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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鸿

《 新安全 》(

    “70后”冻肉怎能端上百姓餐桌

    ——湖南  戴先任

    “70后”猪蹄、“80后”鸡翅……有的比一些年轻人年纪还大的“僵尸肉”通过走私入境,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宵夜摊、餐厅。6月份,海关总署在国内14个省份开展打击冻品走私专项查缉抓捕行动,打掉专业走私冻品犯罪团伙21个,初步估计涉及走私冻品货值超过30亿元人民币,包括冻鸡翅、冻牛肉、冻牛猪副产品等10万余吨。(6月23日新华网)

    “70后”的冻肉居然“穿越”到了2015年,看着这些比很多人年纪还要大的冻肉,经过加工包装就变成了“小鲜肉”,又实在让人毛骨悚然。

    这些进口“僵尸肉”通过走私入境,走私牛肉一般卖20元一斤,而新鲜牛肉市场上平均40元一斤,面对丰厚利润,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从湖南的一起案例来看,通过国外发货、香港拼柜、越南中转、中越边境“蚂蚁搬家式”偷运入境、长沙收货来完成冻品走私,而在走私过程中,走私肉中途反复解冻,容易滋生细菌,况且走私冻肉没有经过检验检疫,如果是携带禽流感、口蹄疫、疯牛病等病毒的冻肉,甚至可能危及人的生命。

    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领域不安全,这暴露食品经营领域的乱象,一则是企业不能诚信经营,二则更是监管不力。据了解,冻品走私早已是全国联动,抱团发展,现在需要亡羊补牢,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如针对冻品走私网络覆盖全国,就要采取多省联动,实现源头治理,将走私冻肉挡在国门之外。要让监管给力,必须要加强对失职渎职部门及人员的问责力度,同时也要能完善举报机制,鼓励知情人举报,给予举报人以适当的奖励,同时也要保护举报人安全。

    食品安全无小事,不能再让数十年的问题冻肉还能经过现代人现代化的监管被送上百姓餐桌,进入百姓口中。杜绝“僵尸肉”,重要的是杜绝监管部门变成“僵尸部门”。

    人贩子“一律死刑”不是消除人口贩卖的关键

    ——新疆  张爽

    6月17日,朋友圈突然被广大网友刷屏:“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相关话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争议,大量网民表态支持人贩子“一律死刑”。(据新华网6月18日报道)

    我们可以假设,要是真的对贩卖人口的人贩子一律判处死刑,头顶有死刑的“利剑”悬挂的人贩子,面对哭闹甚至逃跑的被拐者,难免烦燥甚至暴躁,对被贩卖的孩子、妇女采取更严厉的拘禁手段或者惩罚措施。严重者,一旦人贩子被激怒,也容易失去理智,产生不良情绪,最终伤害甚至杀害被贩卖者。因为死刑之下,人贩子一旦受“反正都是死”的心理影响,什么样的事情都可能发生。

    显然,问题是,大家都知道拐卖妇女儿童是犯罪,为什么很多人贩子还是冒着坐牢的风险去拐卖妇女儿童?利益驱使显然是主要原因,而其背后又存在一个买者需要的终极根源。比如在中国很多地方还是很贫困的,大龄单身青年不能婚娶,不能生育的夫妻想要孩子又无法合法收养,或者比较封建保守的家庭重男轻女,想要男孩的思想盛行等等。在这些“内驱动”促使之下买一个孩子或者老婆,就难免成为一些人无奈而又方便快捷的选择。换言之,假如没有买孩子、买老婆的需要,自然也就没有了贩卖人口的违法犯罪现象。

    基于此,一方面,对人贩子“一律死刑”不如加大对一些买者的惩罚力度,用法律的威慑力,震慑人口贩卖违法犯罪的“买方市场”。另一方面,从根本上来说,一要加快经济发展,并同时保证平衡发展,消除贫穷与愚昧、违法与犯罪的基础和条件。二要加强思想与精神文明建设,改变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娶妻生子、传孙接代、重男轻女”等封建保守思想,消除人口贩卖违法犯罪活动的内在“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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