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科教观潮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4年12月16日 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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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民日报海外版》(2024年12月16日 第 09 版)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株式会社LAP F&C(주식회사 랩에프엔씨):本院受理申请人株式会社艾思迪生命工学(주식회사 에스디생명공학)与被申请人株式会社LAP F&C(주식회사 랩에프엔씨)申请承认和执行大韩民国大法院2021Da273271号民事判决以及大韩民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019GaHap538710号民事判决一案已依法裁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京04协外认2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Limage Holding(UK)Ltd.:本院受理申请人国数源(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Limage Holding(UK)Ltd.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案号:(2024)京04民特162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5年4月9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京0108民初35903号 李翔:本院对原告徐辉与被告李翔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23)京0108民初359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李翔与徐辉于2005年7月25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二、李翔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协助徐辉办理北京市海淀区五棵松路26号院4号楼3门2号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转移登记至徐辉名下。案件受理费9000元由徐辉负担,已交纳。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告 韦氏钗:本院受理原告刘家奎雪诉被告韦氏钗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2532民初6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辽0302民初8735号 李兆龙:本院受理刘晓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302民初8735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准予刘晓娇与李兆龙离婚。诉讼费300元、公告费4650元由李兆龙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沧县人民法院公告 KOU PAKOUYANG:本院受理原告孙茂芮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庭审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2024)冀0921民初4059-0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崔尔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沧县人民法院公告 SIVONGXAY NOUY:本院受理原告王焕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庭审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2024)冀0921民初4050-0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崔尔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露颖:本院受理原告魏广利与被告张露颖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229民初40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魏广利与被告张露颖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邵北宇(BILL SHAO)、英格丽·张(INGRID ZHANG):本院受理原告姜珊(KANG SHAN)诉王君实、吉林省三元投资有限公司、邵北宇(BILL SHAO)、英格丽·张(INGRID ZHANG)、第三人长春月府母婴保健护理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吉01争民初2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上诉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逄宇峰、周轶伦:本院对王文艺与逄宇峰、逄超越、周轶伦、大连茂新商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吉01民初4782号民事裁定书、(2021)吉01民初478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21)吉01民初478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2021)吉01民初4782号之三民事裁定书、(2021)吉01民初47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粤0307民诉前调40213号 陈燕:原告朱有贵与被告陈燕、刘建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0307民诉前调40213号。原告诉讼请求:1.判决撤销被告刘建与陈燕于2019年4月26日签订的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处理的行为(以1800万元为限);2.判决被告承担原告律师代理费50万元;3.判决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保全费、责任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本案由审判员黄梅兰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5年4月21日14时30分在龙岗第二十四审判庭(新)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吕光:本院受理原告徐秀芳与被告吕霞、陈旺、吕光、吕小平、吕雪平、王鳦南遗嘱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京0105民初20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金融法院公告 朱国玲(GUOLING ZHU)、陈弘倪(HONGNI CHEN)、陈雪宜(XUEYI CHEN):原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被告呼和浩特祥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祥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暨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朱国玲(GUOLING ZHU)、陈弘倪(HONGNI CHEN)、陈雪宜(XUEYI CHEN)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京74民初2192号]已立案。现依法向你三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在本院四层第六小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沧县人民法院公告 VO NGOC TIEN:本院受理原告郑广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庭审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2024)冀0921民初3947-0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崔尔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RYAN BARTLETT CRIMP:原告梁静与RYAN BARTLETT CRIMP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判令:原告梁静与被告RYAN BARTLETT CRIMP离婚。案件受理费150元及公告费由原告梁静负担(已交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京0102民初36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NING SHEN(申宁):本院受理原告JANE SHEN(申静)与NING SHEN(申宁)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京0102民初5707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吴亚男在北京市西城区官门口西岔31号房屋中享有的27%份额由原告JANE SHEN(申静)、被告NING SHEN(申宁)平均继承。案件受理费1642元,由原告JANE SHEN(申静)负担821元(已交纳),被告NING SHEN(申宁)负担821元(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公告费(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由原告JANE SHEN(申静)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THAIHOT INVESTMENT(BERMUDA) COMPANY LIMITED:本院受理上诉人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黄敏、黄其森、永兴达企业(香港)有限公司、THAIHOT INVESTMENT(BERMUDA) COMPANY LIMITED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京民终8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浙0302民初3071号 黄河(公民身份号码:33030219680406****):本院受理原告黄幼善诉被告黄河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0302民初30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东郊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马斯寇特控股公司:本院已审结原告厦门椰智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马斯寇特控股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京73行初5218号、802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原告厦门椰智贸易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原告厦门椰智贸易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厦门椰智贸易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马斯寇特控股公司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告厦门椰智贸易有限公司针对该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了上诉,现将原告上诉状依法向你方送达,你方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针对该上诉状的答辩意见。上述判决、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WONG KWONG YAN(黄光仁)、TANG WINNIE PIK WAH、TONG WILLIA YU-WAH、YICK MING WAH WELLA:本院对原告许树蕃、黄志民、JULIE XIANYI HUANG(黄宪怡)、DAVID WEIMIN HUANG(黄卫民)、HELEN JIANYI HUANG(黄健怡)、LIMIN HUANG(黄立民)与被告WONG KWONG YAN(黄光仁)、TANG WINNIE PIK WAH、TONG WILLIA YU-WAH、YICK MING WAH WELLA所有权纠纷一案已作出裁定,原告许树蕃、黄志民、JULIE XIANYI HUANG(黄宪怡)、DAVID WEIMIN HUANG(黄卫民)、HELEN JIANYI HUANG(黄健怡)、LIMIN HUANG(黄立民)已就(2023)京0102民初25968号民事裁定书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浙0302民初6393号 FAN FAN(护照号码:673949547):本院受理原告陈瑞诚诉被告陈瑞建、陈瑞豪、陈依依、陈敏敏,第三人FAN FAN、李景明、樊奕、樊德森、陈扬、陈翠、吴曼琴、陈来、陈瑞滨、陈瑞光、陈瑞胜、李晋明、陈颐代位继承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审判组织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5年3月21日9时在本院东郊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公告 SON DAE YEON:本院受理郑州方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2024)豫0194民初25033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30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洋:原告王薇与被告王洋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吉0211民初3277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家事法庭(吉林大街101号)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