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科学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强调“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并发表一系列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奠定了社会长期稳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牢牢把握社会运行规律和社会治理规律,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精准研判我国社会结构、社会生产方式、社会交往方式、社会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的变化趋势,科学分析日益变化的世情国情党情,积极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与社会结构变化更好相适应,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4亿多人口的大国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具有重要的原创性价值和贡献。
从理论上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怎样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等重大问题,创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理论。特别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提出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更好相适应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推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是对新时代以来我国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
从制度建设看,习近平总书记系统总结了新时代以来我国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的经验,提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全面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在制度上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从国际来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为人类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独立自主迈向现代化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社会治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