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战线》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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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中的网络转载与纸媒维权

● 吴 昊  《 新闻战线 》(

    不可否认,受众广阔、信息海量、刷新迅速等特点,使得互联网与生俱来便是新闻信息的绝佳载体。在传播新闻信息的同时,网络强大的参与性、互动性也在随时随地催化着新闻事件的起承转合。无独有偶,全球几乎所有综合门户网站都将新闻频道设为首要板块,并根据需要衍生出错综复杂的分类新闻和新闻专题。借由赚取新闻点击率而实现的“抢眼新闻事件→带来更多用户→获得更多广告回报”也成为各门户网站目前最有效的一类赢利模式。当下,随着资讯生活对搜索引擎和鼠标的依赖,“上网看新闻”俨然大有替代传统媒体之势。然而,就在人们享受方便快捷的同时,网络新闻获取渠道的合法性成为最易被掩盖、忽略的事实。

    抛开新闻采制所必需的人力、物力成本,与私自转载者借由新闻报道直接或间接获利之间存在的不合理性不谈,就在“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即为侵权”这类新闻报道原创机构的三令五申几近引发视觉疲劳的同时,新闻肆意转载、引用等问题却愈演愈烈、愈发肆无忌惮,日益加剧了新闻原创机构——报纸期刊的生存危机。

    为了生存,报纸不得不重新考虑与网络媒体的关系定位

    虽然网络对于纸媒的冲击是普遍的全球现象,但在中国,由于知识产权与版权保护的现实环境与条件,纸媒的处境更为尴尬。多少年来,几乎所有的报纸杂志,都在为一些网站特别是大的门户网站无偿提供着大量新鲜的有新闻价值的各具特色的新闻内容。而恰恰是这些由传统报纸媒体提供的新闻内容,几乎无偿地喂大喂壮了一些网站。特别是门户网站,摇身一变已成了事实上的风头最劲的强势传媒,成了传统媒体一些人谈虎色变、望而生畏的网媒,而早年由传统纸媒体放飞内容风筝的那根断了的绳子,则成了有可能勒死自身的无情绳索。然而,对于传统报刊媒体,因为人人都在、家家都在放那么一根绳子,竟至于互相缠绕以至于互相麻木,事到如今,仍然未能拿出重掌风筝线的主导权。 

    传统报纸的心态是,反正这些网站包括几个大的门户网站名分上不是新闻单位,反正他们不要报纸花费一分钱便可让自己生产的内容在网上传播,哪怕只有一点点影响,反正传统报纸的主流媒体地位不可撼动,因此谁也不在乎网络那点儿“付费”即转载费用,当然,更没有从法律程序上完成网络传播权的相关手续,从而保证报纸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不受冲击。最让纸媒感觉不平衡的是网站的“低成本、高收益”。一张综合性报纸的采编经费一年需要几千万元,但全部新闻信息交给门户网站,得到的报酬不过是象征性的几万元,等于是无偿奉送。网络正是靠报纸的内容资源巩固了地位,而报纸反而沦落为网络的“廉价打工者”。

    随着3G、4G时代的来临,媒体环境和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这场媒体变局中,传统报纸的强势地位将从根本上被动摇,市场蛋糕越来越小。报纸为了生存,不得不重新考虑与网络媒体的关系定位。

    欲拒还迎,在版权收益和扩大影响之间,报纸在矛盾挣扎

    看着网络媒体日益壮大,各家报社蓦地发现,用自己的内容资源喂养大了的网络媒体,未来竟然可能是自己的“掘墓人”。部分报纸举起维权大旗,从2005年的《南京宣言》,到2006年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发出《发起全国报业内容联盟的倡议书》,开始了纸媒对抗网站无偿或廉价转载的维权行动。

    然而,由于各报社之间利益分化,以致应者寥寥;或有些报社阳奉阴违,就连发起者也很快与网络传媒达成了资源整合的共识。于是,报纸与网络的这场抗争不了了之。

    纸媒对网络转载可谓“爱恨交织”。很多报纸之所以明知网络侵权,明知收取低得可怜的转载费用而放任转载无异于自杀,却还依然容忍,是因为报纸无法拒绝网站背后的数亿网民。但是,报社培养采编队伍的花费,记者个人为作品付出的辛劳,在现有的转载模式中都没有得到体现,商业网站并没有为此支付等价的报酬,纸媒辛苦付出的劳动成了给他人作嫁衣裳。报纸所要做的,就是把这个被放大的价值合理地拿回来,合情合理合法地收获属于自己的果实。

    然而,网站廉价或免费转载已然成为一种常态,报纸单个维权成本无疑过高,还可能成为维权的牺牲品。一些媒体通过诉讼维护版权,一些媒体通过谈判获得较高的网络转载定价,但这些都无法从整体上扭转纸媒和网络的力量对比。与此同时,不少都市报等小媒体愿意无偿甚至反向付费提供内容给网站转载,以扩大其影响力。这种对网络的欲拒还迎,使报纸在版权收益和扩大影响之间矛盾挣扎。

    面对网络肆意无偿转载,报纸似乎正陷入走不出去的困境

    时至今日,网络媒体对传统报刊的依赖度越来越低,传统报刊已错过了10年前面对刚刚生长的新媒体掌握要价权的历史机遇。结果是水到渠成,网络已然成了传播界的大力士,而一盘散沙的报纸对于内容网络免费传播的巨大冲击,仍旧无动于衷。 

    如果说10年前,由于我国著作权法制建设不完善,网站和公众的版权意识尚不如今,出现一些纠纷难以避免。但是,自2001年以来,我国先后修订了《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最高院、最高检也出台了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案件有关问题的司法解释,法律法规不可谓不明确。但是,网络在转载传统报刊作品时还跟10年前一样乱象丛生,令人遗憾。

    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网站在铤而走险呢?一方面,一些传统报刊社的维权意识不强;另一方面,当版权在作者个人手里时,个人之于网站往往非常弱小,导致网站对个体维权行为常常不理不睬。有的网站往往以帮你宣传为托词或借口,称“没向你要宣传费就不错了”,也有无良网站还以“封杀”相威胁,更有的网站愿意支付报酬,但是借口你的文章被转载多次,属于多次使用,稿酬应该低一些。殊不知,文章被多次转载,只能说明文章写得好,有市场需求,价值更大,怎么会越转载越不值钱?

    此外,国家对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过于笼统,不易操作;而且法律对于侵权网站的处罚过轻。而许多商业网站通过转载、子网站转载、收费手机报、网络广告等赚取的收益庞大,现有的侵权赔偿标准很难起到震慑的作用。

    面对网络无偿转载,报纸是接着用自己的草喂网络的羊,借以提升自身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还是和各门户网站分庭抗礼,举起法律之剑维护自身的版权?当然,维护自身版权之路会异常艰难。

    版权制度的困局:法律法规并不落伍,却难以照进传媒现实

    经常有人说,当前我国网络无偿转载报纸作品之所以如此肆无忌惮,网络转载侵权之所以如此频繁发生,都是因为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我国从来都不缺少关于网络转载侵权的法律法规,缺的是能够照进现实的操作层面上的执行。

    对照我国近年来报纸的维权之路,相关法律法规在操作层面上的落地异常艰难,维权成本之高超出我们的想象。新京报曾向法院起诉浙江在线,列出浙江在线网站未经授权使用其采编的原创作品共7706篇,并索赔近200万元。新京报代理律师刘家辉曾愤怒地说:“按一年250个工作日算,每天审一个案子,要30年才能审完。”

    报纸起诉网站侵权,最常见的情形就是起诉过程漫长、举证繁琐,常常是胜诉的钱还不够已经支出的费用。换言之,违法成本极低,维权成本则极高。巨大的时间、精力和财力成本,让多数报纸只能选择沉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公布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将免费提供侵权作品以增加网站流量点击率、间接收费的模式,也认定为“以营利为目的”者,不能提供版权所有人同意使用自己作品证明的,就可认定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这些法律本身没错,但是在现实中却无法被有效实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形普遍存在。网站任意转载,未经授权的作品的风险很低,出事了也可以以“避风港”原则来免责,一接到权利人抗议,就把作品删除了事,这让中国版权人几乎随时处在“被侵权”的状态。

    同时,现代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给版权保护提出了新难题。当你的作品被某个网站任意使用的时候,很可能存在一种规避版权的网络技术,会让你找不到维权对象。比如旨在把大量网络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的云计算技术下,每个提供资源的网络被称为“云”,“云”对用户是可以无限扩展、随时获取、按需使用的。很可能在你毫无觉察的情况下,你的作品就被存到了“云端”。这时候你连作品在哪朵云上都找不到,更别说找哪家网站维权了。此外,即使版权人对某家网站有授权,在未来电信网、互联网和有线电视网“三网合一”的趋势下,如何判断授权、侵权与否,依然是传统版权制度无法回答的问题。

    维权路径:报纸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构想

    国外行业协会集体管理制度在传统媒体维权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有鉴于此,为我们建立和实施报纸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提供了经验。

    首先,在产业内部建立有关行业版权保护与管理机制,尤其要处理好法人(单位)版权、职务作品使用中的版权问题。可以借助国内现有行业协会,如记协、报协等组织的力量(各级记协、报协等组织本身就有维权的职能),下设或单独成立专门的报纸著作权协会。由报纸著作权协会代表会员单位与网站进行谈判、诉讼等事宜。需要转载报纸产品的网站必须向报纸著作权协会申请或购买许可证。许可证的发放和价格由协会成员集体商定。这样,对报纸来说,有了稳定可靠的维权组织,可以降低维权成本;对网站来说,转载报纸的产品也更加方便,无需和具体的报社一一谈判,只要向报纸著作权协会申请或购买许可证就可以了,同时也降低了违法的风险。

    除进行许可证发放外,报纸著作权协会还可以设立专门的技术部门和维权部门,建立数字证据资料搜集及分析体系,进行著作权取证;代表会员单位对未经许可,私自使用报纸产品的网站提出赔偿要求;代表会员单位对网站提出终止及删除要求;代表会员单位对拒绝改正的网站提起诉讼。

    其次,各家报纸自身有必要尽快成立新闻媒体维权联盟,接受报社委托,代理行使版权,业务范围与方式比集体管理具有灵活性。大家联手,就会很快显示强大、巨大的威力;联盟集体定出既能维权又能维护自己生存发展的价格,就能拥有“议价能力”,掌握主动权。

    再次,建设自己的报纸网络传播平台,特别是要注重加强数据库建设。只要你拥有一份独特的内容资源,你就会在未来的网络传播上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最后,在联盟的基础上,集体投资办个大型的传统平媒网络平台就会水到渠成,形成各自出资、共同参股、分获收益的利益共同体。其前景不可限量,甚至比目前任何一家媒体的能量都大。这关系到传统媒体的成功转型、振兴、复兴。

    值得庆幸的是,2014年3月,重庆日报报业集团34家报刊网和微博、客户端向社会公开发布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版权声明,在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6月上旬,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4’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中专门提出“积极推广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发表版权声明的做法,支持传统媒体规范版权声明”,对重报集团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人民日报对此进行了报道。目前,抢抓媒体融合发展有利时机,重报集团版权维护和管理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知识产权价值”意识在此过程中逐渐渗透和拓展着,大家一边缴着学费,一边体味着那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于此乱象中,我们必须呼吁,建立一套中国式的网络环境下版权授权模式,让“自由传播、有偿使用”成为原则,让版权人、网站和用户三者“合作共赢”应该是更好的出路。我们期待,网络版权的付费时代真正到来。

    (作者单位:重庆日报报业集团)

    责任编辑:武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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