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战线》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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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如何为农民维权

● 王明存 《 新闻战线 》(

    舆论监督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群众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一些久拖未决的社会纠纷问题,通过舆论监督也得到了有效解决,使得正义得到伸张,沉冤得到昭雪。因舆论监督零成本,且见效快等,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有了冤屈,往往把申冤的希望寄托于新闻舆论监督。作为记者,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认真负责维护好农民权益,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批评被监督者  不解决问题不罢休

    近年来,侵犯农民权益行为比较恶劣的主要有:强征农地、强拆农房、且截留征地补偿款;政府投资兴建的沟渠路坝项目成了豆腐渣工程;基层干部贪污挪用惠农资金;化工企业由城市转移到偏远农村,污染农村环境等。

    针对这些行为,从事舆论监督的记者在新闻稿件中,批评不能软弱无力,不疼不痒,让被监督者不知错在哪里,不明白问题的严重性,从而不愿面对问题,也不会加以纠正。对此,记者应抓住被监督者的错误问题,毫不客气,一针见血,并用事实驳斥对方的无理辩解,指出问题所在。

    批评被监督者,要求记者一身正气,刚正不阿。特别是批评强势部门或执法机关,更要有敢于斗争、不畏权贵的精神和意志;批评被监督者,应做到新闻主体事实精确、内容清楚,无懈可击。同时,细节也要力求准确,经得起被监督者逐句逐字地推敲,避免对方针对某一细节错误,以点带面,硬说新闻稿件有问题;遇到胡搅蛮缠的,还会揪住不放,给记者增添很多麻烦,甚至引来新闻官司。

    要想做到稿件“百密无一疏”,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经得起“法律真实”的检验。此外,记者采访还要工夫到位。农民反映问题时,受其文化水平限制,反映的问题不一定特别准确,或叙述得不够清楚,记者不要怕麻烦,应多采访其他涉事农民。同时,事发现场不论有多偏远,记者都应前往深入调查。此外,还要尽一切办法采访被监督者,只有全面了解情况,才能确保真实准确。

    批评被监督者时,稿件中的语言表述,不可以势压对方,不能指责被监督者;更不能把自身对他人的好恶流露于笔墨间,引起对方的不满,甚至连读者也反感。

    舆论监督的记者对没解决的问题,要长期关注,对有些问题,不彻底解决,就不能罢休。长期关注,体现了记者为农民排忧解难的坚决性,不给被监督者心存侥幸心理。同时,还给关注舆论监督的读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10年前,安徽省涡阳县标里镇东杨村“两委”干部以建商业街为由,在镇政府的支持下,强拆农房,低价购买宅基地再高价出售。笔者接到村民举报,连续采写了多篇稿件批评东杨村“两委”及标里镇党政干部,多年来,记者的关注从未间断。去年,问题最终得到解决。

    掌握批评分寸  促进问题解决

    正处于新旧体制转型时期的我国,出现了不少诸如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养老没保障、农村教育资源匮乏、留守老人孩子生活困难等问题,这些“老大难”问题并非哪一个人或一个单位的错误导致的,而是在历史特定时期,因制度不健全、国家资金缺乏等多种原因造成的。这些问题,不是狠批就能解决的,有些问题若狠批,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还会使事情向坏的方向发展,甚至可能对社会情绪产生负面影响,引起社会的不稳定。

    当然,不狠批不是不批评,更不是撒手不管。记者完全可以进行批评报道,但稿件中不可火药味十足,矛头直指地方政府。批评要做到掌握分寸,适度适量,尽可能将监督的落脚点集中在注重建设性上,并关注批评后的效果与变化。

    例如,安徽省阜南县王家坝镇有一群渔民向记者反映,以前他们300多位渔民以船为家,靠捕鱼为生,如今淮河无鱼可捕,渔民的生活陷入困境,漂泊在渔船上的他们,被外界遗忘,享受不到“低保”“新农合”等待遇。孩子上学、老人生病难以外出,他们非常需要一块宅基地建房,以便搬到岸上生活,可是渔民属于非农户口,不能享受这些待遇,地方政府也无力解决。采访后,记者写稿,没有把批评的矛头对准当地政府,而是把渔民的生产生活窘况写出来,并提出其他地方有解决此类问题可供借鉴的案例。这篇报道反响很大,引起省领导重视,为此省里还出台有关政策,解决了渔民的养老、医疗、住房等问题。

    提出维权建议  调解双方纠纷

    舆论监督对不良现象进行鞭挞,对社会问题予以曝光,立竿见影地解决了许多问题,给不少人维了权,以至于社会上不少人都认为,舆论监督是万能的,问题只要一经报道,肯定就会得到解决。

    其实不然,很多问题,并非将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作为社会使命感的记者写一篇监督稿就能轻易解决的,有些问题必须依靠政府或公检法部门。但是,农民文化水平有限,遇到问题,两眼一抹黑,不知找何部门维权。作为记者,为了促进问题的解决,推动社会的进步,可随时接受农民咨询,运用自己的知识为其支招,建议其到哪些部门反映、应该如何申诉等。譬如,农民工在工地受到损伤,施工单位不愿承担责任,农民不知找哪部门,此时,记者可建议其首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如果施工单位还不买账,可再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维权。

    农民反映他人侵犯权益,首先要有过硬的证据,但很多农民没有证据意识,记者应向其提供搜集或掌握证据的方法。比如,庄稼大幅减产,农民认为是种子或肥料质量问题导致的,为此,记者应建议其在庄稼没有收割前,申请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为今后索赔保留有力证据。

    农村有些问题很复杂,并非简单的“黑白”二分法能分辨清楚,难以界定孰对孰错。不少纠纷,政府难以解决,又因缺少证据法院不愿受理,即使有证据法院受理了,官司赢了,执行也成了难题。诸如邻里之间房屋买卖、土地、借债等纠纷,这类问题,最好的解决途径就是调解,因纠纷双方都比较相信记者,此时,记者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出面充当和事老,认真调解纠纷,化解双方矛盾,维护地方稳定。

    监督不帮倒忙  采写不伤害他人

    记者关注三农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舆论监督,使那些公然违反政策、法律和法规,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无所遁形。公开报道,的确给农民帮了忙,维了权。但是,也可能给农民增添了麻烦,有时不但没有为其提供帮助,还适得其反,帮了倒忙。

    比如,记者写稿时,一般来说,都知道保护举报者,不暴露其身份,在稿件中使用化名,但是,记者在稿中引用举报者的话语时,原原本本,写得非常详细,被批评者只要一看就能对号入座,判断出话语出自谁之口,给举报者遭受报复埋下了隐患。可见,记者在写稿时,有些地方应模糊处理,保护举报者。

    在新闻实践中,给举报者帮倒忙,表现在有些问题不应见报或马上报道,而记者采访结束后,为了挣工分,匆匆发稿,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让举报者陷入被动,导致问题更难解决。因此,有些稿件要“捂一捂”,等待最佳时机再找由头发稿,若被批评者的问题彻底解决,还可将反面问题正面做,对有些不适合见报的稿件,永远不报道。

    笔者就曾犯过一个错误。几年前,安徽省宁国市一老农向笔者投诉,他三个儿子不赡养他,其中两个儿子还动手打他。笔记采访时,做了其三个儿子几个小时的思想工作,最终他们同意支付赡养费。笔者对此进行了报道,因报纸的公开性,当地人都知道老人的儿子不孝以及他们家庭不睦,三个儿子非常气愤,怪罪父亲向媒体反映,让他们出了丑。自此,更不愿赡养父亲了。

    此外,因农民文化水平有限,有时语言表达不清,颠三倒四,逻辑混乱,对此,记者不能践踏其尊严、人格,动辄就责备,甚至训斥。作为一个优秀的记者,首先要和农民交朋友,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亲人,尊重他们,给他们充分的倾诉时间将问题表达清楚。

    (作者单位:安徽日报农村版)

    责任编辑:祝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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