常态。为与广大读者更好地交流,从采写和编辑的角度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星辰副刊自本期起开设《杂谈·文字功》栏目,特邀人民日报社资深编辑任毓俊老师分享日常新闻写作和编辑中常用字、词的规范使用,以飨读者。

  任毓骏老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国际新闻专业,曾任人民日报社国际部副主任,主持夜班编辑业务长达8年,并先后常驻巴基斯坦和美国,任人民日报驻站首席记者。驻外期间,为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和人民网采写稿件逾千篇。

  

  修炼文字功夫对为文者而言,是终生之大事,应从小处着手。比如,能否正确使用“的、得、地”,已成为文字是否规范,甚至是作者和编者有无文化的标准之一。

  “的”字一般为形容词后缀,称之为定语,修饰后面的名词,如“幸福的生活”。一般而言,“的”字结构后面所形容的只能是名词。

  “得”字结构称之为补语,修饰前面的动词,如“生活得很幸福”。

  “地”是副词后缀,称之为状语,修饰后面的动词,如“幸福地生活着”。

  在文章中,“得”字结构中的“得”字不能少。而“的”字和“地”字要尽量少,能省略的就省略。一句话中没有“的”字,没有“地”字显得干净利落;要有,也最好只有一个,若有两个,就显得拖泥带水。

  别小瞧“的、得、地”,若在文章中,读者挑不出这三个字使用的毛病,定会高看你一眼。

  另外,介词的重复使用,常起画蛇添足的作用。

  “诸”是“之于”或“之乎”的合音字,“公之于众”不要写作“公诸于众”;“诉诸法律”不要写成“诉诸于法律”。

  再比如,在“来自”后加个“于”字,在“涉及”后加个“到”字,都属于书写不规范,是在重复使用介词。“来自”中有“自”,“涉及”中的“及”均为介词,在后加个“于”字,加个“到”字,显然多余。

  还有,“抑或”后面不要再有“是”字。抑,作连词时,表示选择,相当于“或是”、“还是”,再有“是”字就重复了。如:行期定否?本月抑或下月?抑与表示选择的“或”连成词“抑或”,仍然表示选择关系,相当于“还是”、“或是”。如:不知道他们赞成,抑或反对。

  “亦”,表示“也(同样)”或“也是”的意思。如果与“或”连成词“亦或”又能表示什么意思呢?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有“抑或”而无“亦或”的词条,故“亦或”一词不规范,不要用。

  邢台《牛城晚报》曾刊发过一篇《母亲心》的文章,第4段中有这样一句:“我做了什么,只尽了点微薄的孝心,亦或连孝心也算不上,只是做了一个儿子应该做的,母亲就满足了。”引文里的“亦或”改为“抑或”就合乎现代汉语的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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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字不如少字(杂谈·文字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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