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哲族是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之一,共 5354人(2010年)。目前,赫哲族分布于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交汇构成的三江平原和完达山余脉,集中居住于三乡两村,即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八岔赫哲族乡、双鸭山市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和佳木斯市敖其镇敖其赫哲族村、抚远县抓吉镇抓吉赫哲族村。
赫哲族语言系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没有文字。
女真后裔
从赫哲人氏族的形成、演变的历史而言,赫哲族是一个分布广泛、多源多流的民族。赫哲人先民是肃慎族系的组成部分,历史上包含于肃慎、挹娄、勿吉等古代民族之中。
唐代和渤海国时期,赫哲族先民与黑水靺鞨有密切的渊源关系,是其构成之一。辽代,属于生女真北支的一部分。金代属生女真人的一部分。元代为女真水达达人的一部分。明代女真人分为三大系统,即海西女真、建州女真和野人女真,赫哲人是野人女真的重要组成部分。赫哲族先民的情况在此时逐渐清晰起来,各种文献对其描述也更为详细。至明末清初,赫哲先民从女真人中逐步分离出来,这为赫哲族共同体和民族认同意识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清朝政府征服赫哲族以后,用编户、编旗两种方法管理赫哲族,进一步削弱了其氏族制残余并加速了地域关系的形成,出现贫富分化,推动了赫哲民族共同体的发展。但在赫哲民族体形成阶段伊始,清朝统治者就采取了削弱、同化的政策,人口不断流失。清入关前,编入八旗的赫哲人(佛满洲)融入满族中。清入关后,大量的赫哲人被编入“伊彻(新)满洲”,并逐步同化于满族之中。
清政府的编户、编旗政策和任命赫哲头人为姓长、乡长和佐领等官职的做法,导致光绪年间赫哲族与汉、满族的大量杂居,进一步推动了赫哲社会地域关系的形成。清末,赫哲地区出现了棉线网和连珠枪等“快枪”,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和渔产品的大量商品化。农业也传入赫哲地区。清末民国初,赫哲人中出现了大土地占有者和拥有大量渔猎生产工具的富人,他们通过出租土地和枪、马、渔具入股分成进行原始积累,加速推动了赫哲人社会的阶层分化。在广泛的地域关系和清朝国家社会组织机构取代赫哲人自身的社会组织及其功能的基础上,统一的赫哲族民族认同意识形成。
由于居住地域广阔,赫哲人的自称较多。过去,居住在今富锦市大屯以上松花江沿岸的人自称“那贝”;居住于今富锦市嘎尔当至街津口村的人自称“那乃”;居住于今同江市街津口村以下至乌苏里江沿岸的人自称“那尼傲”。这三种称呼中的“那”都是“本地”“当地”之意,“乃”“贝”“尼傲”都是人之意。此外,原居住在下八岔以下地区和乌苏里江沿岸的人被称为“赫真”或“赫吉斯勒”,意为“下游人”或“东方人”;原居住于勤得利以上混同江和松花江沿岸的人还自称“奇楞”。“赫哲”是从“赫真”变音而来,是“黑斤”“黑津”“黑金”“黑哲”“赫斤”“赫金”等名称的同音异写。“赫哲”作为族称最早出现于康熙二年(1663)三月。1934年凌纯声《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一书出版后,“赫哲”作为族称广泛传播。
过“乌日贡”节
赫哲族的礼仪是以家长制为中心的,尊老并保持长者的权威是其礼仪的中心。“亲戚往来以抱见为礼”。晚辈见到长者,要行跪拜礼,长者吻晚辈之颊和额头。对客人以礼相待,必留吃饭、饮酒。对客人须奉上鱼头,以示敬意。现在的礼仪与周边其他民族趋同。
在社会生活和生产活动中,过去赫哲人用习惯法和禁忌约束人们的行为。在同一渔场许多渔民捕鱼时,要遵守已经商定好的轮流作业制度;猎场为公共所有,谁先到猎场,谁就获得了临时狩猎权;在狩猎前划分猎场,狩猎时不得越界乱捕等。
春节是赫哲人最重要的节日。一些人家做“吐伙宴”面饼、稠李子饼和稠粥分送邻居们。在除夕夜,要进行一系列的祭祀活动,为亡者“烧黄钱纸和包袱”。屋内西墙供奉祖宗三代之位,锅灶上方供奉灶神,后来房子西南外墙供天地神。受满、汉民族的影响,也过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二月二”节、清明节、腊月廿三祭灶神等。
现在,赫哲族聚居区的赫哲族过“乌日贡”节,以文体活动的形式庆祝丰收,日期为农历五月十五。从1985年开始,在赫哲族聚居区举办“乌日贡”文体大会,1988年起每3年举办一次。在“乌日贡”大会上,不仅进行文艺演出,而且还进行射箭、“杜烈其”、叉草球、拔河、颈力、摔跤、游泳、“鹿毛球”、划船、扳腕、叉鱼等比赛和表演。“乌日贡”大会已经成为传承赫哲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形式,也成为发展旅游经济的著名品牌。
赫哲人有很多游戏和传统体育活动。叉草球是赫哲族青少年非常喜欢的游戏活动,在每年的春秋两季进行。人数不固定,分为两队,每人手执一根长七八尺的木杈,先由甲队将草球向乙队掷去,乙队人人举杈叉球,叉住草球则前行若干步,否则后退若干步。然后乙队发球,甲队叉球,如此反复,超过事先划定的界线,即为胜方。后来规则有所变化,以胜的次数多者为胜方。连续叉中若干次者为胜。这种游戏最初是为了训练青少年使用“激达”(扎枪)的本领。此外,赫哲族的游戏和传统体育活动还有打冰磨、射草把、叉鱼、滑雪、射箭、滑冰、赛船、骑马、赛“狗拉雪橇”、打雪仗、摔跤、拔河、“拉棍子”等。
渔业为主
“衣鱼兽皮,陆行乘舟”是过去赫哲人渔猎生活的写照。赫哲族是一个渔猎民族,并且是北方少数民族中惟一曾以渔业为主的民族。他们在春、秋、冬三季捕鱼。在夏季渔闲期,渔民们修理捕鱼工具,为捕鱼季节的到来作准备。从开江的“谷雨”到“小满”的一个多月时间为春季鱼汛期,是网捕的好季节,可以捕获各种杂鱼。端午节前后,为捕捞鲟鱼、鳇鱼的旺季,可持续20天左右。从“白露”开始为秋季鱼汛期,是捕获鲑鱼(大玛哈鱼)的好季节。封江以后冬季捕鱼开始,主要的捕鱼方法是用网打水趟子、“鱼涡子”和钩捕等。
赫哲族居住的三江流域水产资源十分丰富。其中出产的鳇鱼是非常名贵的鱼种,鳇鱼筋、骨作为珍品,曾常年向清王朝进贡,与“东珠”、人参并称东北贡品中的“三珍”。鲑鱼(大玛哈鱼)和鲟鱼为名鱼种。除此之外,“三花”“五罗”(鳌花、鳊花、鲫花,哲罗、发罗、雅罗、胡罗、重罗)享誉黑龙江。经常使用的捕鱼工具有网、钩、叉、船。赫哲人擅用叉捕鱼:“尝于波平浪静时往江面认取鱼行水纹,投叉取之,百无一失,虽数寸鱼亦如探囊取物。从旁观之,不知何神异若此也”。
历史上,赫哲人的捕鱼活动一般以个体为单位。在集体捕鱼时,要选一位德高望重的人为“劳德玛发”,由他组织和主持捕鱼生产及分配。清末以前,集体捕鱼所得平均分配,并且照顾到鳏、寡、孤、独和未参加捕鱼的人们。渔场历来是公有的。
狩猎是过去赫哲人的另一项主要经济来源。狩猎活动一般要集体进行,推选一名“劳德玛发”领导。少则二三人,多则十几人,一般由亲属和好友组成。猎犬、弓箭(后来为枪)、马是最重要的狩猎工具。历史上,赫哲人亦被称为“使犬部”。弓箭是赫哲人最古老的狩猎工具之一,历史记载为“楛失石镞”,是赫哲族先民标志性的贡品。“激达”(扎枪)也是赫哲人古老的狩猎工具。后来,“洋炮”、火绳枪、“别枪弹克”、连珠枪、套筒枪、“毛瑟”枪、“三八式”枪、捷克枪等先后传入赫哲人地区,进入火器狩猎阶段。赫哲人在冬季惯用滑雪板狩猎,“骑木马蹿山跳涧”,“足踏木板,溜冰而射”。
采集野菜、野果主要由妇女们承担,这是过去赫哲人饮食结构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赫哲人的饮食以鱼、兽肉和野菜为主,小米是副食。鱼松是每餐必上的一道菜。赫哲族常食拌菜生鱼,鱼被放血后,将剔下的鱼肉切成细丝,拌上野生的“江葱”和野辣椒,加适量的醋和盐。在春、夏、秋季,把活鱼和新鲜的鱼肉剔下,切成薄片,蘸醋、盐食用就叫“拉布特喀”;把新鲜鱼肉剔下,切成连在鱼皮上的薄片,用削尖的鲜柳条串上,放于旺火燎烧成三四分熟,蘸醋、盐食用,就叫“达勒格切”;将去皮的冻鱼削成很薄的冻鱼片(类似于刨花),蘸醋、盐水和辣椒油食用,称之为“苏日阿克”,这是下酒之佳肴。
过去,赫哲人的服饰、被褥等用鱼、兽皮制作。居住在混同江沿岸、同江勤得利以上至松花江下游的赫哲人,主要用狍皮、鹿皮做衣料,只有靰鞡、套裤用鱼皮。勤得利以下至混同江下游、乌苏里江一带的赫哲人多以鱼皮做衣服。布匹虽然很早就传入赫哲人地区,但真正流行于清末。“男以皮为帽,冬则貂帽狐裘。妇女帽如兜鹜,衣服多用鱼皮,而缘以色布,边缀铜铃”,说的就是当时赫哲人的服饰状况。
赫哲人的传统衣裤、鞋帽、被褥等绣有各种图案。衣领、衣襟、袖口、下摆、围裙、裤腿、帽耳、鞋面、烟荷包上绣有云纹、几何纹和各种花朵、蝴蝶等。还把鱼、兽皮剪成各种图样,再用颜料或天然植物颜料染成各种颜色缝上。尤其是妇女穿的衣服,托领、襟边、袖头、围裙上多绣或镶嵌各种云纹、花朵。过去还用鲜花颜色染于鱼兽皮衣服上,十分美观。把各种小布块剪成三角形、方形、菱形,拼成各种几何图案,做成被、褥。
赫哲人过去的住房原始、简陋。临时住处有尖圆顶的撮罗子和地窨子、“温特哈”、草窝棚等。固定的住处有马架子、用草苫顶的正房。历史上的赫哲族还曾住过树屋,是巢居的痕迹。正房的东侧或西侧一般还搭建鱼楼子,存放鱼和兽肉干、粮食或其他物品。
赫哲人过去冬季用狗拉雪橇(拖日科衣)、滑雪板、马爬犁等;夏季用桦皮船(乌莫日沉)、舢板船、独木舟(乌同格衣)、“快马子”(威呼)等。“其快马以桦皮为之,长丈余,宽约二尺,两头渐窄,才容一人,其快如风”。狗拉雪橇少则套三四只狗,多则套几十只狗,在莽莽雪原上疾行如飞,日行百多公里,蔚为壮观。桦皮船大则需十余人划桨;轻便的如“桦皮快马”船,一人即可扛起,划行灵巧,是叉鱼和传递信息的得力助手。马是赫哲人狩猎骑乘和驮运物品不可缺少的朋友。
文化璀璨
赫哲人的乐曲主要是民歌曲调,分为“嫁令阔”“伊玛堪”“白本初”“博布力”等。“嫁令阔”调是赫哲族音乐的基本调型,轻柔悠扬,用以歌颂美丽的大自然,抒发对家乡的山河、风光、沃土、旷野的无限热爱的心情。《乌苏里船歌》便是在传统民歌曲调《等阿哥》的曲调基础上创作的,不仅体现了传统民歌曲调的特点,而且有所创新和发展,是赫哲族民间音乐的瑰宝。
用铁丝、钢片制成的口弦琴是惟一的民族弹奏乐器,过去曾广泛流传于赫哲人中,但现在会演奏者寥寥无几。手鼓和腰铃过去主要用作萨满法器,后来被世俗化。
赫哲人的传统舞蹈多模拟捕鱼、狩猎和战斗的场面。天鹅舞表现了传说中的一位赫哲少女为了反抗封建婚姻,进行不屈不挠的抗争,最后被迫投河自尽变成一只美丽天鹅的故事。萨满舞有独舞和群舞两种。萨满独自一个人载歌载舞,即为独舞。每年春季开江后或是秋季封冻前,在晴空万里的日子,萨满率众人“跳鹿神”,腰铃晃动,手鼓齐鸣,相互竞技,各显其能,这便是群舞。如今,这些宗教舞蹈逐渐匿迹,有些元素经过提炼升华,已衍变为现代舞蹈。
赫哲族是一个民间讲唱文学十分丰富的民族,包括“伊玛堪”(说唱故事)、“特仑固”(传说)、“说胡力”(故事)、“嫁令阔”(民歌)、谜语、谚语等。其中,最有影响的是“伊玛堪”,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伊玛堪”作品大多是长篇说唱,可以连续说唱几天几夜。讲唱者们通过夸张的想象、丰富的民间口语、生动的比喻,模拟各种人物、动物对话,惟妙惟肖,使听者如身临其境。大多数作品讲述的是古代氏族社会血亲复仇和部落间的战争。主人公是莫日根,他通过比武招亲和抢夺的方式拥有很多妻子。除莫日根外,还有两个必不可少的文学形象——萨满和神鹰“阔力”。萨满有善有恶,有男有女,具有非凡的法力,帮助各自的英雄。莫日根的妻子或姊妹,在危难的时候可变成威力无穷的神鹰“阔力”,帮助莫日根战胜敌人。有时甚至比莫日根还强大,战胜莫日根战胜不了的敌人。在“伊玛堪”作品中,不仅描写了英雄莫日根克服千难万险战胜强敌的场面,而且还描写了狩猎、宴饮、娶亲、结义、祭神等场景,反映了赫哲族古代生活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赫哲族文化事业快速发展,开始出现了自己的书面文学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散文、戏剧和电影创作等。赫哲族作家乌·白辛是颇有影响的剧作家,代表作有电影剧本《冰山上的来客》和话剧剧本《赫哲人的婚礼》。农民风俗画家尤永贵的画融合了国画和油画的技法,别具一格,真实而形象地展示了赫哲族生产、生活景象,曾多次获奖。
(本版文字除署名外均摘自《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中国少数民族》卷,由邹雅婷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