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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5年01月19日 星期一

税收频繁跟随价格变动不正常

郭凡礼 《 中国能源报 》( 2015年01月19日   第 04 版)

  1月12日,国家发改委再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这是1个多月来我国第三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三次上调后,汽油消费税上调幅度达52%,柴油消费税上调幅度为50%。在油价降,消费税升的情况下,市场不免发出“油价降得只剩税了”的无奈调侃。  

  国家发改委方面给出的解释是,适当提高成品油消费税,有利于合理引导消费需求,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此外,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后形成的新增收入,一是将支持治理环境污染、应对气候变化,二是可以促进节约能源,鼓励新能源发展。

  从国家发改委的解释来看,其涨税的根本原因在于引导消费需求向新能源转变。但单从价格上来看就可知道此举对引导消费者的新能源需求不会产生显著作用,即使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当前的油价相比之前仍有一定下跌幅度,而新能源的价格没有出现明显下降。国家发改委虽表示会把成品油消费税支出用于对大气污染的治理,但是并没有具体的支出预算,难以服众。  

  若国家发改委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根本目的并非引导消费需求,那是什么动力在促使成品油消费税一再提高呢?从一组数据上或可以窥探一二。2014年前三季度税收总收入增幅出现回落,其中占比24.7%的国内增值税收入,同比增速回落0.7个百分点,占比23.2%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同比增速回落6.2个百分点,占比14.4%的营业税收入,同比增速回落9.5个百分点。

  去年国家为了鼓励一些新兴行业发展,出台了较多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出现减少。在营转增的税收改革环境下,国家税收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缩水。房地产市场的低迷更是加重了税收下滑的压力。为了使税收收入增速得到稳定,政府有关部门便将目光投向其他税种,寄望于通过提高某些税种的税率,从而维稳整体税收。近期正值国际油价下降窗口,恰好为政府增税提供了机会,在油价下跌的时候上调消费税能够降低民众“税痛”。  

  虽然在油价下跌时提高成品油消费税,不仅能实现税收增加,而且可以降低消费者的增税负担,表面上看来是双赢之举,但是其负面影响不可忽视,不能成为常态化现象。一方面,频繁调整税率本身将破坏整个财政政策的节奏;另一方面,一旦国际油价上调,消费者的“税痛”将爆发。  

  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税率无可厚非,但是过于频繁将导致企业无可适从,打乱整个财政政策的节奏。而且如果成品油消费税频繁上调没有受到较大阻力,不排除国务院“依葫芦画瓢”,将这种调税模式复制到其他税种上去,届时税收体系和法制将受到较大冲击。目前国务院被授权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部分事项先行制定行政法规,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对有关税收制度进行相继调整,但这种授权如果会影响到税收法制,亟需进行改革。

  市场价格经常出现波动非常正常,但是税收频繁跟随价格进行波动则并不正常,而且一般是升难降易。现在对消费者的影响还未凸显,然而如果国际油价进入上升通道,而成品油消费税率没有下调,消费者则势必承受较大的油价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能够享受到油价下跌的实惠较少,而承担油价上涨的负担却较多。值得注意的是,成品油主要用户不仅仅是私家车主,还有企业成品油可以作为生产资料或中间投入用于生产过程中,成品油消费税率上升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成本,对企业发展造成阻碍。我国应该放松对油价的管制,使其与国际市场接轨,这也是我国对外开放,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充分利用国际资源满足国内经济发展需要的必然选择。

  (作者系财经评论家、国家发改委特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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