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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8年01月20日 星期六

香港法治谈(声音)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8年01月20日   第 04 版)

  法律制度是香港社会的支柱,而法治则是法律制度赖以成功的基石。实行法治见诸众多方面。法律是通过实践而得以彰显,但是不应该只由律师、法官和政府实践。更重要的是,整个社会都应该遵守和尊重法治。我们的日常生活和一举一动,都是法治的明证。

  我们各人须共同承担责任,尊重、提倡和推动法治,作为香港社会的基础。由国际组织进行的各项客观研究,均显示香港的法治水平持续提升,但我们千万不能自满,仍须努力改进,精益求精。我们一方面必须继续坚决捍卫和维护法治,另一方面也要以负责任的态度行事,切勿任意发表贬低法治,并可能对其造成损害的武断言论。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

  有时候,人们或会把个人对法律程序的结果的期望,与司法体系是否公正,或相关的法官是否正直,联系起来。这情况在近年法庭处理的一些备受关注的案件时,尤其明显。这些案件来自政治、经济或社会事宜。

  因此,至为重要的是针对司法机构工作的评论,不论表面看来是褒是贬,都应当在有理可据的基础上做出。

  对绝大部分在香港的人来说,法治是重要的。任何对法治的无理批评绝不会对社会带来任何好处。

  ——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

  法律界一直以来,都在适应各种转变。香港在未来必定会面临众多转变。全球化现象必然会继续为香港带来更多新机遇与挑战——随着“一带一路”、大湾区、与东南亚国家联盟签订的经贸协议等社经计划的落实,必会为香港引进更多人才、商品、生活模式及不同文化价值,意味着我们将面临更多转变。

  我们应谨记,只有当我们愿意放下自己的保守心态,才可以利用新的思维模式处事,找出与他人共通的共同利益,真真正正的“适应转变”。

  ——香港律师会会长苏绍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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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 盼 邮箱:gtbhwb@peopl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