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全国首个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落地浙江,这是国家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要战略部署。
据悉,浙江获批全国首个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后,将持续深化油气领域提能升级、拓展大宗商品资源配置品类、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力争到2030年,围绕大宗商品全产业链,初步建成功能完备的大宗商品储运、加工、海事服务基地和贸易、交易中心,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
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事关重大。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产业所所长张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是我国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成果,围绕大宗商品全产业链,提出一揽子具有较大突破性的政策举措,赋予浙江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更大改革自主权。与此同时,这也是自贸试验区战略提升的重要方向,为其他自贸试验区下一步提升探索了路径。
从2013年9月全国首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揭牌运行,到2023年11月中国西北沿边地区首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揭牌,全国已建设运行22个自贸试验区,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
业内人士表示,建设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通过推进储备运输与加工交易相结合,可以提升我国大宗商品全产业链发展水平,强化我国在国际竞争合作中的优势。同时,提升大宗商品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程度,通过加强储运设施及相关平台建设,提升大宗商品储备能力,可以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以建设国际大宗商品储运基地为例,《建设方案》提出完善大宗商品储运基础设施,健全大宗商品储备体制机制及构建国际化大宗商品企业商业储备体系3条重点任务。强大的储备和调控能力,意味着产业链更加稳定,能够进一步保障产业体系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
为何会选择在浙江建设全国首个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
自2017年设立以来,浙江自贸试验区已建成全国重要的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建成油气吞吐量、铁矿石吞吐量均居全国首位的大宗商品枢纽大港。同时,浙江自贸试验区内有世界第一大港——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连续15年保持全球第一,贸易网络覆盖全球600多个港口,区内海洋资源丰富,生态环境容量大,项目易于落地。同时,在大宗商品储运、加工、贸易、交易、海事服务等环节,浙江已累计形成制度创新成果252项,建设条件“得天独厚”。
值得一提的是,《建设方案》内容十分丰富。
《建设方案》主动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构建与之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推进大宗商品领域高水平开放。在贸易自由化方面,研究在舟山衢山岛及周边岛屿建设大宗商品特色型综合保税区,创新大宗商品保税监管模式,提升大宗商品通关效能。在国际投资合作方面,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宗商品领域重点企业在境内首发上市,鼓励相关企业依法合规赴境外上市、融资,吸引资源商、贸易商集聚,增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能力。
此外,《建设方案》提出,构建多层次的期现货市场、建立高水平的期现货交易模式。
在《建设方案》落地的同时,配套政策也及时跟上。浙江省商务厅厅长韩杰表示,下一步,浙江将在商务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构建“1+2+N”的省市配套政策体系,落实落细中央有关部署。
具体来说,在贸易中心建设方面,将重点聚焦通关便利化、金融服务、人才流动等领域。“比如,推进保税监管创新,结合智慧海关建设推进大宗商品监管模式创新。推动更多大宗商品等领域的外贸主体使用电子贸易单据,带动贸易数字化发展。鼓励金融机构运用数字化手段服务新型离岸贸易发展,支持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组建大宗商品的专业性服务团队。”韩杰说。
在交易中心建设方面,将重点聚焦期现货交易、保税交割、资金进出等领域,推动构建多层次的期现货市场和高水平交易模式。例如,支持围绕大宗商品开展现货交易、海运提单交易、数字仓单交易等业务。完善大宗商品保税交割体系,推动境内期货交易所优化交割库布局、扩大交割库规模,带动大宗商品资源集聚。允许境外经营主体使用区内现货交易平台开展交易,加快构建国际化交易平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