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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8年05月14日 星期一

伊拉克国油有望“复活”

业内担忧权力过大会加重贪腐且不利于石油业复苏

■本报记者 王林 《 中国能源报 》( 2018年05月14日   第 06 版)

  细数全球石油大国不难发现,几乎所有老牌产油国都有自己的“国家石油公司”——沙特阿美(Saudi Aramco)、委内瑞拉国油(PDVSA)、伊朗国油(National Iranian Oil Company)……但伊拉克却是唯一的例外。事实上,伊拉克国家石油公司(Iraq National Oil Company)也曾于上世纪70-80年代短暂出现,但最终因为国家产业结构重组而“昙花一现”。

  直至最近,伊拉克在2018年大选之际计划出台一项新的石油法案,旨在“复活”国油以加速恢复石油工业活力。此次“复活”赋予了国油前所未有的权力,不仅将全面颠覆伊拉克石油部门的组织管理和运营架构,同时还将影响该国对外合作交流模式。虽然“责任集中制”可以让伊拉克石油业“拧成一股绳”,但权力过大可能加重贪腐的局面仍让业内忧心忡忡。

  31年后重提国油“复活”

  伊拉克长达31年“国油”缺席的局面即将终结。《金融时报》日前报道称,这个新的伊拉克国油将是老国油的升级和扩大版本,一方面将集中国家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发展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也将重塑伊拉克政府在重要能源行业中的角色定位,以增强与外国能源公司谈判的能力。

  据了解,伊拉克于1964年首次发布成立国家石油公司的法案,两年后伊拉克国油诞生,主要负责该国境内除了炼油外的所有石油活动。1987年4月,伊拉克宣布将国油纳入石油部,国油自此消失。1998年,伊拉克石油部成立伊拉克国家石油销售组织(SOMO),旨在进行石油营销业务。这之后,伊拉克石油部成立了北方石油公司(North Oil Company)和南方石油公司(South Oil Company),分别代表政府负责该国北部和南部的油气开发工作。

  《海湾时报》指出,伊拉克将赋予新国油前所未有的权力:负责伊拉克与外国公司就油气以及其它能源行业投资合作的唯一机构;全面控制所有油气收入,拥有国家财政资金分配权;全面掌控上中下游以及营销和运输的所有工作,同时拥有管道以及出口设施的权益;有权创建并控制国家主权基金或新一代国家发展基金并将利润分配给每个公民;有权在国家任何土地上投资包括工业和农业在内的所有战略项目。

  据了解,新国油90%的收入将上交给伊拉克政府,剩余10%将用于成立3个基金,即“公民基金”(Citizen Fund),按照各省常住人口比例进行分配,如果某省“跳过”新国油自行生产和销售原油,将剥夺其分配居民基金的权利;“重建基金”(Reconstruction Fund),用于油气项目的展开和实施;“后代基金”(Generations Fund),用于下一代的培养和教育。

  事实上,伊拉克议会早在3月就投票通过了“复活”国油的新石油法案草案,当时伊拉克石油部长卢艾比(Jabbar al-Luaibi)予以了肯定和赞许,称这是“历史性决定”。《伊拉克石油报》指出,卢艾比参与了新石油法案的起草工作,力求新国油能够拥有伊拉克丰富油气资源的绝对主权,并期待不再依靠外国公司而独自撑起一片天。

  卢艾比表示,新国油将与石油部、SOMO“各自为政”,这是为了保证新国油运营之后如果遇到资产冻结或利益纠纷等问题时,石油部和SOMO不会受到影响,SOMO对伊拉克经济至关重要。

  值得一提的是,伊拉克主要政党都支持这个石油法案,该法案间接将库尔德地区政府合法化,其政府成员甚至可以成为新国油董事会成员。伊拉克中央政府承诺,新国油对石油生产和出口进行统一管理,并将收入公平分配给伊拉克不同地区。

  企业架构方面,新国油将与伊拉克石油部平级,后者不直接参与公司管理和决策,但如果认为国油董事会的决策与国家能源政策相悖,可以向内阁提出异议申请。新国油董事长相当于部长级官员,总经理则相当于副部长级,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石油部主管上游业务的副部长、矿产资源部副部长、北方石油和南方石油以及SOMO的董事长等。

  权力过大或影响行业“复苏”

  业内认为,鉴于这样的职权范围,负责运营和管理伊拉克新国油的人员几乎拥有无上权力,这将为滋生贪腐提供温床。在国际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调查180个国家做出的贪腐指数排名中,伊拉克位列169,该国排名未来有可能进一步下降。

  路透社指出,权力颇大的伊拉克新国油恐将滋生一批中饱私囊的“蛀虫”,从而将本该上交政府的90%石油收入私吞,这对该国战后重建的石油工业有弊无利。历时7年的伊拉克战争结束之后,该国石油工业复苏缓慢却坚定,2013年以来石油产量增长超过75%达到每日近450万桶,该国计划进一步提高至每日600多万桶。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也警告称,伊拉克如果不能正视自身问题,这个即将出台的石油法案几乎不会有什么影响力,而复活之后的国油也将不会发挥太大作用。事实上,伊拉克本该是中东地区最富有的国家之一,但战争导致该国发展滞后,包括电力在内的基本能源供应仍然无法保障。

  彭博社汇编数据显示,伊拉克原油储量位居全球第五,仅次于委内瑞拉、沙特、加拿大和伊朗。

  海湾新闻网撰文称,在漏洞百出、残缺不全的石油法案基础上重建起来的新国油,将给伊拉克石油工业复苏拖后腿。这个石油法案赋予新国油一个“外国实体”的地位,不仅免除了其执行国家财政和行政法律法规,还对外侨的居留权和工作人员的薪级予以了特殊对待。此外,新国油与石油部平级将无形中削弱后者对石油工业的监督监管职能,“一人之下”的局面恐将加重新国油的贪腐程度。

  有分析师指出,伊拉克5月大选后,该国政治局势可能进一步复杂,即将复活的新国油也会因此受到不小影响。

  对伊拉克而言,“复活”新国油并无不妥,但只有远离政治、宗派和民族争端且享有完全独立性,才可能在竞争激烈的石油市场中站住脚跟。伊拉克需要明白,“复活”的真正意义在于帮助国家加速恢复石油工业活力,而不是进一步打开腐败之门并让长期投资者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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