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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贩治理中的个人、社会与国家

何兵(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 人民文摘 》(

    摊贩治理,并非城市化进程中无法克服的“中国难题”,世界各地都曾经历过失业人群“摊贩化”,经历过从排斥驱逐到认同疏导。非法化小摊贩和激烈的取缔,各地也曾发生,但国家以正式制度驱使数百万官员与数千万摊贩进行长达二十余年流泪加流血的“都市游击战”,无论其规模还是其惨烈程度都属世界史上罕见。治理小摊贩并不难,各国有着近乎共同的答案,要旨是:(1)合法化小摊贩,划定区域和时段,让其有序经营;(2)成立小摊贩自治组织,实现自我治理和约束;(3)国家提供必要的制度规范和监督救济,协调摊贩与其他利益集团的关系,避免摊贩社会黑化。这些治理原则,已为韩国、日本、美国等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实践所证实。 

    政府打击小摊贩的理由无非“脏乱差”,而“脏乱差”其实是政府错误管出来的,并非摊贩经济的胎记。政府非法化小摊贩,摊贩们的利益无法保障,无法形成恒定的社会关系网络。小贩之间、小贩与居民之间的秩序难以生成,即使生成终当短命,因为这些秩序都在国家打击之列。朝不保夕的小贩,当然无心将摊位装点得整洁漂亮,因为不定哪天被抄,投入打了水漂。小贩无心树立信用,因为信用依靠日积月累,而小贩只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由于法律不认可小贩之间划分的利益范围,小贩之间只能奉行“先占为王”的丛林规则,天天抢占地形,“时不时打得头破血流”。无从讲信用、讲卫生、讲秩序,一切失序,“乱成一团糟”。一旦政府转变立场,事物就回归本来面目。 

    摊贩经济的政治和经济正当性,学界早有归纳。一般认为,摊贩经济并不缺乏效率,它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摊贩经济不仅增加GDP,还有更多的优点,比如:满足底层和普通市民阶层的生活需要,丰富城市文化,恢复街道活力和解决部分就业等。

    那摊贩非法化背后的利益和真正的推手究竟为何?

    小贩非法化的始作俑者是工商部门,此后职责移转给城管。小贩非法化固然让一线的城管很辛苦,但另一方面,正是通过这种义正词严式的“造事”和责无旁贷式的“揽事”,作为新设部门的城管成功地使各界相信自己“重任在肩”,成功地站稳了脚跟并扩军,提升了城管在政府系统中的“权重”。 

    权力意味着利益,正是通过非法化小摊贩,城管才“重任在肩”,得以大量行使处罚权,从而获得与处罚权相关的合法和非法的利益。合法利益包括处罚权、变相许可权,将事业编制转为行政编制的可能……非法利益包括收保护费、默许亲朋好友设摊……“如果摊贩合法了,那城管执法怎么办呢?”这句屈原式的天问,不经意间现出庐山真面目。

    利益的复杂性决定人们心态的复杂性。虽然非法化摊贩经济可以使城管获得合法和非法的利益,但也同时使他们失去许多可以获得的利益。由于城管左右媒体能力有限,且不法行为多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致使城管的口碑和公众形象恶化。城管恶化的公众形象直接损害执政党和一级政府的公众形象,弱化了城管领导集团的政绩,降低了城管部门的利益交涉能力,并使从业人员丧失职业的荣誉感,自上至下陷入迷茫。 

    当生命和健康天天面临真实的威胁和损害时,城管不可能不怕。围观群众的骂声使他们迷茫和焦虑,“不知道自己是功臣还是罪人”。但决定战争的,是将军而不是士兵。由于我国行政部门实行领导班子办公会议决策制,基层的经验、智慧、利益和情感,无法左右决策。领导除了考虑基层现实,还要考虑上级态度、部门扩展和自己的政绩,政策形成具有不确定性。部门利益诱导和领导层专断是错误决策迟迟不能修正的原因之一。 

    除此之外,中央与地方之间事权划分不明,决策的非公开性,决策行政化而非立法化,社团管制过严等同样是导致错误决策迟迟不能修正的原因。

    伴随着摊贩与城管之间矛盾的普遍化与激烈化,各级各地政策开始松动。而往返之间,社会已付出血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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