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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8年03月12日 星期一

全国政协委员,南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奚国富

加快完善光伏扶贫项目模式和建设标准(建言献策)

《 中国能源报 》( 2018年03月12日   第 08 版)

  光伏扶贫充分利用贫困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优势,实现了绿色发展和扶贫开发的有机结合,具有显著的产业带动作用和社会示范效应,但光伏扶贫工作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电站建设标准不一。当前,电站的选址、设计、安装及施工缺乏统一标准,导致设备运行性能不达标、技术参数偏低等问题突出。光伏组件、逆变器等关键设备品牌众多、标准不一、兼容性不强,设备运行容易引发故障和损坏,不但影响电站寿命,也降低其发电效率。

  二是运维管理水平不高。“重前期建设、轻后期运维”是普遍现象。光伏扶贫电站一般地处偏远地区,每个村落的光伏电站体量小、位置散,运维成本高,企业运维积极性不高。

  三是信贷模式降低扶贫成效。光伏扶贫项目一般由政府出资20%-30%作为启动资金,剩余资金依靠企业垫资、融资或银行贷款。即使采用低利率的扶贫信贷,光伏电站投资回收期亦需7-8年,贫困群众实际收益甚微,扶贫效果大打折扣。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

  一是强化标准规范,确保建设可靠工程。提高企业准入门槛,优先选择技术实力雄厚、设备可靠性高、总包实力强的企业承担项目实施工作。制定设备技术规范和标准,坚持质量第一,采用智能化和模块化设计理念,加强技术融合和应用集成,提高系统设备的可靠性、安装调试的灵活性和运维服务的便利性。加强政府监管,定期开展黑名单公布、失信惩戒等工作,全过程监督项目建设。

  二是加强运维管护,提升发电收益水平。大力推广国网光伏扶贫“互联网+服务运维”成功模式,鼓励接入分布式光伏云平台,开展实时远程运行监控,实现上网电量电费及设备运行状况的在线查询和监测,以专业化、智能化技术降低运维成本。规范运维标准,编制标准手册指导运维开展。组织群众开展运维技术培训,增强管护和运维服务能力。

  三是倡导捐建模式,确保贫困群众收益。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六个力量”作用,引导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用捐赠建设模式,鼓励社会捐赠资金。同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在电价补贴等政策方面给予更大支持,尽快将已投运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纳入新能源补贴目录,使光伏扶贫项目真正成为民生工程。

建议加快推进原子能法出台(建言献策)
加快完善光伏扶贫项目模式和建设标准(建言献策)
完善绿证交易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建言献策)
促进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建言献策)
大力支持海上风电开发(建言献策)
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