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大力实施绿电“三进”工程提高绿电交易和消纳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发展绿电新质生产力,大力实施“绿电进江苏”“绿电进园区”“绿电进企业”三大工程,推进江苏省绿电与产业协同发展,打造经济发展新动能。
近年来,江苏省在能源转型方面取得显著进展。除传统火电外,江苏省还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如风电、光伏等,以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国家能源局公布的《2023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显示,2023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7.3%,同比提升0.5个百分点;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8.0%,同比降低0.3个百分点。江苏省风电、光伏并网消纳均为100%。
业内人士指出,《通知》将进一步配置绿电资源,有效降低园区电力碳排放因子,促进绿色低碳产业、战略新兴产业集聚发展。降低电池等重点产品碳足迹,增强产品出口绿色竞争力。同时提升绿电消纳水平,促进新能源就地、就近、就低消纳,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
■提升非高峰期绿电消纳
江苏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江苏全社会用电量达39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3.7个百分点,较全国平均增速高0.9个百分点。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向《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今年江苏省用电量增长较快,对应的绿电需求也快速上涨,整体绿电供应较为紧张。
“江苏省基础用电量高,对绿电的需求较强。其省内绿电消纳有序进行,但从经验来看,想要应用更多绿电,省间绿电交易仍存在一些挑战,这牵扯到线路布局、用电时间段等细节。”彭澎表示。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优化配套电源,加大力度组织山西、内蒙古、新疆等跨区跨省绿电交易送入江苏省;加快推进内蒙古—江苏特高压输电通道规划建设工作;持续强化与西北、东北地区新能源富集省份沟通衔接;积极推动江苏省新能源市场化并网项目进入绿电市场等。
“《通知》中推动绿电进江苏工程的一系列举措,可解决外省绿电进江苏的一系列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在用电高峰时期,进省线路十分紧张,加之一般很多线路都签了以火电为主的长协,如果江苏省想用外省更多的绿电,还需要加强非高峰时期绿电的消纳能力。”彭澎表示。
■有序推进试点建设
《通知》明确,要率先在沿海布局新型电力系统应用试点园区,加快在苏南地区对先进灵活高效的输配电技术应用,根据沿海和苏南地区试点园区的规划建设经验,逐步在全省推广。到2027年,力争江苏省绿电就近接入园区的电网输配消纳能力新增约1000万千瓦。
事实上,江苏省对于绿电入园区早有探索。2023年10月,江苏省出台《江苏沿海地区新型电力系统实施方案(2023—2027年)》,明确提出创新规划布局绿电专变、专线,以就地、就近、就低、可溯源为原则,在沿海地区积极开展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等10个新型电力系统园区级项目试点规划建设。综合考虑试点园区产业基础、能源资源禀赋、新能源开发时序及电网发展情况等因素,综合运用柔性直流、主动配电网、交直流混联、新型储能、智慧调控等新型电力系统技术,促进绿电就近消纳。
此外,江苏省还出台政策推动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增加新型储能投运以增强电网稳定性,提升绿电消纳能力;通过在各地设立绿电绿证交易服务站,提供交易政策咨询和培训指导,方便用户高效便捷参与绿电绿证交易。
江苏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能源资源研究所所长涂远东向《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这有利于提高江苏的绿电消纳水平。“有序推进‘绿电进园区’,可通过绿电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方向、企业绿电需求及电网构架特点等从沿海、苏南、全省三个维度积极有序推动绿电‘三进’工程。”
■加强供应主体与园区联系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是推动园区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通知》提出,要积极打造绿电服务营商环境、创新开展企业绿电直连试点研究、提高企业绿色发展综合能力。
对于企业来说,推动“绿电进企业”工程,应该如何精准匹配企业的绿电需求,确保绿电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涂远东认为,绿电供应主体应积极了解园区当前的用电情况和未来的用电预期,对绿电需求量进行科学预测。同时鼓励绿电供应主体和用户签订长期合同,明确双方各自的权责,从机制上确保绿电供应稳定性。此外,鼓励双方共同建立技术保障团队,及时跟踪监测绿电的供应质量和使用情况,确保绿电供应的稳定性。
“技术上,新能源出力存在随机性、波动性,电源系统的复杂性对电网运行稳定提出新的挑战。配电网改造升级和专变专线的架设在技术上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加上离网型发电系统需建设储能设备、输电设施、用户端改造建设,以及后期维护等,势必抬高用能成本,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涂远东建议,“有关部门可积极引导社会主体规范有序参与绿电直供试点建设。此外,还可进一步扩大绿电绿证交易服务网点覆盖范围,从而方便更多企业参与绿电绿证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