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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7年03月13日 星期一

国土部回应住宅70年产权到期:会受到法律保护

《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03月13日   第 11 版)

  本报讯 3月8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中回应社会热点关注的问题。其中,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做了详细解答。

  姜大明表示,“有恒产者有恒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去年底,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妥善解决在续期法律安排作出前,少数地方遇到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商住建部提出了“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处理办法:一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二是不收取相关费用;三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这一办法公布后,得到了社会积极评价和普遍欢迎。

  “对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我们正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将积极提出相关法律安排建议。请大家放心,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姜大明表示。   

  (郑新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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