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我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绿色金融实践,在全球绿色金融发展领域形成了鲜明的“中国经验”,有效推进了我国绿色技术创新和经济的绿色转型。虽然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仍需进一步提高绿色金融服务绿色技术创新的水平和质量。面向未来,应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推进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强化ESG信息披露、大力发展数字绿色金融、推动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关键词】绿色金融 绿色技术 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绿色技术创新是未来技术创新的重要方向,也是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金融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在促进绿色技术创新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绿色金融实践,在全球绿色金融发展领域形成了鲜明的“中国经验”,有效推进了我国绿色技术创新和经济的绿色转型。面向未来,应加快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取得更新更大突破。
我国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的实践经验
制定日趋完善的顶层设计方案。近年来我国逐渐开启了绿色金融服务绿色技术创新的顶层设计过程,政策指向性愈发明朗、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原中国银监会于2007年出台《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12年制定《绿色信贷指引》,2013年出台《关于绿色信贷工作的意见》;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2017年中国证监会出台《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这些政策涵盖了绿色金融体系的总体框架、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品种、碳市场强制性信息披露机制、政府绿色基金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个方面,搭建起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四梁八柱”,为绿色技术创新构建起了良好的绿色金融宏观政策环境。
开展各具特色的地方实践。2017年以来,地方政府积极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践,有力推动了地方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产业发展。2017年我国批准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和新疆五省(区)八地(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围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支持传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强对现代农业和清洁能源的金融支持、建立大数据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基础设施、加强粤港澳绿色金融合作、发展绿色金融市场等方面先行先试,取得了积极成效,形成了一批绿色金融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至2019年,国家又先后批复桂林、深圳等城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进一步鼓励和推动绿色金融与绿色技术创新的改革探索。当前,我国数十个省(市、自治区)都在省一级层面出台了鼓励绿色信贷与绿色债券发行的政策,而地级市也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地方政府以绿色金融为手段来促进绿色技术创新的自主性逐步增强。虽然不同省份的政策支持重点各异,但都为我国绿色金融改革、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构建提供了自下而上的丰富经验。
形成系统的服务绿色技术创新的市场体系。一是涌现了一批服务绿色技术创新的金融机构。二是绿色金融市场体系不断完善。除了通过完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来缓解绿色技术企业资金紧张局面,我国还设立了支持绿色技术创新的碳排放交易所,目前我国已设立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所、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等多家碳排放交易场所,相关业务涉及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融资、碳资产托管、碳排放配额回购融资等多个方面。三是绿色金融产品不断丰富。除了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PPP、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绿色租赁等绿色金融产品不断涌现。
推动较为广泛的绿色金融国际合作。2016年,中国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G20议题,倡导成立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我国还与欧盟等经济体共同发起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与多个国家一道成立了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同时,构建起中欧、中法、中英高级别财金对话等多边和双边平台,不断加强“一带一路”绿色投融资合作,为全球绿色金融治理贡献中国力量。
我国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的未来路径
加快形成有利于绿色技术创新的绿色金融体制机制。绿色技术创新具有外部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虽然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仍需进一步提高绿色金融服务绿色技术创新的水平和质量。未来应着力提升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的政府治理效能,加快形成有利于绿色技术创新的体制机制。一是应进一步完善绿色法律体系。二是强化跨部门绿色金融监管与协调,包括以绿色金融发展战略目标为导向强化“一行两会”绿色金融监管协调,也包括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与发改、环保、财政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推动绿色金融政策措施的实施落实。同时,还应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给予奖励、贴息、风险分担和定期评估,提高金融机构服务绿色技术创新的可持续性和积极性;细化社会资本参与绿色项目的项目优先准入、税收优惠、财政贴息等优惠政策等。
持续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目前在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上,绿色信贷仍然占有很大比重,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等金融产品所占比重相对较少,提供绿色金融服务的机构也以银行为主。未来应优化多层次服务绿色技术创新的金融机构体系,积极推动设立绿色基金,鼓励商业银行针对绿色技术创新开展投贷联动业务,鼓励绿色PE/VC基金专注于绿色技术投资。要完善服务绿色技术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绿色技术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上市和挂牌融资。
稳步推进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以市场为目标导向,不断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助力绿色技术创新。一方面,应加快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依据《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内容与时俱进制定和修改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等金融标准。另一方面,应加快建立绿色技术界定标准,在城市绿色发展、新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能耗等重点领域尽快形成绿色技术标准,为金融市场服务绿色技术创新提供科学合理的绿色项目评估认定方法体系。此外,还应培育更多针对绿色创新企业包括信息咨询、法律协助、融资担保、项目评估、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第三方评估机构。
不断强化ESG信息披露(ESG,即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包括信息披露、评估评级和投资指引三个方面)。在资本市场上,ESG信息披露一方面可以减少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降低其融资成本、代理成本,提高公司价值和股票价格;另一方面也能通过增强企业信息的透明度,提升资本市场投资者信心。因此,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应着力推进强制ESG信息披露制度,有效防范在绿色产业和绿色技术投资领域的“洗绿”风险。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应积极发挥金融杠杆作用,促进贷款企业及被投资企业努力提升环境管理及信息披露。对于企业而言,应持续提升ESG投资理念,加强能力建设,定期披露绿色化战略目标和政策、绿色项目所取得的环境效益和绿色资金的实际用途等ESG信息。
大力发展数字绿色金融。一般情况下,绿色项目环境效益的量化、识别、认证和披露往往较为困难,而随着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日趋成熟,对企业各类污染物和碳排放情况、节能情况以及生产流程等情况的监测将更为方便,对绿色技术创新带来的环境效益进行高效率、低成本的认证、贴标和评估将变得愈加容易。未来,要着力强化现代数字化手段在绿色金融中的运用,发展数字绿色金融。一方面应积极利用金融科技推动环境信息共享、披露,降低绿色主体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应积极利用数字技术手段盘活绿色资产、开发新兴绿色金融产品、构建“绿色资产交易所”,便利各类有环境效益的绿色资产的交易。
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国际合作。要充分发挥我国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成熟、绿色金融市场巨大等方面的优势,稳步推进绿色金融领域的金融开放进程,同时要利用既有的NGFS等双边、多边平台,积极宣传推广我国在服务绿色技术创新领域的金融实践,讲好绿色金融领域的“中国故事”。此外,还应着力加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绿色金融合作。
(作者分别为广西财经学院采购办教师;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助教)
【注:本文系2020年广西社科界智库重点课题“加快广西数字经济发展的对策研究”(项目编号:GXSKZK202008)与广西哲社课题“广西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量提升的效率与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7CJY003)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①尹艳林:《加快我国支持技术创新的金融体系建设》,《宏观经济研究》,2016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