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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2年12月17日 星期一

要给企业减负(评论)

——从阿海水电站送出受困想到的

胡学萃 《 中国能源报 》( 2012年12月17日   第 20 版)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无论水电工程,还是光伏、风电项目,作为业主的央企,都有着或多或少的委屈:企业负担太重,公关协调等社会成本占项目投资成本的比重越来越大,许多项目已经根本不能按常规逻辑来计算经济性和性价比,许多莫名其妙花出去的钱根本进不了概算。

  有人说,反正央企国企不差钱。但说这种话的人并没有想过,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作为主体的企业,如果手中的项目都被人为地抬高了成本,“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后这些成本都会在百转千回之后转嫁给消费者,而这个消费者群体涵盖之广,广到我们每一个人当然也包括了说这话的人,都无一能够幸免。最终的结局显而易见,成本高企之后带来的必然是国家实体经济的凋敝、社会经济发展要付出更加高昂的代价。久而久之,量变转化为质变,真等到那一天,离经济崩溃也就不远了。

  企业是社会的细胞,细胞坏死、国体何存?企业搞垮了,于国于民,百害而无一利。现如今,一些政府部门权力过大,久而久之他们把自己定位成了经营者,而不是服务者,招商引资也好、威逼利诱也罢,鲜有人真正从大局长远着想放开搞活,算计的不外眼皮子底下的那一点蝇头小利。以水电开发为例,作为开发业主的央企所遭遇的地方政府,处心积虑巧立名目,什么维稳费、新农村建设费、配合协调费,借着移民问题扭扭捏捏,动辄狮子大张口就是好几十个亿。

  央企国企尚且如此,何况民营中小企业?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主体中占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不仅提供大量就业,而且作为社会发展中的造血细胞其地位和作用更是不容小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政府尽守土之责、企业尽社会责任,双方原本唇齿相依,一旦政府权力过大不按规矩办事,把本该地方发展应尽之责也转嫁到企业身上,导致的后果就是企业也只好“识时务者为俊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打擦边球而已。但唇亡齿寒,城门失火岂能不殃及池鱼?长此以往,政府公信力不存、实体经济被打压、经济成本高企导致物价飞涨通货膨胀,老百姓怨声载道,国本堪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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