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学中文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6年01月23日 F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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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冤集录》:

“名侦探”宋慈传授办案秘诀(古籍今读)

熊 建 《人民日报海外版》(2026年01月23日 第 11 版)

  清朝同治十二年(1873年),来华考察的英国剑桥大学教授嘉尔斯,在宁波观看官府审案时,被清朝独特的审理程序所吸引。

  更引起他注意的是,审案官员的案头总放着一本书。嘉尔斯想起自己常在各地衙门见到此书,便好奇询问。官员告诉他,这是一本“办案大全”,审理刑事案件离不开它。不仅各级官员都有,就连那些幕僚、师爷也是人手一部。

  这本书正是《洗冤集录》——中国乃至世界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比西方最早的同类著作——意大利医生费德罗《医生的报告》早350多年。它曾被译成19种文字流传海外,英国学者李约瑟称其为“科学革命前最伟大的法医学著作”。

  全书五卷53篇,内容扎实。先列检验律例,强调检验之严肃;再详述检验流程、注意事项及文书格式;进而系统分析各种死因的特征与鉴别方法;最后还收录了不少民间急救方技。书中尤其注重结合现场与实情综合研判,初步运用了昆虫学、化学、光学的原理,不少方法暗合科学原理。

  例如书中记载的一则经典案例:盛夏时节,有人被镰刀砍死,官员令村民上交所有镰刀排列于地。其中一把引来众多苍蝇聚集,官员立即下令逮捕其主。面对质疑,官员道:“其他人的镰刀上都没有苍蝇,你杀了人,镰刀上的血腥气还在,所以苍蝇聚集其上,这难道隐瞒得了吗?”凶手遂认罪。这其中蕴含了早期的法医昆虫学智慧。

  如此精炼的实战总结,竟出自约800年前。能写出这样一部著作,作者宋慈(1186—1249)厥功至伟。

  宋慈于1217年中进士,之后20多年辗转各地,掌管刑狱。他深信“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将检验视为生死决断之关键。因此他对待每起案件皆不敢有丝毫怠慢,强调检验务必彻底,连隐秘部位亦不可遗漏。

  学者出身的宋慈,本无医药学及其他相关知识。为弥补这一不足,他刻苦研读医书,将生理、病理、药理、毒理知识运用于验伤断案,并广泛总结前人经验。好友刘克庄称他“听讼清明,决事刚果”,百姓皆敬畏其公正,甚至会时时感到“宋慈就在面前”。

  为纠正当时检验之弊,宋慈于南宋淳祐七年(1247年)冬撰成《洗冤集录》。其内容之系统、见解之深刻,成为后世法医著作难以超越的高峰。自南宋迄清的数百年间,各代官府都将其奉为刑狱案件中尸伤检验的指南和经典。

  宋慈希望同道能继续相关探讨,在书中说:“贤士大夫或有得于见闻及亲所历涉出此集之外者,切望片纸录赐,以广未备。”而后代学者确实也进行了颇多研究,并相继有《平冤录》《无冤录》等几十种法医检验专著问世,但均未超出《洗冤集录》的内容和水平。

  当然,由于历史阶段的局限,技术条件的限制,同道交流的缺乏,《洗冤集录》中有些内容较片面。有的时候,宋慈以个别现象、偶然因素、毫无联系的征象视为普遍规律,所作结论未必都正确。他对人体解剖、生理的认识也有局限,有的缺乏科学性,甚至掺杂着迷信色彩,这是阅读时要注意甄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