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工信部联合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系统规范生态工业园区申报、创建、验收、命名、监督与激励等全过程管理,为培育发展绿色生产力、促进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管理办法》是对2015年发布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的修订,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部署,通过生态工业园区创建示范活动,为全国工业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树样板、作示范。
■■ 由“一办法两标准”调整为
“一办法一标准”
《管理办法》明确,生态工业园区是指以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导向,以减污降碳协同为重点目标,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具备“低碳、高质、创新、循环”典型特征,对工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符合《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和其他有关要求,并按规定程序通过验收,被授予相应称号的工业园区。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工业园区不仅是工业生产的空间载体,也是推动产业升级、科技创新和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引擎。建设生态工业园区,是推动工业领域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有力举措。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原名“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于2001年开始试点建设,2020年调整名称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2023年调整由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工信部联合推动。
生态工业园区现行管理制度为“一办法两标准”,分别是原《办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编制指南》。其中,原《办法》出台已逾10年,不能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亟须修订完善。
修订后,“一办法两标准”管理机制将调整为“一办法一标准”。废止“两标准”中的《生态工业园区规划编制指南》,将相关要求编为《管理办法》的附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提纲》。
■■ 生态工业园区已成我国工业领域
生态文明建设的“闪亮名片”
《中国能源报》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截至2025年12月,已有19个省份的73家园区获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命名,其中东部地区60家,占比82.19%;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各有5家,均占比6.85%;东北地区有3家,占比4.11%。从产业类型上,已命名园区中既有多种行业聚集的综合类工业园区,也有以有色、化工等行业为主导的行业类工业园区。
多年来,生态工业园区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一方面,为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探索了路径。2023年度统计数据显示,73家生态工业园区创造了全国8.5%的工业增加值,而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仅分别为全国工业排放的5.2%、4.0%、0.8%和1.3%,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比全国工业排放水平低84%,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89%以上,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实现低污染、低排放。
另一方面,为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现代化树立了标杆。生态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要求做到“八个100%”(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率、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等)和“一个零容忍”(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引导园区和企业加严管理标准,提高管理水平。同时,生态工业园区也是环境治新机制和新技术的“试验田”,智慧化平台建设、“一体化”第三方治理、绿色供应链构建等创新工作均在园区开展了先行先试。
此外也为全球工业园区绿色发展贡献了“中国方案”。生态工业园区为全球工业园区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发展绿色工业,提供了“中国模式”“中国方案”。部分生态工业园区的绿色发展经验已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推介,成为我国工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张“闪亮名片”。
■■ 今年将启动新一批
生态工业园区创建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更加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的鲜明导向,进一步优化规范管理流程,构建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创建、国家主管部门验收命名的工作格局。
在建设重点上,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新型工业化要求,进一步突出生态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的引领作用,要求园区采取能源、产业和运输结构优化,以及低碳技术创新应用等有效措施,不断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在组织程序上,更加注重形成推进合力,明确由省级生态环境、商务、工信部门负责创建阶段的审查批准工作,由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工信部负责备案、验收和绩效评价,形成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在监督管理上,更加强化创建过程中和命名后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园区绩效评价和退出机制。将原《办法》中园区命名后3年开展的复查工作调整为绩效评价。细化园区退出情形,对于问题突出的园区给予警告,直至撤销称号。
在激励措施上,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和政策体系,增加“激励措施”专章,充分整合现有资源,从资金金融、科技创新、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园区激励支持,支持园区高质量发展,调动园区积极性。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教司司长裴晓菲透露,2026年将启动新一批生态工业园区创建,有序组织开展申报、创建、验收、命名等工作。经省级主管部门同意启动创建的园区,将开展为期2年的创建工作,通过国家主管部门验收后获得命名。后续将每三年开展一批创建和验收命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