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版:新能源汽车·观察

中国能源报 2021年10月1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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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面临安全性大考(关注)

■本报实习记者 杨梓 《 中国能源报 》( 2021年10月11日   第 18 版)

  今年以来,自动驾驶事故持续增多。继8月蔚来发生自动驾驶事故引发热议后,近日小鹏也在自动驾驶时追尾前方车辆。记者梳理发现,自动驾驶事故往往存在自动驾驶技术缺陷和事故责任认定两方面的争议。

  ■技术还不成熟

  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独立研究员曹广平介绍,目前智能汽车技术的局限性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在系统架构的技术路线上,采用的主要视觉方案是全传感器融合方案;在感知层方面,传感器成本较高,特殊场景的识别精度、范围等有限;在决策层方面,行车电脑的算力及海量场景的智能学习、数据处理、软件算法有待进步;在车辆路径规划方面,高精度地图与实际场景的测绘结合不够,方法、精度、效用还难以统一;在人机交互方面,L3(Level 3级智能驾驶)场景下的驾驶员接手成功率存在一定困难;车辆与外部的通讯有赖于基础设施快速发展;车辆识别路况技术的相关标准、法规、法律等配套不健全。

  “自动驾驶在产业化进程中出现问题是正常的,但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对产品的认知和宣传与消费者对产品性能的期待、产品能力的预判出现了错位。”清华大学教授、世界汽车工程师学会联合会终身名誉主席赵福全表示,“安全不是简单的开发,还涉及应用与开发场景等多方面的问题,而很多未知场景难以用数据进行简单预测。”

  对于大多数自动驾驶事故,赵福全表示,一种是车企盲目宣传产品的自动驾驶程度,误导了消费者,同时消费者过分信任所致;另一种是驾驶员对自动驾驶功能放松了警惕。“目前自动驾驶技术还不成熟,需要大量验证及创新验证方法。”

  ■事故定责难

  “自动驾驶和智能化是两个概念,自动驾驶只是智能化的一部分。”赵福全强调。

  现阶段自动驾驶技术涉及驾驶员、主机厂、技术提供方等多方面主体。业内人士认为,车辆自动驾驶功能的开启,需要驾驶员自主操作,存在人为触发动作;自动驾驶技术方案由提供商输出;若事故原因涉及系统技术缺陷,负责车辆生产的车企将有连带责任。此外,道路环境等因素也会影响自动驾驶状况下的车辆性能。

  目前的困境是,自动驾驶事故一旦发生后,不论交警部门还是交警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很多时候无法准确判定事故中的责任划分。

  那么,随着自动驾驶越来越多,行业在面临类似的事故纠纷时应如何划定责任呢?曹广平认为:“应坚持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谁受益谁负责,要依据此原则建立新的适合汽车智能化发展的法规、法律、判定规则。”赵福全建议,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强制保存驾驶数据,或至少对事故前的数据进行留存。“一方面可以用来举证,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后续产品改进提供支持。”

  ■需强化标准、法规等建设

  赵福全表示,企业应加强研发,使自动驾驶产品更加成熟,同时将产品的局限性有效传递给消费者。“智能产品是趋势,但目前的产品力有限,且每种产品的能力、特点、使用模式等不同,因此消费者应对产品有合理的预估。”

  针对自动驾驶的误导宣传,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出台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家推荐标准(GB/T 40429-2021),规定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遵循的原则、分级要素、各级别定义和技术要求框架,旨在解决我国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的规范性问题,将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该国标明确规定了自动驾驶等级的标准名称,将驾驶自动化系统划分为0级(应急辅助)、1级(部分驾驶辅助)、2级(组合驾驶辅助)、3(有条件自动驾驶)、4级(高度自动驾驶)、5级(完全自动驾驶)共6个等级。

  中国工程院院士、西安交通大学教授郑南宁表示,自动驾驶发展需要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车联网的通信设备、车路协同设施、云数据计算中心等。同时,需强化标准体系建设,应从顶层引导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加强各个行业标准间的协同、配套,且行业自主与国家监管要同步进行。此外,自动驾驶还需强化法律法规的建设、完善,自动驾驶汽车大规模上路后,与其相关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保险理赔及隐私保护、信息安全等方面均需落实。

  曹广平指出,在车辆智能化的趋势下,车企在基础研究、芯片、操作系统、数据积累、场景训练等方面需拥有核心技术,否则容易丧失优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