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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刺与幽默 2013年08月02日 星期五

常回家看看 道德更靠谱

文/潘德东 《 讽刺与幽默 》( 2013年08月02日   第 07 版)

  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起施行,规定重阳节为老年节;与老年人分居的家庭成员,应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

  “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违法,应当说初衷是好的,但就怕好心办坏事。因为这条规定常说说容易,常做做很难。

  全国数亿家庭,子女外出打工,不常回家看望父母、不能回家看望父母的不在少数。如果说他们违法,统统抓起来,那么,不仅法院审理不过来,恐怕监狱也要爆满了。

  农村和城市的空巢老人之所以那么多,根本原因在于城乡差别,既包括户口、收入、社会保障、基础设施、教育卫生资源等方面的差别,也包括农村与城市、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差别。

  因此,要想让数亿打工仔“常回家看看”,让数亿空巢老人受到“法律保护”,首先是要缩小城乡差别,统筹城乡发展,提供就近打工、就地就业的机会,减少子女与老年人天各一方、两地分居。

  其次,“常回家看看”是个情感问题、道德问题,法律规定的“经常”这一概念有何标准、如何界定?一年一次、一月一次,还是一周一次、一天一次?同样是在北京打工,家住河北的尚可一周一次;家住青藏高原那就很难了。

  “子欲养而亲不在”是一种遗憾,更是一种悲哀。父母健在,子女理应“常回家看看”,如果不解决户籍、就业、养老、增收等“现实问题”,法律设计得再完美、规定得再严厉,到头来也将变成一纸空文,这方面的例子、教训、遗憾太多了。

  那么,是不是就没有办法“常回家看看”了呢?显然,不是。既然“常回家看看”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就应先从道德抓起,然后再去讨论法律。

  如何抓?近年来,全国上下层层开展的“道德模范”“中国好人”“感动中国人物”评选,以及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身边人,倡导当好人、长好心、做好事的“道德讲堂”等等,都是有效形式,应当更加重视。

  以芜湖的“道德讲堂”为例:仅繁昌县,就有四位“中国好人”做到了孝老爱亲,不仅“常回家看看”,更是“常在家干干”。

  比如,东岛村青年农民范祚来,关了县里的建材店,去服侍住院的父亲,办起养老服务中心;后王村的管金银、郑芬两妯娌情同姐妹,12年如一日地照顾瘫痪的婆婆;城西村老人王德柱,23年如一日地照顾瘫痪的岳母……

  芜湖这四位“中国好人”,都是身边的普通村民、寻常百姓,他们用行动证明了久病床前有孝子,更有孝媳、有孝婿。他们身上流淌着道德的基因,用不着别人要求,更用不着法律强制。

  又比如,芜湖湾沚镇鲁村村民俞彩霞,放弃了深圳的工作,卖掉了深圳的房子,回老家照顾生病的母亲,让母亲走完了痛苦而又幸福的最后4年人生路,诠释了孝心不能迟到、敬老大有可为。

  可见,道德的问题要用道德的办法来解决。道德是最起码的底线,而法律是最后的防线。先道德后法律,道德底线范围内应当遵循的守则,法律不必插手、干预;法律应当解决超出道德层面的问题,解决道德解决不了的问题。

  如果要从法律上解决“常回家看看”,那么,可以立法推行提前退休制度,比如50岁即可退休回家,赡养父母;也可立法推行6小时工作制、或每周只上4天班、每月几天“探亲假”,创造更多的假期,把更多的时间留给家庭、留给父母、留给子女。

  至于孝敬父母的具体细节,还得交给“道德讲堂”,依靠道德的力量,加强道德的约束。道德可以创造物质财富、精神财富,金钱,却买不到道德、换不回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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