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中国城市报 2015年09月07日 星期一

为官“七慎”之典范(上)

■中国城市报记者 刘蕾/整理 《 中国城市报 》( 2015年09月07日   第 24 版)

  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国家机器的雏形在传说中的炎黄时代已经诞生。作为国家机器上的零部件,治事牧民的官吏也同时派生出来。随着人类社会的迁演嬗替,社会矛盾运动不断发生和发展,统治集团的政治经验不断丰富,国家机器逐步完备,而且自身的调节能力相对加强,执掌职事有明确分工的各种官员先后设置起来。各级官吏为了更好地为统治阶级服务,力求做到慎始、慎微、慎独、慎好、慎权、慎行、慎终。回顾历史,我们会发现中国古代“七慎”方面的典范数不胜数。

  慎1

  慎始的典范:羊续悬鱼

  东汉时,羊续出任南阳郡太守。当时社会风气庸俗,奢糜成风,官府请客送礼、托关系办事的现象十分普遍。羊续下决心从自身做起,扭转这种坏风气。上任之初,府丞献给羊续一条活鱼,让羊续食用,羊续不好当面拒绝,便“受而悬于庭”。后来府丞又一次进献,羊续便指着悬挂在院中的鱼让府丞观看,府丞惭愧而退。宋代著名诗人徐积在《和路朝奉新居》诗中赞道:“爱士主人新置榻,清身太守旧悬鱼。”

  慎2

  慎微的典范:灭官烛看家书

  北宋时期,博州有位州官,极为廉洁。一天晚上,有人从京城送来一封上级的来信。他猜想这一定是朝廷有什么重要指示,马上命令公差点上蜡烛阅读。谁知读了一半,他又命令差人把官家的蜡烛吹灭,把自己买来的蜡烛点上,继续往下看。公差们很纳闷,难道官家的蜡烛不及他自己买的亮吗?后来才知道,那封信里有一小半是关于他留在京城家属的情况,他认为这是私事,不能点官家的蜡烛。

  慎3

  慎独的典范:曹鼎拒惑

  明代有个叫曹鼎的人,在任泰和典吏时,押解一名绝色女贼,因来不及赶回县衙,共宿荒山野庙。夜间,那女贼为了逃生,频频暗送秋波,屡用色相勾引。曹鼎刚开始心猿意马,情急之下,用纸写下了“曹鼎不可”四字贴在墙上,作为对自己的警戒。写了撕,撕了再写,如此反复,直到天亮,终于抗住了女贼的诱惑。曹鼎抵制住女贼色相勾引,靠的就是自我控制、自我约束的道德意志和道德修养。

治鄞千日:王安石变法前的“实验”
为官“七慎”之典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