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版:副刊

人民日报 2026年02月27日 F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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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法脉烛照人心

——评《法律深处是人心》

张 生 《人民日报》(2026年02月27日 第 20 版)

  2025年9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正式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法律深处是人心: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探秘》一书应运而生。该书选取中国法律史上40余个典型案例,剖析案情、探究制度、揭示人性,由表及里深入挖掘中华传统法律文化所蕴含的经验智慧,为大众理解中华法系的独特价值提供了新的视角。

  在传统的法律史研究中,研究者惯于从宏观制度和抽象理论层面展开论述,普通读者如同“雾里看花”。《法律深处是人心》通过以案例讲制度、以制度讲文化、以文化讲人性的方式,将法律知识连缀成鲜活的文化图景,使读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例如解读汉代“李充分家案”,先回顾案情,再介绍中国古代关于婚姻的法律规定,最终落脚人性、揭示人生智慧——用客观豁达的心态对待婚姻,既不能太随意,也不要太纠结。层层递进的笔法,将传统法律制度融于历史情境与人情冲突,真实可感,耐人寻味。

  作为一部兼具学术底色的普及读物,《法律深处是人心》蕴含深厚的历史知识与法学理论。书中所引案例,囊括了中华法系具有代表性的制度、思想与文化,阐扬了民惟邦本、明德慎罚、德主刑辅、隆礼重法等区别于其他法系的独特文化标识。如在东汉“孙章矫诏案”中,中常侍孙章将兄弟共同犯罪、重判兄长的诏令错念成重判兄弟两人,导致弟弟被误杀,按律构成“矫诏”罪,当处腰斩。但律学家郭躬从“君子原心”的古训出发,强调审案需探究动机,主张孙章属于过失犯罪,建议依律判处罚金,最终汉明帝认可其建议,连连称“善”。这种审慎态度,彰显了中华法系“明德慎罚”的人本主义色彩。

  书中穿插了不少诙谐故事、民俗谚语,调和了学术理论的严谨与抽象。譬如“韩延寿巧断争田案”中的“县官误解风土”,某郡太守向一县官问话:“此地风土如何?”县官不知道“风土”指的是风俗习惯,于是答道:“风不大,土沙也不乱飞。”太守又问:“黎庶还好吗?”县官更不懂“黎庶”指的是老百姓,回答说:“梨树今年开花少,估计要减产。”看似闲笔,实则暗合执法施政必须考察风土民情的道理,让读者在会心一笑中领会中华法系的吏治知识。

  对读者来说,这本书的意义并不是“看古人的热闹”,而是开启一场富有建设性的古今对话,学习源自历史深处的法律智慧。这些智慧虽由来已久,但都与现代法治理念相吻合。以当代司法实践传承发扬的“亲亲相隐”原则为例,春秋时期“直躬证父”一案中,楚国人直躬向官府告发父亲偷羊,孔子听闻后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意思就是,父子之间相互隐瞒的行为符合人性,法律也不能强人所难,须尊重亲情和人性。以现代眼光审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不得强迫近亲属出庭作证的相关规定与其一脉相承。对人性的尊重和敬畏,正是传统法律智慧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

  《法律深处是人心》一书,让枯燥的法史知识走向普通读者,让传统的法律智慧融入现代社会生活,让严肃的法律条款展现出人文关怀。诚如书名所言,“法律深处是人心”,只有读懂了人心,才能读懂法律的真谛;只有尊重人心,才能发挥法律的价值。

  (作者为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