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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4年03月31日 星期一

市民状告环保局是公民维权意识的觉醒(冷眼观潮)

刘剑飞 《 中国能源报 》( 2014年03月31日   第 04 版)

  日前,石家庄空气质量指数一度达到337,严重污染。健康建议:老年人、病人应留在室内,停止体力消耗,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对于很多石家庄居民,面对300多的空气污染指数似乎已经麻木,毕竟爆表的情况都已不鲜见。不过,石家庄市新华区的李贵欣却做出了另外的举动,他拿着一份行政诉状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诉状中的被告是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李贵欣的诉求不仅是要被告依法履行治理大气污染的职责,他还就大气污染对其造成的损失提出由被告来进行赔偿。

  雾霾面前,人人都是受害者,没有人能置身事外,消除雾霾,靠的是每个人的努力,每个人都责无旁贷,并非某个部门可以做到的,尽管如此,雾霾锁城,环境恶化,广大市民的健康权遭到损害,作为主管部门的环境局显然难辞其咎。因此,治理雾霾,环保部门更应该一马当先,积极采取措施,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可是,环保部门对雾霾的反应却不尽人意,一些地方环保部门直接将雾霾产生的责任推卸到老天头上,认为雾霾是天灾,而非人祸,借此推卸责任。

  如今,石家庄这位市民将环保部门告上法庭,与其说是民众对环保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的公开抗议,不如说是公民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一次觉醒,民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觉醒,倒逼着政府和环保部门拿出行动,切实履行职责,改善环境和空气质量。

  长期以来,公众面对雾霾来袭,面对环保部门的不作为、慢作为,大多保持沉默,在空气质量日益恶化的境况下,往往是自费购买口罩、空气净化器等防护设备自保,却鲜有人想到向环境主管部门讨要说法,依法索赔,也正因此,相关部门对民众的诉求和呼声才熟视无睹,既不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也没有进行相应补助和补偿,环保部门的不作为,才使市民不得不选择对簿公堂。

  雾霾面前,环保部门不能无动于衷,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雾霾危害,即使不能彻底消除雾霾,也应拿出最起码的负责任的姿态,比如,免费发放口罩,联合民间环保力量,共同应对等。作为一个政府部门,理应担负起社会赋予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履职尽责,有所作为,而不应是由市民拿着鞭子催赶,甚至通过对薄公堂,来倒逼其采取措施。从这个层面来讲,民众状告环保局,不仅是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觉醒,更是公众行政监督的一次体现。

  这起案件,不管最终谁胜谁败,都无法改变一个事实:面对政府的不作为,民众不会再做“沉默的羔羊”,他们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无疑是这起案件最大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作者单位:河南省西峡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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