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服务潜在需求和节能减排贡献潜力巨大。据相关资料测算,到“十三五”末,我国能源服务相关产业有望超过8万亿产值规模。建议在我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基础上,作为补充和深化,进一步着力建设安全、经济、便捷的现代能源服务体系。
一是改进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公共服务。政府能源主管部门长期沿袭行业供应侧分类管理模式,客观上对供应侧思维和条块分割格局的转变造成障碍,建议从更好服务用户的角度出发,研究整合管理模式,研究成立能源服务管理机构,推进能源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着力推进能源信息公开透明,提供信息共享等公共服务。同时,以政府和市场力量联合做好能源服务平台搭建工作,让用户需求与专业化能源服务企业更好对接;联合做好用户教育培训,提升用户更好行使主体权利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及时出台产业政策。界定好能源服务的内涵和外延,梳理与之相关的各类政策措施,与“十三五”能源规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相衔接,及时出台集中协同的能源服务产业政策。
三是大力培育专业化能源服务企业。鼓励传统能源企业、能源(用能和节能)设备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等交叉联合,从不同方向切入,培育或转型为专业化能源服务企业,促进企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发展。探索培育独立第三方能源计量和能效审计。
四是做好政策保障。出发点要“以用户为中心”,进一步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扩大用户自主选择权,加大竞争性环节开放力度,逐步改变垄断专营和条块分割格局,促进终端电、热、气、水和电动交通充电网络融合发展,为建设现代能源服务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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