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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时报》报道

安宁死的现实与困境

文 / 许凡 刘子晨 叶正兴 田茹 《 人民周刊 》(

    缓和医疗,不等于放弃治疗。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缓和医疗”原则有三:重视生命并承认死亡是一种正常过程;既不加速,也不延后死亡;提供解除临终痛苦和不适的办法。

    当生命走向终点,如何落幕令人沉思。

    从前,人大多都死在家中。那时候,人们认为生老病死很正常。后来,社会进步、医疗发达,越来越多的人在医院走向生命的终点。实际上,更多的情况是,被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先进的医疗人工设备迟滞了临床意义上的死亡。

    生命支持系统看上去似乎延长了人的寿命,但同时也引起人们的思考,面对生命晚期没有任何生命质量可言的“活着”,意义何在?

    备受煎熬的抢救

    “本人今年年近90,年老体病,如果以后罹患重疾,常规医疗无法治愈,我不希望再进一步用其他机械的措施延长我的生命。”

    这是我国医学遗传学之父罗老患病前留下的生前预嘱。

    当北京协和医院老年示范病房医生张宁看到这张单子的时候,90多岁的罗老已经因为呼吸衰竭被插上了气管插管,连接呼吸机辅助呼吸,维持着生命。

    积极的治疗,依然没能挽留住这个本就已快走到终点的老人。几天之后,罗老在北京协和医院离世了。 

    工作多年,这是张宁唯一一次见到明确写有生前预嘱的。但遗憾的是,医生和罗老的家属都不知道这份预嘱的存在,直到插管以后,罗老的夫人才在家中翻出了这个单子。

    “如果让我早一点看到这个单子,我会尊重他的意愿。”张宁这样想。几年前,他也像ICU大夫一样,会用一切办法抢救病人,实现心跳、呼吸等生命体征的存在。

    “上医学院时,老师都教我们以救人为天职,但没教我们遇到不能救的病患怎么办。很长一段时间在我的知识体系里,患者的生命体征是必须时刻警惕的,是我在值班时一定要坚守的底线。”

    在肿瘤内科轮转期间,一位患晚期肿瘤的老先生夜间突发严重的低氧血症,血氧饱和度进行性下降。尽管他的双肺已经被肿瘤所侵占,脑部也有多处转移,但家属的签字是“有创抢救全部同意”,故而医生仍要竭尽全力保住患者的生命体征。

    “于是给患者连接呼吸机辅助通气,建立静脉通路、应用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血压、动脉血气分析,一切紧张有序地进行,但患者仍旧在当晚去世了。期间我不止一次从家属的眼神和表情中读出不想再积极抢救的意思,但始终没有家属把放弃抢救这句话明确说出来。而作为医生,这种明知没有意义的挽救也让我倍感受挫。”

    患者、家属、医生,都在这场抢救中忍受煎熬。

    肿瘤医生体验缓和医疗

    作为张宁的上级医师,北京协和医院老年医学科(原肿瘤内科)宁晓红教授对此也深有同感。

    2014年12月,科室收治了一位60多岁的女性。她罹患肺癌,全身多处转移,已没有手术和放化疗的机会。因心慌、憋气、全身乏力进行性加重住院。病患下肢肿得已穿不进裤子。

    “面对这样的患者,每天的查房变成了一种内心煎熬,我能说什么?又能做什么?那些诸如‘没事,您好好休息,我们再给您调整治疗’的话语都显得苍白无力。”

    就在束手无策的时候,一次意外的旅行给了宁晓红完全不一样的体会。

    “如果说生命是一首歌,在安宁病房中,我们也聆赏了无数最美的音符,这些以身体病痛来歌咏生命的癌末病患,有的已成为人间过客,有的则尚在经历这段旅程,他们并没被病痛击倒,他们的勇气谱成了一首首有欢笑、有泪水、有希望更充满着爱的生命乐章。”——这是一段台湾安宁疗护宣传片的开头语。

    2012年11月,在台湾安宁缓和基金会的资助下,来自北京7所医院肿瘤内科的11位医护人员来到台湾,考察了台湾几家著名的安宁疗护医院或病房,宁晓红就是其中一位。花莲慈济医院心莲病房、台北荣总大德病房、马偕医院安宁疗护教育示范中心……“每一次参访都是心灵的震撼,除了感动,还有对台湾安宁疗护理念的感慨和敬佩。”

    对于临终患者及家属,台湾医疗团队更多的是沟通交流,这部分工作占据了很多时间。他们非常注重人性关怀,尊重病人的自主决定权,尊重病人的个体差异。

    2010年,由英国《经济学人》开展的一项临终生活质量指数调查显示,台湾的安宁疗护水平在亚洲地区中排名最高。

    同批参加考察的北京市海淀医院肿瘤内科主任秦苑谈到台湾安宁疗护时不住地赞叹:“在那里能感受到医护人员浓浓的人文关怀。”肿瘤科死亡率最高,对病人整个治疗过程的观察也最细致,从确诊到死亡都要负责,甚至比亲人更了解。

    从台湾回来后,宁晓红一直思考台湾之行的所见所闻,她开始引导身边的医护人员用心和患者交流,尝试开展一些关注患者心理灵性的活动,如医患联谊联欢会等。联欢会上,患者们乐观的表现是宁晓红之前不敢想的,他们自己编排了大部分的节目,“非常踊跃”。

    缓和医疗,不等于放弃治疗。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缓和医疗”原则有三:重视生命并承认死亡是一种正常过程;既不加速,也不延后死亡;提供解除临终痛苦和不适的办法。

    对于末期患者来说,缓和医疗既不让末期病人等死,也不建议他们在追求“治愈”和“好转”的虚假希望中苦苦挣扎,更不容许他们假“安乐”之名自杀,而是要在最小伤害和最大尊重的前提下让他们的最后时日尽量舒适、宁静和有尊严。

    缓和医疗的双重考验

    尽管早在1988年,缓和医疗的理念就已进入中国,并在天津成立了第一个缓和医疗研究所,但27年过去了,大众甚至医生对缓和医疗的认识仍停留在世界较低水平。

    让死亡自然来临,既不提前,也不拖后,让病人尽量有尊严地告别人生,虽然看起来很美,但在我国,风险却很大。因为关于安宁死,大陆这方面的法律是空白。

    也就是说,生前预嘱并没有法律效力,医生不会因为一纸预嘱就不再抢救了,最终还是要听患者及家属的。

    到目前为止,美国有35个州都通过了《自然死亡法案》。只要愿意,都可以通过签署“生前预嘱”的法律文件,按个人意愿选择病危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护治疗方法。如果患者生前签下预嘱,在心脏停跳或呼吸停止时不愿意接受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会在手腕上佩戴DNR(Do Not Resuscitate,即拒绝心肺复苏)的标识,这个标识具有法律效力。

    为了在国内实现这一点,很多相关专家奔走相告。 

    “随着中国老龄化加剧,实施缓和医疗已刻不容缓。”2015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常委、香港医管局前主席胡定旭提交了有关生前预嘱和缓和医疗的提案,呼吁将缓和医疗纳入医疗保险体系。

    事实上,这已不是“缓和医疗”第一次在两会期间被提及。2013年,全国政协委员、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凌锋便建议制订《自然死亡法案》,让已经病到无法治疗的患者平静、有尊严地走向生命终点。然而直到现在,国内仍然没有出台法律,表明对缓和医疗的态度。

    依照大陆现行刑法,医生在患者需要救治而不实施心肺复苏的,很可能会构成“不作为”的刑事犯罪。缺少相关法律,如何判断患者是否符合缓和医疗条件,一旦发生对患者的伤害行为时如何处理,都无从得知。

    广东医学院卫生法规与政策研究所的一项调查研究也印证了这样的尴尬。在对5家医院的肿瘤科以及与肿瘤治疗相关科室206名医务人员进行的调查显示,57.1%的医务人员认为推进安宁自然死的最大障碍是国家政策或法律缺乏明确的可操作性规范。

    缺少了法律的保护,缓和医疗举步维艰。

    伦理壁垒也是缓和医疗推行之路上难以跨越的另一道坎儿。北京协和医院老年示范病房曾住过一位慢阻肺老病号,清醒时他跟子女明确表示不想接受插管等有创抢救。但当昏迷被送往医院后,子女仍坚持抢救。于是父亲气管被切开,身上还被插上鼻饲管和导尿管,住院两年里,一直靠呼吸机维持。每当他神志清醒时就向子女哀求:“我不想这么痛苦地活着!”但子女也很无奈,只想尽全力抢救老父亲生命,哪怕“多活一秒!”

    推动缓和医疗,让公众接纳和认识,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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