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在建筑上显示出年代的层次感,以便作为城市发展的见证者,这本无可厚非。但破旧的棚户区与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协调,棚户区居民更是很难体会到发展所伴生的物质幸福感。因此,棚户区改造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
棚户区改造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我国棚户区改造可大体分为三个时段:2008年-2012年,完成棚户区改1260万套;2013年-2017年,计划改造1000万户,基本完成成片棚户区的改造;2018 年-2020年,再完成1000万户,累计完成3260万户。这意味着我国拟用13年时间解决约1亿人的忧居问题,这无疑是世界性创举。
近年来,我国的棚户区改造取得了长足进展。然而,在现实操作层面,仍然面临不小的阻力。首先,1亿多人居住在棚户区、各类棚户区1800万套,加上尚无法鉴定和统计的城市老居民楼,工作量之大、任务之繁巨,超乎我们的想象。其次,拆迁、补偿过程中,必然遇到数不清的利益纠葛,而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大量繁琐而细致的基础性工作。最后,拆迁、危房鉴定等工作都需要大量的财力、物力,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将考验各地方政府的行政智慧。
由此,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0月1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明确要求,各地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围绕重点、难点,攻坚克难,啃下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硬骨头”。在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际,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把棚改放在民生工作突出位置,不折不扣按期完成既定任务。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在会上表示,我们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鲁迅先生曾说:“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他们是中华民族的脊梁。”实施棚户区改造,蕴含着党和政府服务百姓的真切情怀,体现党和政府攻坚克难、真诚惠民的意志。把实现人民幸福安居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棚户区改造,帮助广大低收入百姓生活得更加舒心、安心、自信,自然成为当前全社会为之奋斗的一项民心工程。让居民住得舒心是棚户区改造带来的最直观改变,让居民住得安心是棚户区改造带来的社会效益,让居民树立信心是棚户区改造带来的精神效益。
棚户区改造不仅是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最现实、最直接、最紧迫的安居问题,更应该是一项关系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再生工程。接下来的棚户区改造任务将更为艰巨,已进入攻坚战。抓住“硬骨头”矢力攻坚,关键是要推进模式创新。
目前,在各地区改造棚户区的过程中,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些较为典型的改造模式,具体包括以下四种: 辽宁模式、徐州模式、枣庄模式、西安模式。通过比较已经建立起的四个不同地区或者城市的棚户区改造模式,辽宁省作为在全国范围内最早推行棚户区改造的地区,改造模式发展最为成熟,取得的成绩最为显著。辽宁省采取“政府+市场+社会”的融资模式,通过“市场运作、政府兜底”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采用“九个一块”,即“政府补贴一块、政策减免一块、企业筹集一块、个人集资一块、市场运作一块、银行贷款一块、社会捐助一块、单位帮助一块、工程节省一块”。辽宁省成功的经验和模式值得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和复制。
今后,我们要进一步高标准、高水平编制设计并公开城市规划以及棚户区改造规划;要推进创新型货币化安置,积极探索实施“有序拆迁-货币补偿-自主选房”的新模式;要加快建立棚户区改造补偿资金的步伐,加大棚户区居民购买商品住房及其就业创业帮扶力度;在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用足用好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项目贷款的同时,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为棚户区改造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使更多棚户区居民从“忧居”到“乐居”。
城镇化进程,民之所想,势不可挡;棚户区改造,民之所盼,势在必行。棚户区改造是人类一项伟大的工程,我们一定要通过更加聪明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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