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辽市委改革办发布消息称,自2014年4月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被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单位”以来,标准化试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通过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等部门沟通合作,使进驻通辽市政务服务大厅审批项目的办理时限平均压缩63%,即办件比例由4%提升到34%。
近年来,通辽市政府不断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了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建工作办公室,分别设立收集整理、编制目录、宣传贯彻、监督考核4个推进组。同时,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将霍林郭勒市、科左后旗和通辽开发区等3个旗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列为参与单位,确定了29个乡镇级、71个嘎查村级政务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同步开展标准化试点,有效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为各旗县市区标准化建设积累经验和实践范例。
(包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