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10起利用互联网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通过网约车猥亵儿童案、通过“裸贷”敲诈勒索未成年人案、约未成年网友见面强奸案……这一桩桩案件令人触目惊心。互联网时代,祖国的花朵更需护航!如何避免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摆在社会各界面前的重大议题。
互联网面向所有人开放,你不能也无法将孩子们隔离在网络之外。据统计,我国19岁以下青少年在网民中占比已近1/4,未成年人已成为网络使用的生力军。然而,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它既为未成年人提供了多样化的成长路径、丰富的可选择资源,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安全隐患。一方面,网络传播的广泛性、迅捷性和互动性等特点,客观上给未成年人成长带来了许多不确定变数与难以预见的威胁。另一方面,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发育不成熟,识别风险、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相对薄弱,更容易成为网络违法犯罪的侵害对象。
如何让未成年人使用网络但又不被其伤害?首先,未成人网络保护立法是根本。其实,针对未成人网络安全问题,我国从2014年开始已经启动专项立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该草案对学校、家庭、政府、社会等各方在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网络成瘾、清理网络不良信息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责任和要求,旨在通过净化网络空间,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予以特殊优先保护。
其次,要强化未成年人防范意识。互联网的世界鱼龙混杂,家长要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弱这一特点,以网约车为例,在家长无法亲自陪伴时,应尽量为未成年人选择公交车等规范交通工具以保证安全。除了在家长的保护下规避安全隐患,未成年人更需要学会自我保护。
最重要的是,要集全社会之力为未成年人打造一个风清气正、健康安全的互联网环境,呵护孩子们健康成长。政府、司法机关、社会团体、网络服务业、家庭等各方要承担起应有责任,通过良法实现善治,洗涤互联网中的不良信息,打造安全、健康、积极的互联网环境,确保未成年人的上网环境真正成为一方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