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能源金融

中国能源报 2026年10月26日 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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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财政补助资金达618亿元

中央财政持续强化生态治理资金保障

■本报记者 王林 《中国能源报》(2026年10月26日 第 14 版)

  财政部日前发布的《2026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指出,在推动绿色转型和美丽中国建设方面,持续强化财政投入和政策保障。上半年,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618亿元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力保障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上半年618亿元的财政补助,在投向上重点突出。具体来看,在防治大气污染方面,下达资金323亿元;在水污染防治方面,下达资金253.65亿元;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下达资金41.8亿元;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方面,下达资金57亿元;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方面,下达资金38亿元;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面,下达资金35.91亿元。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财政部门强化资金投入、优化政策体系,支持推动生态环境实现根本性转变。公开数据显示,“十四五”时期,中央财政累计下达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资金超过2.3万亿元。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针对生态环境治理的财政支持,正在加速向“用得好、用得起、用得久”倾斜。今年初,财政部修订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十五五”时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与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财政支持政策,标志着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从“给多少钱”向“怎么给、怎么管、怎么见效”的系统性升级。

  在支持重点上,《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向系统性治理和跨区域协同聚焦,首次明确支持跨省联合申报;在分配与监管上,形成 “激励相容、约束硬化”的机制组合,资金分配方式调整为“按比例奖补+限额封顶”,既调动地方投入积极性,又防止单个项目过度依赖中央资金。修订的落点,在于把有限的中央财政资金转化为“十五五”生态保护修复的实际效能,通过奖补机制引导地方加大投入、通过跨省支持推动协同治理、通过负面清单和绩效约束守住资金安全底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正在从“保项目”转向“促成效”,为美丽中国建设在“扩面提质”阶段形成可考核、可持续的修复增量提供制度支撑。

  “十五五”时期是美丽中国建设承前启后、“扩面提质”,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关键阶段。美丽中国建设,一头连着环境改善、民生福祉,一头连着改革创新、绿色转型,在探索路径、政策创新方面,各省和地区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优势,探索差异化和特色化路线。比如,山东省2025年统筹省级财政资金1.2亿元支持美丽系列重大工程,其中用9600万元重点支持8个城市实施美丽城市建设工作。

  《中国能源报》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通过税收调节、金融支持、信息披露、信用评价等一系列柔性调节政策,积极调节经营主体的环境行为,持续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方式,更好统筹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责任。在持续强化财政税收支持引导方面,充分发挥绿色税收调节作用,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同时深化生态综合补偿和流域横向补偿制度改革,推动形成区域合作共治新格局。

  目前,全国104个县纳入生态综合补偿重点区域,24个省份建立33个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效发挥“谁保护、谁受益”机制作用。据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司长孙守亮介绍,北京延庆区通过绘制全域生态价值“一张图”,摸清全区生态家底,面向15个乡镇设立规模5000万元/年的奖励资金,探索“绿水青山使用费”生态权益交易模式,保护生态本底、促进“两山”转化行为得到补偿奖励,一批村集体实现收入翻番,形成生态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展望“十五五”,为全力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财政部门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包括统筹运用各类资金,推动产业、能源、交通结构调整优化;安排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安排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等。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表示,依托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等重点领域。落实好现行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税费优惠政策,持续完善绿色财税政策体系,引导企业主动减少污染物排放。发挥绿色采购引领示范作用,拓展政府采购绿色产品的范围和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