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企营收连续4月增速超10%,利润增速连续5月超20%。
■ 国企改革进展是明显的,成效是显著的。
■ 国企民企不存在谁进谁退的问题,更不涉及意识形态。
■ 提倡“所有制中立”,反对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给予国有企业歧视性待遇。
10月15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介绍前三季度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并回答了国企改革、国企民企发展等热点问题。
收入效益快速增长
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彭华岗介绍,从前三季度的主要经济指标看,央企运行呈现“三增一降、三优一减”的特点。
从经营指标来看,收入增。中央企业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1.1万亿元,同比增长11%,增速比上半年加快0.9个百分点,收入增速已连续四个月超过10%。效益增。中央企业前三季度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3491亿元,同比增长21.5%,增速连续五个月超过20%。税费贡献增。前三季度中央企业累计上交税费1.7万亿元,同比增长7.3%,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41家企业上交税费增速超过10%。一降主要是负债率下降。9月末中央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6%,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较年初下降0.3个百分点,39家企业降幅超过1个百分点。
从质量指标来看,投资结构优。前三季度中央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万亿元,同比增长2.7%,增速较1-8月加快1.1个百分点。投资增量主要集中在重大民生、绿色发展、科技投入等领域。运行质量优。9月末中央企业“两金”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资产现金回收率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同比增长32%。生产效率优。前三季度中央企业人均创收同比增长12.5%,人均创利同比增长23.1%,全员劳动生产率同比提高8.4%。一减主要是成本费用减少。前三季度中央企业百元营业收入支付的成本费用同比减少0.5元,石油石化、钢铁、矿业、火电等行业百元营业收入支付的成本费用同比减少超过1元。
“央企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持续巩固,生产经营稳步提升,经济效益持续快速增长。”彭华岗说。
国企改革进展明显
中央企业经济运行的良好态势与改革密不可分,来自国资委的几组数据描述了相关进展。
得益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央企业发展的宏观环境进一步改善。据了解,国有企业承担了约80%的去钢铁产能任务和70%的去煤炭产能任务,中央企业2016-2017年共退出钢铁产能1600万吨、煤炭产能6200万吨,今年上半年退出煤炭产能340万吨,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任务已全部完成。“中央企业既是改善宏观经济环境的行动者,也是获益者。”彭华岗说。
得益于国企改革乘数效应,企业发展的活力动力有效激发。去年以来,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层面68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全部完成改制,目前全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达到94%;2013-2016年,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由65.7%提高至68.9%,仅2017年以来又新增了900多户,引入社会资本超过4200亿元,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已分三批在50户企业开展,市场反应积极;中共十八大以来,完成20组38家中央企业重组整合,新设中国航发,中央企业由116家调整至96家。
得益于中央企业提质增效,企业发展的素质能力有效提升。目前,中央企业累计减少法人户数超过1万户,法人总数已由5万多户降至4万多户,仅“压减”一项工作就减少了人工成本217亿元,减少了管理费用188亿元。截至2018年9月底,全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完成分离移交或签订移交协议达到91%,今年年底将基本完成。
彭华岗说,这些数据说明,近年来改革进展是明显的,成效是显著的。
国企民企共同发展
近期,关于国企、民企进和退的相关讨论不少。对此,彭华岗指出,国有资本、国有企业的进和退,都是基于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的市场化行为。有媒体反映国资“抄底”收购民资上市公司,造成“国进民退”现象,事实上,这只是在当前环境下国企和民企的一种正常的市场化行为,是国企和民企互惠共赢的一种市场选择,不存在谁进谁退的问题,更不涉及意识形态。
目前广泛开展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就是国企、民企双赢的实践。彭华岗说,混合所有制改革既大胆“引进来”,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也积极“走出去”,鼓励支持国有资本投资民营企业。从实际情况看,目前,中央企业下属各级子企业2/3都已经是混合所有制企业。近年来中央企业推进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减少11651户企业法人,其中2618户将控股权让渡给民营企业。
日前,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以“竞争中性”原则对待国有企业。
对此,彭华岗说,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改革的思路、改革的目标就是要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我们也提倡‘所有制中立’,反对因企业所有制的不同而设置不同的规则,反对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给予国有企业歧视性待遇。”彭华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