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别凡报道:5月18日,华北电力大学煤控课题组发布的最新研究报告《“十三五”电力行业控煤政策研究》显示,按照《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2020 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力争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取消和推迟煤电建设项目1.5亿千瓦以上的目标,我国将有约 233 台 60 万千瓦的煤电机组资产及其衍生价值将被搁浅。考虑初始投资、税金以及税后利润三部分,经过核算,搁浅资产总共价值或将高达 2.45 万亿元。因此,必须严格控制煤电产能过剩风险。
煤电产能开始受到控制,煤炭消费量或将因此进一步下降。
燃煤发电是我国煤炭的主要用途。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电煤约占煤炭消费总量的55%左右。但是这与发达国家的80%以上的电煤比重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是衡量煤炭清洁化利用的一个重要标准。燃煤发电厂可以集中通过技术手段减少污染,避免煤炭散烧造成的超标排放。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持续大力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2015年底,国务院决定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实施电价支持政策也随即出台。
然而,随着煤电产能风险的日益凸显, 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控制煤电建设规模成为煤电领域的重要任务。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袁家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十三五”电力规划预计的电力需求,乐观估计2020年煤电发电量在4.3-4.5万亿千瓦时,按310克标煤每千瓦时的供电煤耗目标估计,发电煤耗约为295克,总发电煤耗估计在12.6-13.2亿吨标煤。但是由于煤电发电量增长空间有限,而装机规模增长过多,会进一步拉低2020年煤电发电利用小时数和负荷率,阻碍煤电运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并进一步影响对煤炭的需求量。
中电联行业发展与环境资源部改革处副处长张卫东认为,把控电力行业煤炭的消费,或者煤电消费,对于降低我国煤炭消费量以及环境保护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前院长胡兆光表示,目前,我国煤电产能过剩确实存在风险,但是未来不确定性因素很多,导致电力需求不确定。所以,燃煤发电及对煤炭的需求仍需谨慎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