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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3年10月07日 星期一

加强制度建设非常重要!(把脉中石油“风暴”(下))

□谢屹 《 中国能源报 》( 2013年10月07日   第 04 版)

  2012年,中石油总资产已超过3万亿元人民币,在央企净利润排名中多次雄踞第一宝座。在国际上,中石油同样是举足轻重的超大型石油公司。据权威的美国《石油情报周刊》(PIW)公布的世界50大石油公司2012年度排名,中石油高居第四。就是这样一家“明星企业”,却沦为滋生高管贪腐的温床,并孕育了一场不断发酵的腐败窝案。于是,一时间,分拆中石油、打破超大型国有企业垄断、促进能源市场竞争等话题充斥着各类媒体空间。

  垄断是不是必然有害于经济?垄断是不是必然导致腐败?腐败是不是必然通过打破垄断来消除?现有的讨论似乎给出的都是肯定的答案。

  目前,中国还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某些行业出现垄断是正常的。垄断不是石油业的专利,却是全世界石油业的一个共同标签。石油业既是资本密集型的行业,也是技术密集型的行业,行业具有自然垄断的特征。但是,垄断并不意味着为所欲为。理论上的垄断企业被界定为价格制定者,但在实际中仍然面临着消费者的选择,以及各项制度的约束。理想的完美市场从来都无法存在,对于市场的干预和规范无时不刻的存在。对于垄断市场,不断创新的制度用于约束垄断力量和确保社会公众利益。尽管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促进了国内和国际油价的接轨,三大油企业不再是理论上的价格制定者。但是,当制度难以约束垄断力量时,更为残酷的事实则是垄断企业的分解。比如,1911年美国就根据《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将美孚石油帝国被拆分为37家地区性石油公司。诚然,当制度没有进行与时俱进的创新时,将出现制度失灵,垄断的危害渐现。

  腐败是与社会制度、企业制度相违背的行为,侵害了社会其他成员、企业股东和职工的利益。腐败不是垄断企业的专利,更不是具有垄断力量的超大型石油企业的专利。垄断不应等同于腐败,腐败存在于经济社会中的各个领域、各种经济形态,就算是竞争程度很高的牛奶等消费品领域,腐败事件也屡有发生。不同的是,中石油腐败窝案,因为其在证券市场上的持续糟糕表现,不透明的经营成本和员工福利待遇等因素,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被无限放大,最终石油企业与腐败画上了等号,这既是中石油的悲哀,也是中国石油业的悲哀。

  垄断企业的腐败是制度失灵的体现,也是期待经济体制持续改革等一系列制度创新的讯号。一个坏的微小机制,如果不给予及时引导或调节,将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成为“风暴”。此次中石油腐败窝案表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没有终点,经济体制的持续改革一刻也不能放松。党的十八大闭幕式答记者招待会上,李克强总理答记者问时说道,“如果说机构改革是政府内部权力的优化配置,那么转变职能则是厘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说白了,就是市场能办的,多放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就交给社会。政府管住、管好它应该管的事。”

  值得期待的是,“政府管住、管好它应该管的事”,服务企业加强制度建设,优化腐败预防机制和市场监管机制,将促进中国石油业走上更为健康的发展道路。不仅如此,在提高行业生产力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市场满意度、应对国际竞争等方面,政府应有更大作为。

  (作者为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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