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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5年09月07日 星期一

51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未达标

水质信息公开百姓呼声强烈

■中国城市报记者 张迪 《 中国城市报 》( 2015年09月07日   第 14 版)

  饮用水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8月30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指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他指出,全国329个城市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的城市为278个,达标比例为84.5%。86个地级以上城市141个水源一级保护区、52个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未完成整治工作,且缺乏明确的考核制度和责任规定。

  水源地水质不达标城市应曝光 

  近年来,我国多地自来水污染事件频频曝光,民众对水质安全的担忧与日俱增,要求水质信息公开的呼声也日渐强烈。尽管早在2007年,当时的建设部已颁布《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对各地供水单位在水质公布上的义务作了明确规定,但8年多已经过去,自来水水质信息公开程度仍不容乐观。

  据了解,影响城市自来水水安全有三个关键环节,第一是水源地水质,即原水的品质;二是从自来水厂的出水水质,水源地到自来水厂净化工艺处理后的水质;三是从自来水厂到供水管网水龙头出水水质。而很多城市在水源地水质上就出了问题。

  饮用水水源地囊括了提供城镇居民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餐饮业、旅游业等用水)取水工程的水源地域,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等。而以供水人口数为分界线,又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人口数小于1000人的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大于1000人的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饮用水水质安全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水龙头”。对于这51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未达标城市,有媒体建议应尽快公布名单。

  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也提到,饮水安全信息明年起逐步公开。《计划》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地级及以上城市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自2018年起,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在接受中国城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这51个不达标城市名单得以公布,甚至比环境监管部门还起作用。一旦公开,这些城市一定会受到很大的舆论压力,也会引起水源地的周边地区,尤其是下游地区民众的关注,能够促使他们尽快采取行动。曝光、公示都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有效方式。

  河道、地下水源地水质堪忧

  据了解,城市自来水取水主要有三种途径:从江河湖泊直接调水,依靠大型水库进行供给,以及开采利用地下水。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国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4555个,其中,河道型水源地供水量占近50%,水库型水源、地下水水源的生活供水量各占24%。 

  而水利部副部长矫勇此前表示,2014年,我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6%,其中水库水源地达标率为90.5%,地下水水源地为80.9%,湖泊为65%。

  湖泊的水质达标率为何最低?中山大学水资源与环境系副主任江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些年,湖泊水的富营养化比较严重,氮、磷指标超标,影响水质,从而达不到饮用标准。”

  在主要以长江水作为生命之源的江苏省,多位业内人士均坦陈,由于富营养化、过度污染等原因,城市用水状况不容乐观。

  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所长王浩表示,在全国城镇中,饮用水源地水质不安全涉及的人口达到1.4亿。水质不合格水源地的类型主要集中在河道型和地下水水源地,涉及人口近80%。不合格的地下水水源地主要集中在长江以北地区,不合格的河道型水源地主要集中在南方地区。

  备用水源建设迫在眉睫

  除了水源水质的问题,缺少备用水源也使很多城市在突发状况时陷入困境。“中国大概有一半以上的城市基本是单一水源,水源一旦衰竭或遭到污染,城市就会瘫痪,必须加强城市双水源、多水源的建设。”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教授级高工李原园曾表示。

  有着362万常住人口和近100万流动人口的兰州市,曾经仅有一处饮用水水源地。兰州市委外宣办主任王柠认为,没有第二水源,是长期以来兰州城市安全供水的一个短板。也正是因为没有第二水源,2014年“4·10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爆发时,才会出现市民哄抢瓶装水的状况。

  而就在2015年8月20日,兰州市第二水源地建设项目控制性工程——输水隧洞工程在临夏永靖县开工。这标志着兰州市第二水源地建设项目进入施工阶段。

  “备用水源的建设非常有必要,遇到突发情况、极端干旱天气,都要启用备用水源。就我了解,广东省的各地市都做了备用水源的规划,对备用水源的建设还是很重视的。”江涛对记者说。

  对于备用水源的选择,专家给出的建议是,应考虑与常规水源类型的不同,保障水源不会同时出现问题。当常规水源是河流型时,应尽量选择地下水或者湖库型水源作为备用水源,以避免水源同时受到污染时无法保障供水。

  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于城市建立备用水源则给出了时间限制,“单一水源供水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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