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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20年06月01日 星期一

放心拥抱新业态 哪些“盲点”要打通

■王恩奎 《 中国城市报 》( 2020年06月01日   第 02 版)

  湖北籍司机齐师傅疫情前在北京租了辆车跑网约车,每月租金4000元。前段时间因不能回京,他不仅没有收入,还要交车租。“这种情况算就业还是失业?”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齐师傅的不解成为了很多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网约工等新业态从业人员何时能参加失业保险?

  笔者了解到,今年3月,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9%;截至3月底,全国向230万名失业人员发放了失业保险金,但领到失业金的失业人员占比仍比较小。在一些代表委员看来,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网约工等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与失业状态难以判断,他们是最需要失业保险的人群之一,但却游离在制度之外,没有参加失业保险。为此,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呼吁建立特殊制度安排,为失业网约工兜底保障。

  当前,复工复产提速,各类新业态竞相释放出新活力,我国包括零工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数以亿计,并且灵活用工从业人员仍在持续增长。外卖骑手、快递小哥、带货网红、网约车司机等,都是新就业形态下出现的新型劳动者。然而目前,这个群体劳动权益保障存在很多“盲点”,劳动者权益保障等问题亟待解决。

  以网约工为例,他们与服务平台企业形成了实质上的雇佣关系,应按契约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双方的权益、履行双方的义务。但时下,不少网络平台与网约工之间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以合作、临时工、兼职等形式来降低平台的用工成本,将劳务风险转嫁出去。显然,这种状况权责不对等,容易激发矛盾冲突和利益纠葛,保障不了网约工的合法权益。

  如何不让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悬空?笔者认为,需要雇佣平台、从业者以及政府、社会各方面的努力。一方面亟须厘清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与服务平台企业的劳动关系,尤其要对责任事故、工伤事故的法律赔偿责任进行严格界定;另一方面,政府亟须建立完善与之匹配的社会保障政策,精准施策,逐步构建全国统一的保险体系,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提供法律兜底保障。总之,在法律保障的前提下,政府有托底救济的职责,使新型就业业态按需而生、健康发展,成为新时代服务业的一支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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