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学术·评论

中国能源报 2024年11月04日 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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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虚拟电厂粗放式建设

■陆惠斌 江海燕 周珏 《中国能源报》(2024年11月04日 第 06 版)

  虚拟电厂是服务新型能源体系、组建新型电力系统、支撑新型电网建设的新生工具之一,相较传统调峰电源、可中断负荷等模式具有更加市场化、更具经济性和更加可持续的优势,有望在保障清洁能源消纳、缓解电力供需矛盾、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等方面发挥补充作用。随着概念普及、市场开放、产业发展、技术成熟和示范落地,我国虚拟电厂已逐步从项目级试点阶段逐步迈入大规模应用示范阶段。在当前的项目迭代和资源重整中,部分粗放式、投机性项目建设形式应引起足够重视和警惕。

  ■虚拟电厂产业发展还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注重类型创新,忽视响应实效。我国虚拟电厂产业目前有“追求项目类型创新”而非“追求项目长期稳定收益”的隐患。大量“首个”“最大”类项目在缺乏市场环境和激励机制的背景下立项和发布,往往缺乏常态化运营服务能力和稳定的收益预期。从市场层面来看,在当前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实际建设进程中,虚拟电厂、微电网等运营模式的市场化交易频次、博弈空间和交易项目的多样性有限,各地的计划性补贴不足以常态化支持生态培育。在此市场环境下,大部分地区的虚拟电厂项目从设计之初就难以准确核算运营收益。从项目层面来看,大量虚拟电厂项目仍然是穿着虚拟电厂外衣的储能和光伏投资项目,项目仍然以硬件设施的投资回报率作为打动客户的主要砝码,项目建设单位和客户业主均无开发虚拟电厂交互响应能力的积极性和原动力。从实施层面来看,一方面存在用户参与响应的隐私和意愿问题,另一方面也存在“一设备接多控制”“一资源接多平台”的重复开发问题。具体而言,用户的内部资源往往按照设备类型被多个平台分头聚合调控,用户失去对耗能或发电设备如何参与响应的自主决定权,这也给后续虚拟电厂标准结算埋下隐患和阻碍。在部分用户内部,空调、工业三大机、典型锅炉分别接受一个负荷聚合商的聚合调控,光伏或储能又接受设备厂商的聚合调控。而真正可以决定耗能负荷何时适合参与响应的用户本身,往往无法统筹决定设备参与交易效应的总量、时间、时长和比例。设备控制权和物权的隔离状态,使得用户无法将负荷响应与生产生活实际情况动态地结合在一起。

  二是盲目跟风投资,粗放投资决策。部分投资建设单位缺少对虚拟电厂模式的基本理解和认知,盲目跟风新增虚拟电厂业务线。目前我国从事虚拟电厂业务的企业主要来源于大型能源企业、能源服务企业、能源设备提供商和软件平台公司。这四类企业往往通过既有用户资源推广已有业务并为用户提供额外的虚拟电厂增值服务开展虚拟电厂项目建设。其中,发电企业往往将虚拟电厂业务作为电源侧业务的风险对冲业务来布局。一般来说,这类“买现状送预期”的“扩展性业务开拓模式”反而不会造成盲目投资和资源浪费。但是,部分企业,尤其是地方投资型企业,由于缺少对虚拟电厂业务及其背后全国电力市场、省间电力交易、省内电力系统供需平衡等客观背景的认知和理解,往往存在盲目投资和粗放决策的隐患。从业务概念来看,虚拟电厂是解决电力供需动态平衡的可选工具之一但并非唯一路径。虚拟电厂的市场规模与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电力供需匹配程度、常规电源建设和规划、省间电力交易情况等因素息息相关。从这个业务的源头来看,并非经济好,虚拟电厂产业发展就好;而是需求和供给错配程度越重,该业务的需求量就越大。所以,合理评估虚拟电厂所属区域对于该业务的中长期需求,是开展相关业务的第一步。从业务属性来看,虚拟电厂是一种通过信息手段聚合零散资源并且依赖价格优势获利的商业模式,该模式的主要优势体现在“较低投资建设成本”和“较高资源组合灵活性”两个方面。牺牲建设经济性而追求基础储能光伏等设备投资回报的模式,难以支撑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开展博弈竞价。企业投资虚拟电厂业务需清醒地意识到:虚拟电厂主体并非实物资产,更不是可进入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良性的虚拟电厂商业模式允许用户资源长期处于流动和更新状态。把动态的资源变化转变为常态化的用户服务和运营技巧,持续运营、持续开发、动态组合,才是虚拟电厂模式立足的根本。

  三是忽略用户习惯,盲估用户潜能。用户意愿和习惯未能得到充分研究和挖掘,虚拟电厂业务未能贴合用户用能习惯和生产流程。高效精准调动用户的参与意愿和响应行为是虚拟电厂运营商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在某种程度上,虚拟电厂业务是我国用户侧工业数字化、综合能源服务、智慧节能降碳工作落实程度的一块“试金石”:一是“试”用户内部的业务数字化和能源系统智慧化之间的贯通交互能力;二是“试”地方政府、能源公司、技术服务商、投资公司业务下沉至用户表后服务后形成的有效响应和互动能力。从业务管理视角来看,虚拟电厂的管理接入路径和管理归口部门尚未明确,虚拟电厂、需求侧响应、有序用电、快上快下工业负荷响应等多种类型的灵活资源聚合响应标准尚不清晰,电力市场交易平台、需求响应市场、虚拟电厂管理中心等多种平台尚不贯通。负荷聚合商和用户往往面对“一套系统接入多套管理平台、一套资源参加多种响应”的管理模式,虚拟电厂产业生态尚未形成“以用户为中心”的用户端服务逻辑。从业务摸排视角来看,不少地区都在开展负荷资源摸排工作,旨在全面掌握区域内重点行业、重点用户生产特点和负荷特性,从而系统性挖掘调控潜力。但是,真实的响应能力和响应效果需要在市场交易机制、激励补贴机制、管理规范细则的更新迭代过程中试出来、测出来,而不是依照电源侧、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摸排思路查出来、算出来。充分研究用户行为和敏感度,根据用户需求不断优化、完善市场规则并在市场环境下累积用户实际潜能数据,才是高效开展用户侧资源摸排的有效手段。

  ■合力推动虚拟电厂产业健康发展

  监管部门应尊重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并着重构建公开、公平、透明的交易博弈环境。针对服务需求而非服务主体设置交易类别和交易渠道,即不针对虚拟电厂或微电网运营商主体设置单独的交易门类和市场,而是推动虚拟电厂与常规电厂、电网侧储能等其他入市主体同责同权。在当前需求响应和辅助服务交易并行的客观市场条件下,尽快构建“以用户为中心”的一窗口式管理交互界面。一方面避免管理通信架构的资源浪费,另一方面也减少用户侧参与市场的认知和通道门槛。引导虚拟电厂模式聚合需求侧小微资源参与电力系统运营调节并获取合理收益,而非引导虚拟电厂以“重投资、重基建”模式开展微电网或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尤其是针对关键的通信信道、计量结算、交易管理等流程标准,力争做到事前公布、透明公开和滚动更新,从而保障市场化投资的可预期性和可规划性。

  推动市场开放互联和包容竞争,推进以用户为中心的市场迭代进程。推动典型能耗设备标准化,把设备的物权和控制权统一并且完整交付给用户,允许用户对自持设备和用能行为拥有决定权和交易权,充分发挥和调动用户对于自身生产生活和用能排碳行为的自主优化潜能。引导用户有意识选购具有更高智能通信等级的设备资源,加快电力用户侧设备产业数字化进程,从而减少工业互联网、能源互联网、数字工厂、虚拟电厂等场景下的设备资源摸排、检测控制等方面的重复投资和维护难度,从而从底层逻辑构建能源消费侧市场良性竞争的基础。

  运营商应以用户收益最大化和用户管理便捷性为目标,提供一站式能源低碳服务。催生培育虚拟电厂、微电网、碳资产、综合能源服务等一系列能源消费侧新生业务形态,究其根本是为了以更低的经济社会成本为用户提供更加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能源服务。一是构建长期的客户运营能力,贴合用户生产生活习惯,构建可持续的客户粘性和长期价值,更加注重用户侧链接和本地化服务,项目开拓模式应当从“跑马圈地”转变为“精耕细作”;二是加强对既有项目和资源的整合能力。虚拟电厂并非孤立的新赛道和新业务,市场现有的用户侧新能源投资、售电服务、节能降碳、热电联产服务、碳资产管理、配电运维等用户侧能源服务已初步构建起用户内部的能源数字化管理基础。虚拟电厂运营商可主动探索贯通用户内部光储系统、生产管理系统、低碳管理系统等平台的商业模式,积极储备打通用户内部数据孤岛的能力和经验;三是超前储备专业的市场博弈能力。成熟的虚拟电厂运营商应面向未来电力市场架构储备综合交易决策能力,一体化考虑用户生产利润、自发自用、峰谷套利、需求响应、辅助服务等并帮助用户获得整体利益最大化。

  【陆惠斌、江海燕供职于国网(苏州)城市能源研究院,周珏供职于国网电力需求侧管理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