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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5年08月24日 星期一

城市安全何以落到实处

■金磊 《 中国城市报 》( 2015年08月24日   第 06 版)

  震惊中外的“天津8.12”危化品爆炸事故,警示人们的不仅是必须查明事故灾难“真相”,更重要的是要追问“城市安全”的目标如何成真?毕竟,城市安全是政府责任与公众期盼的交叠共鸣点。

  从企业的角度看,在现代社会,企业应该具备复合生产模式,即企业不仅生产产品,也生产抽象的“安全”。这种模式适合社会化大生产的基本规律,也从某种意义上决定了生产与安全的同生共存原则,即效益与安全、速度与安全、环境与安全、生活与安全的大系统观。无论企业还是城市,都不要违反这个规律。否则,不仅企业无法生存,社会生活也将失去稳定。

  从更广泛的视角看,“安全”是我国城市发展的保障,也是重大挑战。频发的事故灾难教训要求我们:面对事故风险,要树立社会安全的责任与使命,改变从上至下忽视责任,监管者麻痹等顽疾。让“安全”成为城市的心理定势,除了利用安全文化的历史性、渗透性来指导生产与生活外,还必须营造安全、自然与人的和谐关系,具体要做到三点:

  第一,城市安全要有顶层设计,它主要涉及国家“十三五”规划乃至一系列与城市防灾安全相关的规划策略研究。因此,我们必须思考以下几方面:为何当前事故频发且人为灾害凸显,是什么酿成宏观社会经济畸形发展与安全生态失衡;如何找到实现城市安全的有效方案,不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何谈预防为主,不坚持“安全第一”的目标,何以实现城市与社会的安全发展;如何通过城市的结构优化,使城乡建设纳入安定有序、长治久安的小康社会状态。基于此,希望各地不可缺少“十三五”安全减灾顶层设计,要努力实现安全理念、安全科技、安全管理、安全法制、安全信息、安全舆论、安全文化教育的现代化,尤其要借势全方位编制,真正体现安全减灾管理职责的体系化建设,并加大面对巨灾的应急产业及应急专业化队伍建设。

  第二,城市安全要以民为本。“民惟邦本”乃古代治国就有的重要经验,它对城市安全的启示在于:重民方略的实施,贵在于得民心、在于服务民心的安危,也即爱民者强,不爱民者弱。以民为本,重在要以城市安全为指针,深入研究城市、社会安全运行的管理内涵;把握城市运行中的安全问题,既要发现管理体制机制的不完善之处,也要发现安全应急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不到位的症结;要着力解决社会公众危机文化意识薄弱的问题,核心是提升全社会安全防灾的理念,这涉及发展为人的人文理念、城市应急管理的科学理念、防灾安全综合协调的创新理念等;还要以专业化防灾演练为例,做到有“实靶”、有“实演”,真正培养全方位职业化队伍。

  第三,城市安全要做好细功。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我国城市社会安全防灾呈现人为与自然相互关联性、传统与非传统安全相互作用、系统与非系统相互叠加等特征,面对如此复杂的状况,顶层设计可以把控宏观要素,但将所有保障落实到最基本的民生来抓,就必须从精细化入手,而这恰恰是我国安全减灾应急管理的“短板”。这个精细化涉及校园安全、社区安全、企业安全等环节,社区、乡村、城镇、学校、企业等基层都是“第一响应者”。因此,从资源配置到基础设施建设,都要落到实处,力求将功夫下到事故防范上,而不能以救灾为所有“灾事”的核心,更不该用无休止的“感动”代替一切。

  (作者系北京市人民政府顾问、 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副秘书长、住建部防灾委员会委员)

“天津8.12” 爆炸的城市安全之思
时刻绷紧『安全弦』
城市安全何以落到实处
责任到位,患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