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战线》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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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与“草根”的嫁接

——《河南法制报》借助新媒体创新法制报道

● 赵克中 《 新闻战线 》(

    时下,在传媒行业出现最多的词估计要数“新媒体”、“全媒体”、“自媒体”等与媒体变革有关的概念了。新媒体具有多元性、私人性、平民性、自主性、互动性等特性,这些可以统称为 “草根”属性。新媒体给传统媒体带来的冲击,既不能漠视,也不能敬而远之,唯一的办法就是认识、接近、利用,从各自的内容定位和发展实际出发,寻求属于自己的“借力”模式。《河南法制报》作为一家法制专业报,在创新法制新闻报道的过程中,运用新媒体传播优势,让法律专业人士与“草根”网民在一个权威的平台上充分互动,有机嫁接,让受众更好地学法、普法,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沉”与“提升”

    2013年4月1日,《河南法制报》的《法治服务》版正式改版,为让这个直接服务于普通读者的版面内容更可读,方式更灵活,效果更实用,《法治服务》在融入新媒体元素的同时,栏目设置和版面安排都有了新的突破,增加了《微互动》《热点速议》《律师库》等新栏目。

    《法律咨询》是《法治服务》版的主打栏目,每一个话题都是记者根据网友提供的真实案例采写的,加上专业律师“含金量”的法律分析和解答,使该栏目受到越来越多普通读者和法律专家的重视。《微互动》是改版后重点推出的栏目,形式新颖,话题集中,互动性强,利于发声,栏目上端的二维码能让读者方便快捷地进入微博话题的讨论中,为法律专业人士与读者之间搭建了一个沟通、交流的无缝平台。

    我们把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传播手段全部调动起来,参与到信息的收集、整理、归纳、整合中。微博、微信很接地气,往往由它们引入话题,在河南法制报官方微博、微信上展开讨论,对其中有价值的话题,再由网络提升互动层次,吸引法律专家介入参与讨论。然后进行筛选,把经过整理后最有价值的话题内容发在此后的《法治服务》版。

    有了方便快捷的传播平台,就引来了各方的参与者,新老读者、网友粉丝、法律专家、专业学者等都喜欢在这个平台上畅所欲言,有时虽众说纷纭,但最后大都在法律专家的细致分析和权威解读中令人信服地收场。就在这种无拘无束的语言氛围中,很多人不知不觉地接受了法的熏陶,明白了情、理、法的区别和生活中许多涉法行为的误区。在他们身上,无形中发生着细微的变化。

    截至今年1月,《法治服务》已出版上百期,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收获的不仅是在如何“借力”新媒体上所取得的成绩,更重要的是通过平台整合,给自媒体注入了专业内涵,有效地弥补了平面媒体在传播功能上的先天不足。

    “聚合”与“碰撞”

    要想把大众传播者与法律专业人士的交流热情都调动起来,必须找到他们共同关注的载体,这个载体就是“热点”。不管是热点事件,还是热点现象、热点话题等,只要是社会热点,大家就会有参与的热情,不同层面的社会人士就有聚焦的可能。因此从内容上看,追求贴近性与关注度,才是这次平台创新的真正意图。在各个层面传播者互动的过程中,大家共同关注的话题和参与的热情最高,也最能引起共鸣,所以编辑们就把聚拢人气的重点放在如何引入大家感兴趣的话题上,首先建立获取外部信息的畅通渠道,随时掌握国内外的重要舆情,做到耳听八方,然后把社会热点和关注的焦点引入到这个集情、理、法于一体的平台中来。

    我们曾围绕“中国式过马路”做了这样一个讨论——

    【微博话题】@河南法制在线#不看信号灯六旬老人骑车被撞#近来,“中国式过马路”得到了大家的强烈关注,各种声音不断涌现。有人认为这是不可避免的,有人则认为这是拿生命开玩笑。这不,一位六旬老人骑着电动车,为了争那一分半秒而闯了红灯,结果被车给撞了!为了您的安全还是看看信号灯吧!

    【闲言碎语】@冰天雪地:我们既然是法治国家,就要依法办事,不要一发生事故就是机动车承担一切责任,该谁的错就是谁的错。法律面前没弱者,只有公正公平!

    @夏日茶:非机动车和行人毕竟是弱势群体,国家法律对弱势群体是有保护的。

    @YOYO:老人更应该为年轻人树立良好的榜样!

    @路面已结冰:为什么只问中国式过马路,而不考虑信号灯设置是否合理,天桥等是否有利于行人呢?

    【专家说法】

    杨子健律师: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虽然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确立了一个基本规则——“无责赔付”。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开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观察、谨慎驾驶。

    “中国式过马路”曾一度成为关注度很高的社会热点,对“中国式过马路”出现的问题以及该如何解决,负责话题整理的编辑先广开言路,让大家就这件事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于是,众说纷纭,互相碰撞,甚至观点相左,火花四溅。最后,律师结合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归纳和解释,这是理性的,大家也都认可,类似的话题几乎每天都有。

    过去,我们曾试图在《以案说法》栏目中引入不同层面读者的声音,通过互动性增强可读性,但由于仅仅局限于这张报纸,话题无法展开,因此效果一直不佳,借助新媒体的传播优势,这一愿望轻易地就实现了。

    “借力”与“发挥”

    《法治服务》新平台的构建,让我们感受到了借力新媒体给传统媒体带来的活力。经过酝酿,我们决定在全体采编人员中进行理念革新,借此推动原有采编模式的转轨变型,让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

    设立新媒体部。在经营好河南法制报的官方网站“河南法制在线”、继续办好《法治服务》版的同时,新增两项内容。一是开设法治河南手机报,汇集当天的省内和国内政法新闻和信息、主要法治事件、涉法的社会热点等,免费发送给全省各级政法领导和政法干警;二是把原来由采编人员轮流管理的河南法制报官方微博、微信改为专人管理,集中精力打造新的传播平台,不断扩大其社会影响力,在提升法制新闻报道和政法宣传效果的同时壮大传播力量,积蓄发展后劲。

    建立全新采编模式。河南法制报的每一个编辑记者都要建立个人的微博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发现新闻线索、了解社会舆情、感受群众心声,在专业人士与大众传播者的互动交流中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如遇到有新闻报道价值的内容,就精心策划,深入采访,在主媒体上重点推出,力求对推动工作起到建设性作用。去年年底,“夺命快递”事件在众多微博和各大网站曝出以后,我们的记者通过微博、微信平台,密切关注事态的进展,并对郑州快递行业进行暗访,发现了不少问题,接着就这些问题到邮政管理部门求证,写出了有针对性的新闻《快递快了不查验?这个真的有》(2013年12月26日第4版),从记者暗访到行业现状分析再到法律建议,层层深入,给管理部门强化市场监管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依据。今年1月14日刊登的消息《禹州市民发帖寻找救子恩人》,其信息就是记者从网友的微博上得到的。                                

    强化报网互动。有了前期的经验后,我们逐步把与新媒体相关的好做法向其它版面推广。新闻版中遇到热点新闻或者深度报道,就给网友评价留一个空间,让大众传播者的声音轻松地登上传统媒体的版面,这一做法最突出的效果是,把原来平面的报纸立体化了,把原来单一的声音多样化了,把原来一探到底的深度报道阶梯化了。

    这些改革举措,对于一家都市类媒体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对于一家一直沿用传统办报思路的专业媒体来说,变化却是巨大的。跳出一直制约办报思路的领域概念和系统概念,让更多的“草根阶层”参与进来,既给传统主流媒体注入了巨大的活力,也让社会各阶层的参与者在参与的过程中受益匪浅,这不正是我们追求的双重效果吗?

    (作者系河南法制报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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