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5〕鄂荆州中民四初字第00084-2号 荆州市皓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陈云、黄卫、梅基铭:本院受理原告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诉荆州市皓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陈云、黄卫、梅基铭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荆州皓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欠款200万元本金及利息214997.26元;二、被告陈云、黄卫、梅基铭分别以其认缴的出资额(陈云18213525元人民币、梅基铭3642705元人民币、黄卫2428470元人民币)为限对本判决第一项确认的债务被告荆州皓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24520元由被告荆州皓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被告陈云、黄卫、梅基铭共同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鄂荆州中民四初字第000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潘舒伦:原告马春华诉你与马冬华继承纠纷一案,我院已受理。此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3号楼5单元701室的房屋及北京市海淀区稻香园11号楼东单元1002室的房屋由原、被告共同继承;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将被告父亲留下的存款及抚恤金平均分给其子女四人;3、诉讼费由原、被告共同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30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海淀法院复兴路法庭3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京京:本院受理刘博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铁东民三初字第002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财铭:本院受理刘金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辽0304民初78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开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10份,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5)永法民初字第01133号 曾颂宏〔身份证件号F120183579(台湾)〕:本院受理张莉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权利义务、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并定于2017年4月18日10时30分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祁艳晨:本院受理原告杨素坤诉你与祁艳清、祁艳春、祁学恩遗嘱继承纠纷一案,杨素坤起诉要求判令北京市西城区(原宣武区)西便门内大街97号②-3-303号房屋由原告继承。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4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