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战线》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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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军事对外传播

周 均 赵志刚 《 新闻战线 》(

    近年来,突发公共事件时隐时现,对国家经济文化建设事业造成不少损失,因而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也自然成了党和政府治理社会的“抓手”。而不论是以雪灾、地震为代表的自然性突发公共事件,还是以恐怖袭击为代表的社会性突发公共事件,不难发现,国家在处理这些重大事件的过程中基本上都离不开一个特殊群体——军队。军队作为执行党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在维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方面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地位。但面对我军的不断发展壮大,一些别有用心的西方国家却分外“眼红”,纷纷以“中国军事威胁论”等错误论调加以“妖魔化”,尤其在平息突发公共事件时,更是擅长趁机煽风点火,混淆视听。

    政治把控——军事对外传播中的“总把关”

    一般来说,新闻传播中的政治控制,实际上就是从政府的角度对新闻事业所传播的内容的限制和防范。①我军媒体在对外传播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与地方媒体接受党和政府管控一样,也要受到政治的影响,但因军队属性的不同,政治控制也有其特殊性。它不仅包含“限制”,也应包含“帮扶”,它在突发公共事件对外传播过程中充当着“总把关”的角色。

    党的耳目喉舌:对外传播的题中之意

    听党指挥一直以来都是我军建设发展的灵魂,军队媒体必须要听党话、跟党走。党报理论是军队办报的基本理念。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基本职责是“服务中心,围绕大局”,而突发公共事件则是对中心、大局的一种破坏;党的宣传思想工作重要方针是“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而突发公共事件却常常以“负面”形式露面。这一对矛盾决定了我们如果要削弱破坏力度,减小负面影响,就必须对我军的“传声筒”实施政治控制,杜绝所谓的“有闻必录”。

    塑造军队形象:对外传播的政治需求

    军事对外传播与国家“软实力”建设和军队国际形象紧密挂钩,当今世界无不把军队形象国际传播作为对外传播事业的重要枝蔓。对我军来说,突发公共事件无疑蕴含着对我军维稳能力的考验和评判,甚至会引发国际社会对我军的认同危机。我军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呈现出来的积极作用,当然能够强化世界对我军的认同感。

    引导舆论走向:对外传播的客观要求

    突发公共事件一旦发生,必然成为世界各国广泛关注的舆论焦点,军队作为参与处理突发事件的直接武装,处理是否成功,传播是否得当,关乎国际舆情走势。而突发公共事件的复杂之处就在于其“突发性”,应该说这给军队对外传播的速度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换言之,就是要保持“发声”与“发生”同步同行。

    “极端控制”——军事对外传播中的定向偏离

    尽管对军队媒体实施政治控制能够挽回诸多因“说错话”而造成的损失,但因为控制过严过度吃“哑巴亏”的情况也不鲜见。军队作为军队媒体的控制者更多考虑的是对外传播能否符合政治目的,能否有利于赢得国际认同感,所以通常以政治性作为事件能否报道或报道多少的评判标准。基于此,政治控制也容易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毛病,尤其是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宁可不报一千信息,也不可放掉一句有失妥当的话语。简言之,出现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难以把握政治控制的“度”。

    传播滞缓会造成“境外监督”

    “对外传播无小事,事事处处连政治”,我军媒体报道突发公共事件往往也受制于媒介控制者的议程设置。这种议程控制虽然有利于统一口径,形成强势,但其固定化、模式化的特点又必然会导致对外传播缺乏必要的灵活性、透明度和及时性。

    以“3·14”打砸抢烧事件为例,事发后的几天时间中,军地媒体近乎整齐划一、千篇一律地刊载官方发布的信息,与其说是“没有”自己的独家新闻,不如说是“不敢”有自己的独家新闻。于是,西方媒体纷纷趁火打劫,开始扭曲中国军队形象,而这类虚假信息却往往更易受到受众追捧。2008年3月26日,德国《图片报》网站上有一篇文章,其大意为中国西藏局势日趋紧张,所配图片为身着红色袍子的和尚被人按倒在地的场景。而该图的真实情况应该是尼泊尔警察正在控制当地和尚,不言而喻,网民所看到的只是一张残缺的照片,毫无真实性可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该图片后来竟然又出现在德国NTV电视台的节目中。

    2013年12月“中美军舰南海对峙事件”也是一个例证,尽管我军警告美国军舰停止在我“内防区”行动是正义合法的,但一个多星期之后我国媒体始终没有任何动作。于是外媒开始借机炒作,CNN和彭博社全然不顾“考本斯”号抵近侦察中国南海辽宁舰航母编队的事实,谎称其是在“国际海域”执行任务时“被迫”突然停止,反过来污蔑我军军舰“咄咄逼人”。随后路透社也采用了类似报道,称美国军舰“遭遇”中国军舰后采取回避动作避免冲突。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媒体方才发声,纠正偏差,以正视听,将客观真实的情况传播出去。显然,这种被动发声的效果远不如先入为主。但即便如此,对外传播的也只是地方媒体,军方媒体尤其是对外媒体并未就此事展开相关报道。

    “救灾”信息不应挤压“灾难”信息

    “救灾”信息是指我军面对灾难如何采取拯救措施的信息,而“灾难”信息则是指与灾难本身相关的信息。有学者认为,长期以来我国媒体一直认为“灾难不是新闻,抗灾救灾才是新闻”。表现在报道上,对造成灾难事件本身原因缺乏思考,更遑论灾难预警。②其实,我军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对外传播也时常跳进这个“圈子”。例如在报道抢险救灾过程中,对外传播的内容通常以我军官兵抢险救灾的艰难过程和英勇事迹为主,宣传我军形象的目的这无可厚非,但关键问题在于,我们常常忽略了灾难本身或者减少了对灾难本身的重视程度。具体表现为,先有救灾结果,然后传播救灾信息,再然后传播已经被处理的灾难的信息,最后才出现灾难发生乃至灾难已然结束的信息。显然,这种只宣传“人”而不关注“事”的传播方式莫说是“挑剔”的国外受众,即便是国内公众也难以欣然接受。

    “官方声音”应与“群众话语”衔接

    在突发公共事件报道中,由于上述“救灾”信息的激增和救灾行动的需要,对外传播又会衍生出另外一种传播形态——“官方声音”与“平民话语”抢镜头,即在各种媒体上频频出现的相关“指示要求”,有关报道充满政治气息,群众的声音虽然并非乏善可陈,但总体上比较微弱。突发公共事件尤其是社会性突发事件中不免存在血腥场面,如果让群众现身说法,稍有不当,结果不言而喻。从理论上讲,这种传播方式完全可以说明我党我军在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时的沉着冷静以及与人民的鱼水深情,甚至也可避免某些不必要的麻烦,但实际上,这种“努力”却很难如愿。大道至简,救灾成绩如何,群众最有发言权,单纯的官方声音只会使信息与信息接收者之间更添一层隔膜。

    “联姻”——军队和媒体的双赢

    军队媒体也是“媒体”,它包含着所有新闻媒体的共同属性——媒体自身的运作规律,也就是说,军队媒体同样有自己的专业追求。否则,如果“政治传播”完全代替“新闻传播”,那么“媒体”的角色也不会存在。所以,突发公共事件本身虽然带有负面性质,但如果军队和媒体之间有合适的沟通交流渠道,危机亦能转化为契机,负面新闻亦可取得正面效果。

    军队:确保关键信息保密基础上适当提供新闻空间

    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对外传播进行政治控制既有弊也有利,关键在于把握好控制的“度”。那究竟以什么方式来把握控制力度呢?其中一个最主要也是最有效的途径就是确保信息公开制度化。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既可确定和限制军队管控媒体的范围,也可赋予媒体相应的自主性并限定其合法活动的范围,从而减少军队政治控制难把握、难平衡、难持续和难对称的问题。

    虽然军队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属于国家救援的一部分,与政府行动的终极目标也完全相同——把不良结果降到最低程度。但军队毕竟是救援的主要力量,其固有的“神秘性”决定了它一旦涉及突发事件就必然会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所以军队的发声和政府的发声应当有所区别。具体到法律法规层面,就是要制定更为具体、可行、有针对性的方针政策,尽量做到“管得活”,给予媒体一定的自由。③ 

    当然,“管得活”的前提应是“管得住”。一直以来,国外诸多情报机构常常通过网络寻觅有关我军重要机密的“蛛丝马迹”。以英国为例,《简氏防务周刊》主编费尔斯迪德向《环球时报》记者坦承,他们对中国军事发展情况的了解,很大部分是通过对互联网上相关博客、微博的分析得来的。④而军情局六处的一些专家,上班后第一件事,就是阅读中国的《人民日报》。可见,我军重大活动的对外传播的确存在不少漏洞,某些我们认为不重要的东西,一旦传出去,西方国家就可能如获至宝。在这方面,我国《防震减灾法》第16条明确规定:防震减灾规划一经批准公布,应当严格执行;因震情形势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因此,我军在涉及突发公共事件报道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并制定更为具体可行的审批方案,确保不给敌对势力留下任何口实。

    媒体:坚持正面传播为主基础上适当发挥主观能动性

    突发公共事件中对外传播政治控制的理性化必然会使军队媒体享有更大的自由空间,使媒体从业人员掌握更多的自主权力,但这也意味着媒体必须承担更大的责任,包括对群众、对军队、对国家和对党的责任。简而言之,就是享有权利必须承担义务。我们认为,面对突发公共事件,军队媒体对外发声应当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一方面,媒体应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办出自己的特色。突发公共事件是挖掘独家新闻的难得机遇,半岛电视台就是因为报道阿富汗战争而引起世界各国广泛争论和关注,尽管从某种程度上讲军队媒体不愁“没饭吃”,但新闻专业理念的确应当成为媒体从业者的永恒追求。

    另一方面,媒体也应自觉坚守正面传播为主的重要原则,积极配合部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所谓“以正面宣传为主”,并不是“报喜不报忧”,在传播渠道日益多元的今天,千人一面的“说好话”无异于掩耳盗铃。记者应充分利用报道空间,不要把“正面宣传”这根弦绷得过紧。新疆“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后,诸多媒体使用了目击者、受害者、的士司机、游人、东莞打工的新疆女工乃至在新疆考察的华文媒体工作者等提供的信息,其实,这些不同来源的信息更容易让外国受众接受和认可。

    (作者周均系南京政治学院军事新闻传播系硕士研究生;赵志刚系该院教授、博导) 

    注释:

    ①田中初:《新闻实践与政治控制——以当代中国灾难新闻为视阈》,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0页。

    ②李霞霞:《灾难事件新闻传播中的政治控制与新闻专业主义》,《青年记者》2007年第14期。

    ③戴宁华:《建立新闻传播控制机制的基本构想》,《南京政治学院学报》1992年第1期。

    ④青木、卢梦之、朱兆一:《简氏防务主编坦承主要通过互联网分析解放军情报》,《环球时报》201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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