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消费维权活动在经济生活中日益凸显。在中国,有十多亿直接或间接的消费者,由于信息不对称,在与商家发生争议时处于弱势地位,这时候除了找相关部门外,媒体也是一支重要的消费维权力量。新闻报道尤其是党报如何在消费维权新闻报道上实现创新突破,不仅能给消费者带来切实的帮助,也能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起到促进作用。
小维权 大民生
数据显示,中国消费者协会自1984年成立至今,已受理各类投诉1400余万件,近年来每年受理的投诉量超过50万件,而其他部门的投诉受理量更为惊人。大量事实表明,帮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不只是媒体社会生活报道的重要内容,也是作为时代瞭望者的媒体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维权报道维护民生。面对如此庞大的消费投诉量,消费维权工作在维护民生方面的意义显而易见。2011年,中消协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题确定为“消费与民生”,并用一年时间围绕“消费与民生”展开主题活动,目的就是为了强调三个方面的涵义:强调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强调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制定消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
维权报道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当前我国全社会市场经济程度越来越高,但党报在进行消费维权报道中还存有一些观念误区:一些媒体总是认为消费维权新闻是“鸡零狗碎”的内容,够不上党报的分量,登不了党报的新闻大堂。事实上,看似细碎的消费投诉,反映的却是市场经济中不够完善的方方面面。如制假售假、霸王条款、虚假广告等,表面上看是一个或一群消费者受到了欺害,属于“点”,可实际上这些现象的广泛存在,凸显了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国家各级监管机制的漏洞及法制盲区。在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党报就应该发声,这不仅仅是监督维权,更多地还会触及国家在社会经济管理活动中的漏洞与缺失,聚焦社会智慧,探讨新对策,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到促进作用。
维权报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新年贺词中也提出:“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作为党报应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一基本要求,胸怀使命感,通过有力的消费维权报道,从小处着手、放眼大局,通过经常性的报道,把消费维权做大、做深、做强、做活,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做出媒体与媒体人的贡献。
创新维权报道的路径选择
党报的性质与都市报是有区别的,要体现这种区别,要彰显党报的权威性与影响力,同时也避免陷入一些矛盾纠纷中,创新党报的消费维权报道,就要尽量避免消费维权报道的事件化、避免就事论事,这应是党报创新报道的基本要求。
在“碎片”中淘出新闻“黄金”。消费投诉的特点决定了事件的碎片化,要让一起或几起普通的消费投诉,既给消费者以提醒,又给管理者以启示,甚至促成相关部门或行业修改规则。
避免同质化、独辟蹊径。事件化的消费维权新闻,容易形成媒体间同质化报道。以欧米茄公司起诉淘宝网出售假表为例,事件本身很简单,然而,不同媒体却选择了不同的报道路径,显示出高下:一类是事件化报道,如《欧米茄起诉淘宝低价卖假表》《欧米茄等三大名表公司起诉淘宝售假》等;第二类虽然报道了一定观点,但仍以事件为报道核心,如《欧米茄告淘宝售假 后者称对卖家外网信息无审查义务》,这样的报道其新闻点无非就是一国际大牌起诉淘宝卖假货,可读性较差。而《中国经营报》则以《欧米茄状告淘宝网售假 奢侈品陷“电商恐惧”》为题,通过欧米茄打假为由头,深入采写了奢侈品行业现状、发展趋势,这种以小切口入手、反映大行业甚至大产业的报道方法,避免了与其他媒体的同质化竞争,体现了报道本身的深度和高度,值得党报借鉴。
避免炒作,通过权威报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不少都市类媒体,以消费投诉的“新”、“奇”为切入口,对简单的消费维权事件进行炒作,以达到吸引眼球的目的。在消费投诉事件中,预付卡问题是较常见的,浙江省消协曾经做过一项调查,显示全省有93%的消费者使用过预付式消费卡。但预付卡投诉却频频发生,主要问题是发卡店无故关门,预付卡作废,商家对预付卡设置使用门槛,预付卡过了有效期就无法使用等。预付式消费投诉具有涉及面广、群体性多等特点,这也成为一些媒体报道的“好素材”。事实上,对群体性消费投诉进行报道,如果处理不当容易激化矛盾、造成更大范围、更加激烈的冲突,甚至引发一些不安定的因素。
对此,一要正面引导。通过成功解决问题的报道,引导社会诚信。二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同样是对预付卡的报道,宁波日报记者通过采写《预付式消费卡出现信任危机》《预付卡:如何跨越诚信关卡》《预付式消费是风险消费》等报道,从预付式消费卡的现状、失信成因、如何防范等角度,进行深度剖析,通过舆论监督期望从本质上解决预付式消费的诚信失范问题。
维权报道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也是指导党报创新消费维权报道的基本路线和基本观点。在当前的新闻实践中,为人民群众服务是具体把握和贯彻党报群众路线最基本的要求。群众利益无小事,媒体介入消费维权事件,不只是有利于维护消费者个体利益,它通过创新消费维权报道,还将惠及整个大民生。
新闻报道惠民生,有助于体现党报公信力。《宁波日报》近年来创新民生报道,相继开辟了《新闻聚焦》《民生直通车》《记者观察》等栏目,将视线投向消费维权等民生领域,通过揭露问题,为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建议与参考,最终有效促进了问题的逐步解决。针对社会上存在的部分假冒伪劣、霸王条款、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宁波日报》曾推出一组系列报道“揭秘汽车保养内幕”,对汽车保养过程中的价格水分、产品质量、服务多重收费等问题进行揭示,呼吁有关部门进行行业整顿。见报不久,宁波市各级工商局针对报纸反映的现象展开声势浩大的汽车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汽车销售维修企业2055家,查处不正当竞争、侵权假冒、侵犯消费者权益等案件83起,查获涉嫌假冒汽车配件6000余件,不仅直接维护了消费者权益,更重要的是给行业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带来震慑,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新闻报道惠民生,有助于彰显党报的权威性。党报的权威性,除了其本身的特殊地位外,还在于对法律法规的尊重。众所周知,在现代经济关系中,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应是既对立又相互依存的平等主体。但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应有的这种平等的主体地位却往往不被尊重,消费者受损害的情况经常发生,原因就是经营者处于强者地位,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这就造成了消费者总是处于被损害境地的不公平状况。消费维权,即是对消费者这一现代经营活动中弱者的保护。媒体尤其是党报,作为“不偏不倚”的中立者,如何既做到“保护弱者”,又体现自身的权威性?那就得用法律说话,依法进行解析报道,依法为消费者维权,依法彰显社会的公平正义。
新闻报道惠民生,有助于扩大党报影响力。党报在维权报道中,注重对政策、法规的解读与牵引,对消费常识的释疑,在全社会范围内对社会经济和商品交换活动产生正面影响。媒体的核心作用是营造舆论影响力。舆论影响力,就是媒体以一种大众所喜欢的方式实现的吸引眼球、影响判断、引导行动的能力,其中吸引眼球是基础,影响判断、引导行动是目的,也是影响力最核心的体现。党报媒体通过创新消费维权报道,一方面利用自身影响力惠及民生,同时又通过民声的肯定来赢得和扩大影响力,这种相辅相成的关系,进一步夯实了党报主流媒体的地位。
(作者单位:宁波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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