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启动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
本报讯 近日,青海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为期1年的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鼓励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推进物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
据了解,申请试点的企业需具备较强的货源组织能力与货运车辆整合能力、较为完善的互联网物流信息平台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良好的社会信誉及较强的赔付能力等。青海将力争培育一批理念创新、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竞争力强的无车承运人企业,探索适合青海省情的无车承运人在许可准入、运营监管、诚信考核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刘洋)
铜陵:G347项目路基实现全线贯通
本报讯 8月3日,G347项目路基已经实现全线贯通,路基工程累计完成产值近11亿元,完成度超过了90%。
G347普济圩至枞阳段一级路建设工程全长61.8公里,是铜陵市建市以来新建公路里程最长、投资规模最大的国省干线工程,其路基工程划分为6个标段实施。自去年9月1日项目开工令发布以来,铜陵市公路局强化协调推进,严格考核奖惩,加强工地标准化建设,确保项目总体推进有力有序。截至目前,G347项目软基处理、涵洞工程、桥梁下部结构全部完成,路基全线贯通,24座桥梁梁板架设工作完成度超过30%。预计今年9月,路基即可分阶段交付路面工程施工单位施工。 (刘徽)
河北:加强与京津交通协作
本报讯 日前,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强行业节能环保是《条例》的一大特点。运输经营车辆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环保标准,鼓励道路运输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节能环保车辆,推广大数据、云计算、电子支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经营和管理领域的应用。鼓励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拓宽经营渠道、创新经营方式,采用无车承运等方式发展货物运输。
按照《条例》规定,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货运源头单位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货运源头单位的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和行政许可部门应当加强货运源头单位装载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货运源头单位履行治理超限超载主体责任。
《条例》专门设置了京津冀区域协作一章,规定河北省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当在政策统筹、协调机制、联合执法、联合科研等方面,加强与北京市、天津市的协作,定期协商道路运输重大事项,组织开展区域道路运输重大问题的联合科研,加强区域信息共享、预警联动和联防联治等内容。(刘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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