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为本,枝叶关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一系列新的重大部署,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当前,我国正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在此进程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是我们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保障和改善民生,离不开乡村全面振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也是夯实民生根基、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所在。我们不仅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更要着眼于更长远的目标,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在多个维度协同发力:
“和美乡村”,美在生活富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对于乡村而言,关键就在于发展壮大乡村产业,而品牌化正是产业增值、农民增收的“金钥匙”。当前,人民群众对农产品的健康、安全、有特色等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因地制宜深入挖掘独特资源,培育一批有特色、有竞争力、有口碑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只有当农民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持续增长的收益,乡村全面振兴的内生动力才会真正强大,共同富裕的根基才能扎得更深更牢。
“和美乡村”,美在活力迸发。现代农业的竞争,本质上是科技和人才的竞争。我们要积极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生物技术等现代科技在农业种养、加工、冷链物流、质量安全追溯等全链条的应用,发展智慧农业、数字乡村。我们要鼓励科技人才、企业家、艺术家等投身乡村发展,带来新的理念、技术和商业模式。通过科技与人才的“双轮驱动”,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让乡村不仅承载乡愁,更成为创新创业的热土。
“和美乡村”,美在和谐有序、安居乐业。乡村全面振兴的最终目的,是让农民群众过上更高品质的生活。这就要求我们在推动产业发展的同时,必须同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着力解决好农村养老、教育、医疗、人居环境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和美”的乡村,应当是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和谐乡村,是让所有居住其中的人都感到温暖、安定、有奔头的美好家园。
(《民生周刊》记者郑智维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